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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有的基层人民法院在向上级人民法院抄送、报送法律文书时,往往附有送达回证,要求对方在收到法律文书后把送达回证寄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送达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把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等。送达的意义不仅在于使受送达人了解文书的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而且还在于送达后要产生一定的法  相似文献   

2.
全国各有关法院、各驻外使领馆: 目前,在我国与外国没有双边协议的情况下,有关涉外民事、经济等方面诉讼的法律文书,一般按互惠原则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过去,由于送达的法律 文书不多,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随着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涉外民事、经济等方面诉讼案件中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日益增多,为适应新的形势,针对过去在法律文书送达方面的问题,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3.
随着信息技术与日常生活结合的日益紧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方式逐步在国内送达法律体系中确立了正统地位. 电子送达优越性概述 本文将电子送达定义为利用信息技术将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转换成电子数据,并通过电话、计算机、电视网络传输的方式传达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作为一种新兴的送达方式,电子送达具有传统的送达方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4.
对物送达,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执行法律文书无法直接对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送达时,可对物(即责任财产)来进行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在法治的帝国,程序是法律的心脏,而送达则是程序法与实体法链接的纽带.但长期以来,囿于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我国民事送达程序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民事送达成为法院完成诉讼和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5.
送达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由于人员流动、单位变迁、规避和拖延诉讼等原因,送达难依然困扰着司法实践,人民法院越来越多地采用了推定送达方式。作为一种法律拟制,推定送达是司法程序矛盾和妥协的产物,也是审判公正和审判效率相互冲突下作出的无奈选择。在民事诉讼中,推定送达主要包括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等形式。其中公告送达是推定送达中最主要的方式,也最特殊、问题最多。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登报、张贴公告等方式将法律文书的内容予以公布,通告受送达人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受领法律文书或参加诉讼事项,经过法定期间即推定已送达给被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其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相似文献   

6.
张麒 《法制与社会》2011,(29):134-134,145
送这是诉讼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法律文书的最终生效。但是基层法院在实际送达中却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分析了送迭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不足并对其成固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就我国送达制度的完善提出笔者的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鉴于被告方数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其在各企业法人中的法定职权与义务基本相同,故在向被告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仅送达至其中一个企业法人,并通过该企业法人向被告方其他企业法人转交或者留置送达的做法,并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属于审判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8.
我们收到日本国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的一份法律文书: 昭和六十二年(一九八七年)(7)第××号,索赔损害赔偿等事件驳回索赔损害赔偿等事件的诉讼书命令原告×××被告国右代表者①法务大臣后藤正夫主文驳回本诉讼书理由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09,(12):56-56
北京市崇文区法院为提高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于近期在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了该院制定的《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进一步详细地告知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的法院在给缓刑罪犯送达法律文书时行为极不规范,延迟送达、送达不签回证、对送达地点随意取舍等现象严重,有的甚至根本不送达,由此导致一些执行机关及工作人员对所管辖区的缓刑人员情况不明、心中无数。缓刑罪犯执行中脱管、失控现象时有发生。笔者以为,现行法律中有关缓刑罪犯法律文书的送达的规则在逻辑结构上不完整、不规  相似文献   

11.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送达是联系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是当事人获取诉讼信息的渠道,送达牵动着整个诉讼程序。因此,民事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诉讼程序流畅运行意义重大。本文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情况下,分析送达难存在的缺陷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编者按:作为一名好律师,不仅应具务高尚的人品、精湛的业务,还应该能写出漂亮的法律文书,这里所指的[漂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要严谨规范任何法律事务都离不开表达,而法律文书是其中最正式的表达形式。制作法律文书是律师最常见的工作之一,从诉讼代理中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诉讼文书,到非诉讼代理中的法律意见书、台同‘函件等,都是律师法律文书的具体运用。一份严谨、规范的法律又书,不仅可以使当事人体会到律师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并由此而增强对律师的信任,还可以增强说服力、杜绝由于表达上…  相似文献   

13.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或者广播等方式 ,将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公告送达只有在采用其他几种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和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当前 ,检察机关通过审理申诉案件 ,发现公告送达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种种不良现象 :———有些法院图方便、省事 ,在可以采用其他送达方法的条件下 ,径直采用公告送达 ,一登了事 ,一贴了之。———登报公告的“报”本是指受送达人所在地的地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而有时在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行业报纸上竟然也出现“公告送达”…  相似文献   

1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立函字第10号《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立案庭承担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诉讼保全、庭前证据交换等庭前程序性工作的,向审判庭移送案卷材料的期限可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相似文献   

15.
杜新丽 《中国司法》2005,(10):99-101
域外送达(serviceabroad),是指一国司法机关依据有关国家的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将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①。域外送达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人确定自己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依据,是推动诉讼进程的必备条件。只有将司法文书合法、及时地送达给有关人员,才能有效地组织诉讼活动。此外,送达还可以起到防止平行诉讼产生的功效②。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因为案件的涉外性,往往在主权国家之间需要跨国界的域外送达文书,但各…  相似文献   

16.
论审前准备程序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审前准备程序的特点与缺陷  我国民事诉讼法设专节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被认为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第一道工序,也是审判民事案件不可逾越的必要阶段”。①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的组成;法官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通知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等。  与国外的审前准备程序相比,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前准备程序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目的较为单一。主要是寻找案件的争点…  相似文献   

17.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把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诉讼行为。近几年来,规避送达行为明显增多,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种行为严重地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也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一、规避送达行为的主要方式:藐视法院,搞疲劳战术,受送达人故意躲避,甚至与送达人在村里兜圈子,其成年家属借故推诿,使送达人多次扑空。如将传票再送达时,他仍想方设法规避第二次送达,或全家出走。二、对遏制规避送达行为的几点建议:1.对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不应一律强调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没有规定传票要直接送达。笔者认为,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拘传票必须直接送达外,其它诉讼文书都可采  相似文献   

18.
叶立峰 《法制与社会》2011,(27):122-123
目前,我国审判执行实践中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突出。"送达难",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一大"颈瓶"问题,不仅打乱了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影响到案件的及时审结,而且妨碍了另一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及时行使和实体权利的维护。本文认为,现代的信息技术具有覆盖面广、传输快、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与优势,为人民法院增加送达途径、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途径。在民事诉讼中将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广泛利用网络送达、短信送达、电话送达、传真送达等手段,能对"送达难"问题的解决起到重大帮助。  相似文献   

19.
诉讼文书送达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诉讼文书送达工作的现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两个当事人两个代理人的案件审判中有12个诉讼文书需要进行11人次送达(向原告分四次送达受理通知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裁判文书;向被告分三次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裁判文书;向两个代理人各送达两次出庭通知书和裁判文书),以及组成合议庭,出具财产保全裁定等,送达的工作量还要增加。 根据某基层法院统计,目前符合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仅占55%,还有近一半的诉讼文书送达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隐患,如果按照规定进行送达,送达难度很大,工作量将呈几何级数增长。 如原告上海市长宁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房屋管理所诉被告徐某等占房、房屋使用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徐某等应于判决生效后7天内搬离本市仙霞路750弄44号101房屋,补付所欠  相似文献   

20.
关于民事诉讼中送达方式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送达与送达方式送达是司法机关以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给案件当事人或其它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它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诉讼活动之一,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也是诉讼展开的基础,立案、答辨、庭审、判决、上诉等每一个诉讼环节,都少不了送达。送达方式就是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送交给诉讼参与人的方法。民诉法规定的五种方式是:(l)直接送达,由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由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委托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2)委托送达,即受理诉讼的法院委托其它人民法院(部队政治机关、监狱、劳改、劳教单位)将诉讼文书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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