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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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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域限批:合法性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限批系国家环保总局对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相关企业和区域作出的行政处罚措施,其实施极易侵害被限批企业、区域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区域限批在实践中的合法性与正当性问题突出;针对这一现状,应当根据法律保留原则,从区域限批的法定化入手,对其适用条件、主体、对象、程序、救济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2.
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国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全面加强城市水环境的保护工作。一、依法行政,加强城市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办法,在城市的各大河流流域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沿河流域各排污企业的排污量,尽快在造纸、酒厂、化工、化肥、外贸和淀粉等重点排污企业安装自动连续监测设备,加强日常的环境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污水全…  相似文献   

3.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问题是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对象之一。本文基于对中国31个省份2003—2011年的经济统计和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的面板数据为基础,利用面板数据拟合方法进行拟合,分别建立了综合污染物、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及工业废水等排放量对人均GDP变化的数量模型,并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拟合结果显示综合污染排放指数、工业废水、工业废气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排放量伴随着GDP的增长呈现出"倒N型"。这说明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环境质量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好,但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环境质量开始恶化,最后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使环境质量又再次回升。也表明中国31个省的经济增长与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完全呈现出环境库兹尼茨曲线的倒U型特征。  相似文献   

4.
中国环境保护战略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相当严峻 ,一是环境污染严重 ,二是生态恶化加重。根据“十五”和 2 0 1 0年环境保护目标 ,新世纪我国环保工作应当努力完成以下方面的任务和重点 :控制污染总量、防治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 ,保护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 ,防治区域、流域污染 ,做好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 ,做好西部开发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要配套相关的政策措施 ,如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增加环保投入、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等。  相似文献   

5.
一、南宁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一)编制规划,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了《南宁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南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对"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通盘计划。编制了《2008年南宁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南宁市2008年节能实施方案》等年度实施方案,用政府规章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宪法环境权条款具有实证效力,但并不能直接付诸司法适用,而需要通过部门环境立法来实施。这种实证化方式是由我国宪法环境权条款的基本国策条款属性、我国独特的宪法法律化实施方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导的特殊释宪机制等因素决定的。保护宪法环境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也即国家负有环境保护义务。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面向,并内含增进环境质量、预防环境风险、整治环境问题和救济受损环境权益等四层次目标。我们应当在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双重面向和四层次目标之下妥善设计宪法环境权的部门法实施路径,以具体落实我国的宪法环境权条款。  相似文献   

7.
为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水污染防治法应确保对排污行为的控制最终能实现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与控制排污行为的排放标准不同,规定水体中各项污染物容许浓度的水质标准不仅可以将预设的水质目标转化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控制边界,还可以通过准确评价政府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效果督促水质目标的实现。因此,水污染防治法应确立水质标准在标准工具中的核心地位。完善水质标准需要加强地方水质标准建设,包括推动地方政府协同制定流域水质标准、逐步推动排放标准与水质标准的分离,以及确立防止水质退化制度。相应地,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也需要做出调整,例如加强水质达标规划制度建设、构建地方自主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加强水质标准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 ,跨国界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事件逐增 ,形成对全球和相邻相向国家及地区的严重危害。不同类型的跨国界自然资源环境 ,需要由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家责任及国际赔偿责任确定 ,也需要与国际环境保护中各类国际公约、宣言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相一致。本文论述了由跨国自然资源及环境破坏构成的过失责任、资源环境保护的国家责任和国际法原则的确定 ;跨国自然资源环境构成国家责任的归咎是与国际赔偿责任及国际公约的规定一致的 ;跨国自然资源环境构成国家责任确定标准 ;解决跨国自然资源环境破坏的国家责任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9.
作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垂直监管机构,我国区域环保督查中心运行九年有余,在实际工作中困难重重。尽管从环境保护的博弈性、变化性及双向性现状来看,我国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的尝试恰逢其时,但其目前仍存在现实地位不明、人财物支持不够、工作对象模糊、运行效率欠佳及自身内部建设不足等问题。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将十分有利于推动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的完善,促进中央与地方的互动,协调解决区域性或流域性的环境纠纷,增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终达到该中心设置及其工作开展的初衷。法律规范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支撑是该中心的日常工作得以依法开展、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的重要保障。依据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的工作职能,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出台的基础上,建议尽快出台我国区域环保督查条例,以保障和规范区域环境督查工作。作为我国环境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及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的重大创新,此条例的出台与施行是切实推进我国新环保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法治步骤,是有力地保护与改善我国自然生态环境与人居生活环境的重要法治内容。  相似文献   

10.
《宪法》将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并对国家课以环境保护义务,将生态文明作为国家目标。现有的宪法环境条款包括《宪法》序言第7段、总纲第9条第2款、第10条第5款、第22条第2款、第26条以及国家机构第89条第6项。现行宪法环境条款属于基本国策而非基本权利,即国家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但公民没有请求国家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根据规范解释,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环境,只不过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多表现为积极义务,而组织和个人的环境保护义务多表现为消极义务。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有国家机构都应当遵循宪法环境条款确定的目标和原则。  相似文献   

11.
原告范围的确定是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制度设计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该条规定存在着立法体例不科学、列举不恰当及用语不明晰之弊端。由于短期内不可能再次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故在《环境保护法》修正案中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以司法解释明确"机关"、"有关组织"及"环境公共利益"的概念,将是可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环境刑法法益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刑法是各国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威慑力和强制力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然而各国环境刑法的保护法益并不相同,各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环境刑法规范的保护法益确定都有其各自的社会背景,对此进行比较分析有利于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环境刑法的法益保护目标。  相似文献   

13.
现代法治发达国家处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表明,国家预防和处理环境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实效与环境应急机制的法制化及科学化程度密切相关."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暴露出我国水污染应急机制的诸多弊端,但这些弊端经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可以避免的,建议修订《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尽快建立并完善以重点流域为单元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14.
生态破坏行为作为《环境保护法》新增的约束对象,旨在预防不当的开发利用行为对生态的破坏,减少破坏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而生态破坏造成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环境保护法》指向了《侵权责任法》,但并未指明具体的章节条款,《侵权责任法》中关于环境侵权的内容仅规定了环境污染侵权的责任及归责原则。环境保护法对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认定都寄希望于侵权法,但是直接导致生态破坏的归责原则法律适用不清的问题产生。对此,依据现有的法律及其立法目的分析生态破坏的适用归责原则,通过对生态破坏的特性、受害人求偿的高效性、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分析,综合对比无过错责任原则及过错原则的适用条件来看,应当将其纳入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5.
与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相比,我国有关刑事拘传的规定过于简略.为规范执法,保障人权,应扩大我国刑事拘传的对象、明确拘传的情形、延长拘传的时限、规定拘传的间隔、统一拘传的令状、充实拘传的程序,将"侦查"中有关拘传的内容集中到"强制措施"中,以完善我国的拘传立法.  相似文献   

16.
环境教育是环境保护的"前奏",是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民教育的重要一环。制定《湖南省环境教育条例》是建设"绿色湖南",弘扬绿色文化的客观需要;是环境教育法制规范化的要求;也是2014年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环境教育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湖南省环境教育条例》的内容应该从立法目的、主管机关、环境教育对象、环境教育保障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7.
山西是中国生态环境破坏的缩影,也是环境治理的典型个案。环境属性、行动者以及制度与技术提供了理解山西环境治理的逻辑框架。面对地方保护主义、信息不对称、环境执法权力分散、执法手段单一的传统困境,山西通过在环境监管领域实施绩效考核与问责、区域(流域)限批以及公民参与监督,创新监管制度;在环境执法领域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环境执法赋权以及末位淘汰等制度设计,创新执法制度,实现环境治理绩效的改进。现行的制度逻辑在于强制和处罚,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未来的治理逻辑有赖于更多地依靠市场调节和自愿遵从的制度转型,在制度激励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寻找更完美的结合点。  相似文献   

18.
"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创新.2014年,我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首次出现"生态保护红线"这一专业名词.也使生态保护红线完成了从政策工具向法律工具的价值转变.现阶段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是在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的道路上需要我们彻底发挥"生态保护红线"的底线效应,维护国家和区域的生态安全.  相似文献   

1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  相似文献   

20.
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的法理依据是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海洋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正当性,源于宪法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基于海洋生态损害的特殊性,构建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以海洋行政主管机关为主要的赔偿权利人,检察机关为外部监督力量,发挥社会组织的补位、监督作用,以期形成维护海洋生态利益的合力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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