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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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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6年以来,我科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立案审查19件,提请抗诉11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被上级检察院采纳11件。其中有4件已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大丰市法院再审,均获改判。此外,向同级法院建议再审6件,有4件被同级人民法院接受并获改判。未被接受的2件已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被采纳。办案质量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我科在办案中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办案原则.工作重心放在“抗准”上。严把“六关”,保证了民行抗诉案件的质量。一、在实体上,注意把好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作为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按照“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总要求,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把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作为重点,不断提高民行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案件的原判改变率,增强民行检察监督实效,使工作有了显著的进步:  相似文献   

3.
陈长均 《政府法制》2012,(36):58-58
法律规定,存在抗诉事由时检察机关有权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办理抗诉案件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中心工作,因此检察机关一直都非常注重民行抗诉案件的办理,将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了办理抗诉案件上。但在民行检察办案实践中,许多检察机关仅靠当事人申诉后,审查是否有抗诉事由,然后决定是否抗诉,却忽视了检察机关自行提起抗诉的职能。  相似文献   

4.
服判息诉工作是指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而检察机关受理审查后确认判决、裁定正确,决定终止审查,并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使申诉人接受判决、裁定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在司法实践中,息诉工作是民行检察的一项大量、经常性的工作。如开平市检察院2003年至2006年上半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8件,其中立案20件,占受理数的42%;建议提请建议和提请抗诉共6件,占受理数的12.5%;息诉24件,占受理数的50%。从以上数字可看出,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极少量的案件能真正依法行使抗诉权的,大量的案件需要说服申诉人接受法院的公正裁判,做好申诉人的疏导、息诉工作,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但目前,重抗诉、轻息诉的思想仍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该院在强调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的同时,全面做好当前民行检察中的息诉工作。  相似文献   

5.
办理民行抗诉案件的体会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我院自1992年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通过3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办理民事抗诉案件要把好“受理、审查、立案”三个关口,处理好办案中“敢于与善于,抗诉与协商,监督与被监督”三个关系。...  相似文献   

6.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立案,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可能有错误,决定对全案进一步审查而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实施监督正式进入实质性审查的标志,表明申诉案件已进入法定的抗诉程序。为了保证所立案件抗得出去,抗得准确,就必须把握好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立案关。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不能正确把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立案关,有的检察院为了追求办案数量,制造轰动效应,没有把最高人民…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民事检察的现状 1998年,我国检察机关对不服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共立案审查申诉26158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8438件0,比90年代初有了长足的增长。但相对于全国每年各地方法院受理的492.9万余件的民事、经济案件来说,这仍是一个很小的数字(尽管其中有审判水平提高的因素,但民事抗诉立法的不完善、业务人员缺乏、法院“消极”对待也是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8.
什么是息诉服判?法律没有规定。就字意来看,“息”是停止、歇;“诉”是控告,贴切的应为申诉;“服判”就是服从裁判。民行检察所说的“息诉服判”就应是停止申诉、服从裁判。但法律只赋予检察机关抗诉的权力,基层院只有提请、建议抗诉的权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倡导下,基层检察机关有了使用再审检察建议的权力。但是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高检院的有关文件也只是规定了不抗诉案件的结案方式,并没有对不抗诉案件的息诉服判工作做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对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部分使用检察建议结案,符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执法原则,但是有个别地方的检察院,为了四省事或者因其他方面的原因,对符合抗诉条件的不抗诉或不提请抗诉,而频繁地使用检察建议,使应该能得到纠正的错误裁判得不到纠正,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笔者认为,在民事申诉案件中,滥用检察建议,有如下弊端:l、缺乏严肃性。检察建议只是检察机关对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和预防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发出的书面建议,不具备强制性和约束力,是否采纳和执行,决定权在对象单位。法院的审判人&一…  相似文献   

10.
民行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的重 要方面。我市民行检察工作从1993年开始,就始终不渝地坚持把办案和服务结合在一起,坚 持为国有企业服务,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把诉后服务延伸到诉中和诉前服务中,综合运用 抗诉、检察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移送民事、行政诉讼证据等方式,对涉及国有企业 之间、国有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申诉案件及时进行审查和办理。据统计,20 00年,全市两级民行检察部门共办理涉及国有企业抗诉案件28件,抗诉和提请抗诉72件,发 检察意见书24件,…  相似文献   

11.
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既不同于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也不同于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民事案件的审核。在具体案件的审查运作过程中,尽管个案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审查方法、策略、程序的差异或独特之处,但经过对实践中诸多案件审查经验的总结及归纳概括,仍可推演出带有共性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基本审查方法和原则。本文试对此作一阐述。一、书面审查与调查相结合,以调查为主书面审查与调查作为审查民事申诉案件的一般方法,是案件审查的基本形式。在这两种审查形式的…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民事抗诉案件逐年增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粗略,使得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监督机制不尽合理,监督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在这种情况下,我院采取了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推进民行检察监督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发“检察建议”18次,采纳率达100%,其中启动法院再审检察建议9起,纠正违法执行5起,查处违法执行犯罪案件1起,建议限期卷宗归档2起,纠正行政违法2起。一、采用检察建议,纠正错判案件我们按抗诉案件的标准严把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质量关。对…  相似文献   

13.
对生效的民事裁判提起抗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过程中,对调查取证权力的行使,应以书面审查为主,确有必要时才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以确保抗诉案件的抗准率,体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4.
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事人申诉是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来源之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是决定是否提出抗诉的重要环节。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试对审查中应着重把握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对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审查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民…  相似文献   

15.
2008年以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更新监督理念,以刑事抗诉为突破口,以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为契机,拓宽监督视野,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实现了抗诉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提高”。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0件10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3人,全部被法院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自开展对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时由于法律规定的不配套,民事检察工作至今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工作程序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相比其他检察业务而言明显滞后。譬如关于举证义务的运用,在民事检察实践中就有不同做法,高检院也尚无具体规定。本文拟就此问题探讨,希求教于同仁和对民事检察工作有所帮助。一、举证义务是民事抗诉案件当事人的重要诉讼义务检察机关审查民事抗诉案件,必然涉及对证据的审查,而证据的来源不外乎三个渠道:1、申诉人提供;2、被申诉人反证;3、检察机关自行收集。那么举证…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方式为:以书面审查案卷为主,辅以必要的调查取证。而在“办案规则”出台之前,根据高检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以下简称“试行规则”),  相似文献   

18.
“证据抗”是现有民检规范规定最为具体详尽的,总结十几年民检工作的实践经验,最高检在《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民事抗诉规则》)中对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一款第一项提出抗诉的,列举了八项规定,这些规定是我们从事民事检察,依法适用“证据抗”的基本依据。在最高法新证据规定颁布施行之际,很好地研究并运用“证据抗”规范,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最高检规定的八  相似文献   

19.
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方式是进行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的结果是引起法院再审.  相似文献   

20.
民事申诉案件检察和解的理论困境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内设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下简称民行部门),负责民事审判监督,对于具有民事抗诉再审事由的案件,可以依法提起抗诉。近几年来,民行部门对于一些案件也主持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终止抗诉审查程序,以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关于检察和解,《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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