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院执行难,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主要的一项就是被执行人转移了自身的财产,使得法院无法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样,目前法院可以选择的执行措施就不是很多了。对此,现在基层法院一般采取的是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通俗来讲,就是为申请执行人出口气,但案件却还是不能了结,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不能得到化解。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执行工作遇到过的问题,就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转移有登记财产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2.
人民法院在执行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常常会遇到该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不足的情况,法院往往会去查找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并通过各种方式执行该财产。但是由于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同,而婚姻关系的状态也千差万别,财产的权属状态更是错综复杂,执行人员往往会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疑难和困惑。本文拟对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2001年以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而在执行中执行另一方名下财产的案件进行分析调研,探讨如何理顺该类案件的执行思路,并提出合理对策,为以后的执行工作做好铺垫。 相似文献
3.
参与分配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执行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将被执行人的已知财产在各申请执行人之间公平清偿。近年来,各地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财产适用参与分配制度中遇到不少问题。笔者身处基层法院,多次参与处理过参与分配执行案件,为求解职业上的困惑并出 相似文献
4.
在基层法院的执行案子中,很多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农民,法院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很难发现其有农村房屋外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对农村房屋的处置涉及到其占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使农村房屋执行难度远超对一般商品房的处置。目前各法院对农村房屋的执行态度做法不一,本文通过对农村房屋执行现状予以概括,对当前农村房屋执行过程(包括调查阶段、拍卖前后)中遇到的客观障碍予以分析,提出当前农村房屋执行的可行性依据及进一步解决该问题的建议,以期促进农村房屋规范执行,保障此类案件申请执行人权利,维护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5.
关于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公告措施的思考冯华生,陈祥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法院"执行难"中较为突出的难点之一。一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变硬顶硬抗为消极躲避,不打照面,致使案件长期无法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6.
7.
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登记财产可寻的尴尬境地,寻找执行工作新的突破口以及怎样有效执行新的财产线索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从涉住房公积金案件执行难现象为视角,积极探寻该类案件的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依据和方法,力求做到涉住房公积金执行案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期真正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和互助性。 相似文献
8.
9.
10.
11.
执行能力是指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能力(本文主要探讨有财产给付内容案件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问题)。确认执行能力应把握哪些标准?如何查证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这对案件能否得以顺利执行至关重要,但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均未作详细、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也鲜有探讨此问题的。本文试从解决执行难出发,就此问题提一些观点。正确查证和确认执行能力的意义首先,从执行工作的程序和过程来看,正确查证和确认被执行人的执… 相似文献
12.
13.
当前,"执行难"仍然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之一。"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很复杂,其中一个突出的原因就是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法院无法执行。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兑现,造成一些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以聊城市为例,2012年,全市涉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赔偿案件中近80%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而这些案件中20%以上的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庭非常贫困,甚至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对此类执行案件,如果简单终结了之,将 相似文献
14.
被执行财产的查明是执行工作实践中的首要环节。一般而言,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方式有三种,即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申报和法院依职权查询。但是,在目前我国财产监管制度不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不发达、必要的信息服务和公开机制还存在一系列问题的情况下,既不能过分强调申请执行人调查财产的义务,也难以迫使被执行人完全履行其申报义务。所以,当前如何进一步加大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力度,成为了各级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由于案件判决后得不到及时执行或执行不了而造成的“执行难”,不仅成为困扰、制约人民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资料,全国近几年平均每年的民事案件中具有财产内容的就有450万件左右,进入到执行阶段的案件大约在250万件左右。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案件在法院判决后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没有自动履行,需要法院去强制执行。虽然近年来,我们通过推行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艺术等措施,工作效能有了很大提高,但“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异地执行难… 相似文献
16.
正2014年3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为30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当事人发放案款110万余元。在随后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北京高院向社会公布,自去年12月下旬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北京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260件,执行到位金额6719.59万元。在本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北京市各级法院充分抓住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执行工作,一方面利用被执行人节日期间放松警惕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夜查"、"突击执行"等活动,有效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打好节日"温情"牌,寓教于执,通过教育引导、亲情感化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同时,北京市法院加大了各类执行措施、执行手段的运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院共对696件案件356人次采取了强制执行措 相似文献
17.
尽管我国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了诸多尝试,但这一问题仍未得到充分解决。本文从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这一角度出发,通过分析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目前在我国的现状及原因,逐步探索一些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方法和建议,从而找寻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出口。 相似文献
18.
《商务与法律》2006,(6):40-40
2006年12月31日,最高民法院颁布施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为彻底解决部分案件久执不决问题,这—规定对查证、核实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调查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评估、拍卖机构的遘选,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体现司法公开,最高法院同时还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通知、公告或者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执行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根据以及执行减、缓、免交执行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相似文献
19.
20.
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前,应在开庭前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对于被执行人财产难以发现的案件,法院将联合公安等部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敦促被执行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