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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国琴 《法制与社会》2011,(17):140-140
法律上设立送达制度目的在于确保诉讼正常、准时地进行,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及时审结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民事诉讼中任何一项制度或程序性设计,它不仅要保证公正,而且要讲求效益,即用最小的诉讼成本耗费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简化送达程序,节省审判资源和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送达制度。  相似文献   

2.
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有的受送达人因害怕诉讼,不敢或不愿签收诉讼文书,有的故意逃避诉讼,有的外出务工居无定所,使得诉讼文书不能及时、有效送达,形成“送达难”问题,严重影响了法院审理案件的正常进行,制约了司法效率的提高,耽误了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及时实现。文章从法院送达难的表现,对送达技巧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送达是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首要条件,更可能影响到审判的公平、公正。但目前我国各级法院普遍面临"送达难",并已经影响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何破解"送达难",逐渐成为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送达难"问题,各级法院和法学界相应提出各种构想、方案,如放宽留置送达条件、扩大签收人范围等。本文在综合我国送达制度的运行现状、法学界提出的理论构想、各地法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在我国现行送达体制下构建民事诉前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破解"送达难"。  相似文献   

4.
司法文书的送达是一项重要的司法行为,也是整个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涉外审判中,司法文书在域外的有效送达,是法院合法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也是判决在国外得到承认与执行的前提,①送达时间的长短还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期限。因此,域外送达已成为涉外审判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5.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送达是联系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是当事人获取诉讼信息的渠道,送达牵动着整个诉讼程序。因此,民事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诉讼程序流畅运行意义重大。本文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情况下,分析送达难存在的缺陷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法律文书送达贯穿于整个诉讼进程的始终,将诉讼中各个不同的阶段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不仅对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还关系着正义、效率的实现问题;虽然如此,我国现阶段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还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严重影响着法院日常的审判工作。本文在分析当前法律文书送达难的原因的基础上,试图提出相应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7.
本文立足于我国目前法庭实践中的"送达难"现象,通过对德国民事送达制度理论的剖析,全面介绍德国的民事送达改革,梳理德国民事诉讼法上法院职权送达为主、当事人送达为辅的双轨制送达模式,分析其背后的诉讼理念,介绍其制度铺设的立法细节。德国送达改革重申法院职权送达的核心地位,通过确立补充送迭的各种渠道加大法院职权送达的可操作性,提高送达率,平衡提高诉讼效率与维护当事人程序权利之间两种程序价值之间的紧张。通过透视德国民事送达改革的成果与失误,以期为我国当下的送达制度改革提供"他山之石"。  相似文献   

8.
纪金洁 《法制与社会》2011,(35):137-138
“送达难”日益成为困扰我国各级法院的一个难题,如何完善原有的民事诉讼送达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民事诉讼送迭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理论和诉讼实践的角度详细分析了“送达难”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重构送迭制度,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将逐个分析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适用范围和不足,并通过分析电子送达的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我国民事电子送达的建议,以期在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同时,保障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体现,并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民事审判实践中的送达难问题成为限制案件在审限内正常结案的重大"瓶颈"。其中的门难进、人难找、字难签、事难证等问题极为典型。现行民事法律未做原告送达、被告接受送达和相应后果的义务性设计,而原告又有公告送达的兜底性救济,法院的送达工作囿于规范之内难以伸展。而第三方单位——社区、物业公司、派出所、受送达人工作处所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变相助长了不诚信当事人躲避司法送达和审判的不正当心理。建议以送达为发端,建立健全社会诚信评价、使用、监管体系。在传统送达方式外,以新技术平台为支撑的电子送达正在成为解决法院送达难的重要突破。  相似文献   

11.
直接送达作为我国民事送达的主要内容,从知情权角度分析其是最能确保诉讼信息有效性的方式方法。但同时,虽然新民事诉讼法对民事送达制度有较大修改,但对直接送达制度仍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本文借鉴国外国家的送达制度,进行理论上的检视,对送达制度进行正确的定位和完善。诉讼信息获得的越完善,越及时,在诉讼博弈的过程中原被告之间诉讼决策越科学,也更能保障程序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罗兰 《法制与社会》2012,(25):127-129
网上送达作为一种新式的送达方式,能有效地解决国内外送达难的问题.它满足正当程序所需的基本要求,给与当事人适当的通知,赋予当事人程序参与的权利,如若运用不当,相反会违背正当程序,因此,本文在介绍网上送达这种新式送达方式的基础上就保障网上送达程序的正当性作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童磊 《法制与社会》2011,(36):40+46-40,46
我国职权主义送达理念和粗糙的立法给法院“案多人少”的民事送达工作带来了困难。“送达难”已成为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实现和制约法院民事审判效率的一个重要瓶颈。深刻理解当前民事送迭制度应具备的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转变民事送迭立法理念,为寻求有力解决民事“送达难”问题的出路提供指导思想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4.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但是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过于原则加之司法实际中的种种情况,导致"送达难"的产生。本文指出需要深化对送达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国外主要国家送达制度,提出我国送达制度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5.
对物送达,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执行法律文书无法直接对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送达时,可对物(即责任财产)来进行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在法治的帝国,程序是法律的心脏,而送达则是程序法与实体法链接的纽带.但长期以来,囿于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我国民事送达程序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民事送达成为法院完成诉讼和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16.
送达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由于人员流动、单位变迁、规避和拖延诉讼等原因,送达难依然困扰着司法实践,人民法院越来越多地采用了推定送达方式。作为一种法律拟制,推定送达是司法程序矛盾和妥协的产物,也是审判公正和审判效率相互冲突下作出的无奈选择。在民事诉讼中,推定送达主要包括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等形式。其中公告送达是推定送达中最主要的方式,也最特殊、问题最多。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登报、张贴公告等方式将法律文书的内容予以公布,通告受送达人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受领法律文书或参加诉讼事项,经过法定期间即推定已送达给被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其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相似文献   

17.
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民事送达的困境大致表现为送达难、送达累与送达乱.这种困境的形成,既与当事人恶意诉讼、逃避诉讼有关,也与法院所在地经济状况、辖区面积、法院送达资源配置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送达模式所消耗的司法成本是不同的,解决送达困境的关键是降低送达的司法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考虑到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背景,未来送达模式改革应是将法官从送达事务中解脱,并逐渐建立以集中送达为原则,分别送达为例外的送达模式.同时,对于许多送达困境中的操作性问题,还可通过对法条更清晰更灵活的解释而达到缓解甚至解决.  相似文献   

19.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把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诉讼行为。近几年来,规避送达行为明显增多,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种行为严重地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也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一、规避送达行为的主要方式:藐视法院,搞疲劳战术,受送达人故意躲避,甚至与送达人在村里兜圈子,其成年家属借故推诿,使送达人多次扑空。如将传票再送达时,他仍想方设法规避第二次送达,或全家出走。二、对遏制规避送达行为的几点建议:1.对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不应一律强调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没有规定传票要直接送达。笔者认为,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拘传票必须直接送达外,其它诉讼文书都可采  相似文献   

20.
关苏晴 《法制与社会》2011,(21):127-128
民事诉讼中,送达是连接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的工作,然而一直以来却不受人们的重视,尤其是关于邮寄送达的规定少之又少.为了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弥补以往民事诉讼法邮寄送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7日出台的<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2005年1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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