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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高科技犯罪盗卖股票证券商应否承担责任黄昌赣沈菁女士在A市S证券公司拥有中国嘉陵股票5000股.1996年4月26日,沈女士赴S证券公司抛售帐户上尚有的5000股时,发现自己的股票被黎海在B市N证券公司盗卖。沈立即赴B市N证券公司几经交涉赔偿无果后,向...  相似文献   

2.
本案案情经B市中院已审理查明,(案情详见《中国律师》1996年第7期)只是由于本案系高科技犯罪致股票盗卖,经济赔偿责任由谁承担问题,合议庭有三种不同意见。我认为,原告沈普女士的股票损失(被盗卖),应由N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原告沈有的起诉不应驳回案发后,原告沈有赶B市N证券公司几经交涉赔偿无果后,向B市中院起诉,这是正当的,要求N证券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也是对的。二、沈警女士的股票损失是由N证券公司交易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案犯作案持有伪造的与原告沈育女士原始股票专用卡相同编号的专用卡,但伪卡上的姓名及身…  相似文献   

3.
北京市首起股票纠纷案,不久前在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原告杨连忠要求被告北京证券有限公司赔偿27500元的讼诉请求被驳回。1993年6月2日上午10时左右,原告杨连忠的证券代理人单某、郭某在被告处填写“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委托卖出证券委托单”,该单标明原告在6月2日以当面委托形式要求按当口限价15.SO无出卖天桥股票5000股,被告的工作人员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单。在此期间,原告的证券代理人在天桥股价上扬时又以限价18.co元委托被告抛售其天桥股票,此时因原告存股不足,被告将其委托出卖证券委托单退回原告代理人郭某。次日,原告…  相似文献   

4.
沈著女士股票被盗卖一案,本人同意第三种意见,B市N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待司法机关侦破此案后,有向实施盗卖的行为人黎海、郭威追偿的权利,理由如下:一、股票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证券交易法)还没有出台,目前的(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对投资者、证券商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还不够详尽,对本案所诉的案情又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从我国以往的判例看,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均是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定赔偿责任。二、原告沈奇在A市S证券公司拥有嘉陵股票5000股,S证…  相似文献   

5.
关于沈菁的股票被盗卖一案的赔偿纠纷,我基本同意第三种意见。从构成侵权行为的条件来看,该股票被盗卖导N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疏漏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即该股票被盗卖是由N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直接导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地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这里所说的“侵害人”既可是公民,也可办法人,故沈菁可要求N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其理由分析如下:一、N证券公司主观上有过错作为证券公司,应为客户的…  相似文献   

6.
一、案情原告:贾铁英。被告: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原告诉称:我从1997年4月28日在被告处开立委托买卖证券资金专户并与被告签订指令交易协议后,就委托我丈夫杜雅平在被告提供的专户室从事股票交易。2001年9月18日,我丈夫查询得知我股票账户中的12142股爱建股份和11000股华东医药股票分别于2001年9月12日上午10点49分05秒和11点24分49秒被他人卖出,并被他人于同日的10点51分28秒和11点25分51秒分两次买入了17000股银广夏股票。而2001年9月1…  相似文献   

7.
原告方某与被告徐某曾系同事,两人均做上海证交所股票生意,各自拥有一个上海证交所的股票帐户,被告还在第三人某证券公司设有50万元股票资金专户(俗称大户),而原告是个散户.因大户交易方便,原告除利用自己的股票帐户买卖股票外,还委托被告买卖股票.1993年2月,股价一路上扬.2月22日,原告委托被告将存在被告股票帐户上的三种股票(当初也是委托被告买入的)卖出,总成交额69109.16元,交割后存入被告资金专户.当天,原告还将自己股票帐户上的四种股票卖出,总成交额43627.57元,交割后也存入被告资金专户.以上两笔合计,原告共存在被告资金专户  相似文献   

8.
1992年8月,股民郁伟以二千元资金,在武汉证券公司开立上海股票帐户及资金存折,号码为A106125702.同年9月,郁伟将股票帐号、资金存折连同身份证,借给相好的张小华进行股票交易.1993年4月,张小华又将郁伟的“三证”交给张义华,并委托其进行股票交易.郁伟得知后,没有表示异议.张义华即持郁伟的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资金存折,在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以下简称武汉营业部)开立了号码为41769的资金存折,并以郁伟代理人的名义与武汉营业部订立交易规则(代协议).双方约定:“委托人买股须有足额资金,严禁透支.违者必须写出保证书,限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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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6年8月12日,原告黄枭与被告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玉林证券交易营业部签订《当面委托、自用终端和电话自动委托买卖协议》,开始从事股票买卖。1998年7月30日,原告发现输入原密码已无法交易,8月3日,持证件到被告处查询并打印对帐单后,发现所拥有的深圳西林等八支股票于7月30日被盗卖,保证金于次日被盗领59000元。经公安机关侦查,7月30日,一自称“黄袅”的人持‘女袅”的身份证,以其深交所证券帐户卡被“洗烂”为由,申请补办了记载内容与原告未遭失的帐户卡相同的新卡,被告将该身份证复印留存。技术鉴定证明,他人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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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2年6月5日下午,原告梁某之子不慎将记名为梁某的“原野股”股票600股(编号为002179)和梁某的身份证遗失,梁某当即到被告某国际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处挂失。被告咨询公司接受了原告的挂失。次日,梁某到深圳特区报社办理了登报遗失公告,并由梁某之子将挂失通知送到当地各证券营业点。原告于挂失期满后到被告处领取新股票时,被告才发现原本已挂失的股票在6月8日经深圳市证券公司人民北路营业部已经交易过户给了熊某。被告在挂失期满且无法证实原告的股票是否真正丢失的情况下,于8月6日补发了编号为014853的600股“原野股”股票给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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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与判决结果 1995年5月,股民甲委托某证券公司买人“四川金顶”股票10手,因该证券公司的出市代表报单失误,实际成交90手,当天证券公司对帐时发现差错,遂自己出资55599.40元将多成交的80手股票买下,并手工记人其内部处理错帐的帐户,与甲则仍以成交10手股票结算,但该公司未告知甲其帐户上多出该80手四川金顶股票为错帐所至。一个月后,甲得知其帐上多出80手四川金顶股票,便先后五次委托该证券公司卖出,该证券公司均接受委托,并收取了手续费,办理了交割清算。甲卖出80手股票共得款41319.02元,同时还获取了该80手四川金顶股票的红利888元,过后又用上述资金购买其他股票。不久,股市行情下跌,至1996年3月中旬基本跌至谷底,证券公司要求甲在3天之内注入资金或将8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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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李广根问:原告以开盘价每股2元限价委买工股1000股(保证金4000多元),被告接受委托申报进场交易,并经查询,是以此价成交、后原告又委卖出300股,也成交。至10时15分,被告向原告声称是以每股8元买入1000股工股,原告要求被告提供交割草后才能追认,被告不答应,并于10时30分将原告余股700股强行平仓,没收原告卖出300股的收益,理由是原告当时透支。后经查是被告交易员失误在9时32分以每股8元替原告购入的。请问:原告的行为是否属于透支,被告强行平仓是否有理?本刊法律部答:在正常情况下,股民应在保证金额度内委买股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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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股票交易损失赔偿案评释□卢君案例研究1994年9月7日,原告林忠云委托被告国泰证券有限公司重庆营业部以每股1180元的价格购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厦门汽车”股票1400股。9月28日,原告又到被告处欲以每股1045元卖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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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1998年9月14日,原告王某在被告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分理处存入人民币10元,开设了储蓄存款账户,并设有密码。同年9月23日,原告委托其丈夫的侄子在被告处存入两笔款项计150万元。原、被告对存款数额及存折均予以确认。原告将上述款项存入被告处后,即有人以原告名义向被告申请办理了存款储蓄卡。被告提供的储蓄卡领用单表明,储蓄卡于1998年10月7日被人领取,领取人签字栏的签名为原告姓名,但身份证号码不符。原告所存入的款项被人于1998年10月8日和10月12日使用同一储蓄卡从不同储蓄所共提取150万元。1999年5月期间,原告的丈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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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某之夫高某于1998年5月18日以吉林省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农业银行某办事处办理抵押贷款100万元。次日,高某将此款借出,委托田某以冯某名义存入工商银行一储蓄所,并在存款凭条上注明国某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5月21日,高某将以冯某名义存的100万元的存折及冯某身份证交给茹某,委托茹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为其以冯某名义设置股票资金账户(号码为27779),并办理了股票交易卡,将该存折中的99万余元以转账存款形式存入该资金账户,高还委托茹用此笔资金炒作股票。8月18日,高某又以王某名义在工商银行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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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法》应运而生,作为一部带有阶段性特点的法律,《证券法》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缺乏,《证券法》不可能尽善尽美。  一、关于禁止信用交易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第36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第41条第1款和第2款分别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帐户上实有的证券。”“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帐户上实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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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07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某在家中上网欲登录自己的证券账户时误入了夏某的证券账户,在浏览了夏某的账户资料后便将夏某的证券账号保留在其电脑中。2008年3月,李某某因炒股亏本,无力归还借款.遂起非法占有夏某股票资金之邪念。同年4月初,李某某以查询股票资金为由,从华宝证券舟山解放西路营业部岱山服务部工作人员的电脑中偷窥得夏某的身份证号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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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兰英等29人于1994年3月11日将其拥有的东升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升公司)的内部股票1008万股在被告某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营业部办理股票托管手续,领取了被告出具的内部股份存折,但在东升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前,原告去被告营业部查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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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16日下午,股市刚刚开盘,原本平静的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突起风云,股民并不看好的两支股票“莲花味精”和“兴业房产”猛然冒出巨量买盘,随即被抬至涨停价格。分布全国各地的股民们眼疾手快,通过电脑快速输入卖出委托指令,仅仅几分钟,总值达6000余万元的500万股“莲花味精”和“兴业房产”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高级职员们对这一异常波动产生了警觉。通过检查发现,这两种共计500万股股票涨停价格的买入委托指令,全部来自海南省三亚市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营业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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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精简介1994年4月25日上午,股民吕某采取欺骗手段,以涂改的支票在甲证券业务部买进凌桥股票2万股,约人民币20万元。1994年4月28日,甲证券业务部收到某工商银行关于转帐支票的退票通知,遂采取措施冻结吕某股票帐户内的凌桥股票,但发现股票已被另一股民陈某于4月25日下午在乙证券业务部在无“三证’的情况下卖出,并将现金提出。吕某早已于4月26日逃离上海,越境到了缅甸。甲证券业务部即向公安局报案,但已造成经济损失约对万元。甲证券业务部以工商银行曾错误告知“款项已进帐”,造成甲重大损失为由状告工商银行,法院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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