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我国《继承法》对普通遗嘱的形式和效力规则作出了规定,但现有某些规定存在一些明显不足。我们应当从我国新时期调整继承关系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成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重新划分并拓展遗嘱形式、规定设立遗嘱的形式标准和程序、取消公证遗嘱最高效力的规定、对录音录像遗嘱的制作和使用加以严格限制、完善见证人资格制度等多方面对我国《继承法》进行全面的修订和补充。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这一点在中国学术界引起巨大争议,许多学者认为规定其效力的优先性并不合理。但在综合各方意见并参见外国立法例后可以发现,立法规定公证遗嘱的优先性效力依然有其现实依据,符合当前社会情况,不能轻易废除。立法应当采取折衷措施:不在继承法中规定公证遗嘱效力的优先性,将其规定在证据法层面,依然可以用公证遗嘱的公信力来保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3.
我国《继承法》第18条将欠格见证人规定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样的规定扩大了欠格见证人的范围.对见证人欠格要件,应从见证之主体要件、程序要件以及人数要件三方面予以规制.其中,见证之主体要件应包括能力欠格要件和利益欠格要件,应将现行法规定的“继承人”修改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将利害关系人明确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及直系血亲”;将程序要件规定见证的重要环节;对遗嘱见证人人数修改为3人以上;明确欠格见证人在场的遗嘱无效,从而保障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  相似文献   

4.
在公证实践中,公民在申办个人遗嘱公证的同时,也伴随着申办遗嘱的另一种形式的出现,即是夫妻共同遗嘱,有时甚至有父子、母女、婆媳等形式的共同遗嘱。共同遗嘱由来已久,各国法律乃至社会道德规范对其效力的确认各不相同,有的承认共同遗嘱的效力,有的不承认其效力。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然而,共同遗嘱作为一种社  相似文献   

5.
公证遗嘱法律保护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证遗嘱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欠缺程序要件及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而被宣布无效。因此,为了维护公证机构的权威性及公证遗嘱的公信力,公证机构应强化对公证事项的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同时还要完善公证遗嘱立法,切实维护公证市场秩序,保障公证遗嘱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浅谈我国公证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公证法、公证机构、公证性质、公证人、公证业务范围、公证程序、公证效力、错证赔偿、公证人协会等九个方面 ,分析现行公证制度的缺陷 ,并在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 ,提出完善现行公证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公证遗嘱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欠缺程序要件及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而被宣布无效。因此,为了维护公证机构的权威性及公证遗嘱的公信力,公证机构应强化对公证事项的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同时还要完善公证立法,切实维护公证市场秩序,保障公证遗嘱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公证制度和公证立法存在较大差异 ,“台湾”公证制度历史较长 ,相关的法律制度亦较完善 ,其在诸多方面对大陆正在完善的公证制度有借鉴意义。本文从公证立法形态、公证行为的性质、公证程序、公证收费、公证救济方面对海峡两岸的公证制度进行了比较 ,并提出完善大陆公证制度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9.
公证机关对遗嘱进行公证是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度进行,在内容上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实践中遗嘱公证书生效时进行继承权公证的问题还有待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主要民事业务。经过公证证明的遗嘱,其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的规定,不易被篡改和伪造。实践中在办理遗嘱公证时除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审查外,同时还要注意本文所涉及到的几个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举报在反贪污贿赂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内地与港台地区都建立了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举报制度。与港台地区相比,内地的贪污贿赂举报制度尚存在一些缺陷,如相关规定法律层级不高、规定不够具体,对举报人的保护不够充分,奖励制度不够完善等。借鉴港台地区对贪污贿赂举报的立法经验,对完善内地的贪污贿赂举报制度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2.
2014年5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公证“过错”的认定再度引发了公证业界对公证证明标准的热议。长期以来,“真实”、“合法”作为公证证明的基本标准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实践中关于“真实”、“合法”的探讨也并不少见,但大都蜻蜓点水,仅停留于释法性的字面解读,致使原本耳熟能详的“真实”、“合法”之语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颇多歧见,让人无所适从。因此,有必要立足于公证实务需要,分门别类对“真实”、“合法”在公证证明标准语境下的多重语义进行梳理,才能更加全面理解“真实”、“合法”之内涵,确切把握“真实”、“合法”之尺度,理性对待公证“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物权法》中规定不动产物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条件,没有将公证制度引入不动产物权变动及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公证所具有的职能作用及特有的公信力是确保不动产登记安全与效率的最有效手段。笔者认为,在物权登记之前应当将公证制度引入到不动产变动与登记的环节当中,以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安全与效率。  相似文献   

14.
针对台湾当局“拒统实独”的路线,要加强对“一国两制”内涵的宣传;针对台湾民众求稳怕乱的忧患心态,要加强做好后期黄埔同学和同学二、三代的工作;针对两岸经贸往来不断升温的趋势,要加强“台湾离不开大陆,大陆离不开台湾”的宣传;针对台独势力“境外决战”的构想,要加强对“以武拒统”危害的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15.
大陆、台湾地区的犯罪心理测试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比两岸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大陆司法界仍然抱着怀疑态度,而台湾地区则持有谨慎相信的态度。在仪器引进研发上,大陆以仿制和自主研发为主,台湾地区以进口为主;在法律效力上,大陆是辅助侦查手段,台湾地区是辅助证据;在测试主体标准及培养方式上,大陆参差不齐,台湾严谨慎重;其他如测试技术客体标准,测试的实施条件、测试环境等方面,大陆和台湾地区基本相同,略有差异。海峡两岸均应更严格地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实施资质管理,提高准确率,以期为法制昌明而出力。  相似文献   

16.
更生保护制度是刑事政策的一种,在我国台湾和日本是对刑满释放人员、或有不良行为的人,在社会上给予帮助,使之从新回归社会,不至再犯的一种制度。但是我国台湾与日本的具体制度又略有不同。根据更生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及保护方法,我国大陆地区与之相应的保护出狱人的制度是安置帮教制度。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立法现状和司法适用进行梳理,认为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各具特色兼有不足。大陆地区已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适用法》,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仍不完善。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经验,将名称统一为公共秩序,明确公共秩序的内涵和限制其适用范围,区分国际公共秩序和区际公共秩序,选择“客观说”作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标准,在排除外国法或外域法适用后首选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然后再考虑我国大陆地区的本地法。  相似文献   

18.
中国作为一个包括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法域的国家,不可避免地将遇到越来越多的区际刑事法律冲突问题。其解决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的原则;相互尊重、互不干涉的原则;平等协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惩治犯罪原则。  相似文献   

19.
中国台湾企业与日本企业在大陆直接投资的规模、结构、地区分布以及经济绩效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21世纪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国台湾企业可以借鉴日本在大陆投资成功的经验,调整对大陆的直接投资战略,从而在大陆进一步拓展经营,提高其效益,实现双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