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6年以来,山东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工作以“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满意”的工作思路。在抓好事故处理队伍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事故处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预防。最大限度地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让交通事故当事人满意。有效地预防了交通事故信访和投诉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金磊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5,30(1):83-88
基层公安机关因伤害案件引发的信访投诉有逐渐递增之势。伤害案件引发的信访、投诉问题,关涉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警民关系的融洽与否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影响地区维稳工作的大局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规范处理伤害案件,并在产生信访投诉时科学化解,防止当事人重复信访、投诉、聚众上访,这是基层派出所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维护警民关系、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需。 相似文献
3.
将听证制度引入涉法信访案件处理中,可以更好地提高公安信访案件的结服率。通过听证可以检验调查处理结论是否正确合法,培养办案民警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节约有限的公安信访资源。公安机关应尽快出台涉法信访案件听证制度的法律规定,做好涉法信访人的法律宣传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相似文献
4.
5月18日至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组成信访案件督办工作组,会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赴巴州、和田、喀什和阿克苏地区,开展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办和调研工作。从调研情况来看,人大信访 相似文献
5.
新的《信访条例》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信访案件终结认定制度。信访案件终结认定制度是一项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为了保证公安信访案件终结认定制度的正确实施,本文对公安信访案件终结认定的九个主要条件和三个简要程序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6.
7.
8.
9.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利于及时消除信访隐患,有效化解信访矛盾。P区检察院通过涉检信访联动机制、内部信息传递、信访例会研究疑难访等方法构建上述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实际案件评估数偏少、年度案件评估数不均匀、案件评估数在部门间分布不均匀等。完善上述工作机制,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同时严格依照高检院的相关规定,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 相似文献
10.
11.
12.
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众诉求表达方式。大多数信访行为属民众个体行为,信访群体以村民为主,不同信访者在信访过程中受到的待遇不同,民众对于信访行为有偏好但对于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不甚满意。我国各级行政部门在联合处理信访问题时存在效率低、处理程序不规范、选择性重视信访案件等问题。笔者从社区治理和社会资本的角度提出了解决上述信访问题的思路:一方面,培养社区意识和社会资本观念,引导民众正确利用社会资本并鼓励群众寻求社区自助,依靠社区化解部分群众矛盾;另一方面,在各级行政机关提高处理信访问题效率的同时,需进一步树立司法判决和执行的权威与公信力。 相似文献
13.
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基本上实现了“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总目标。据统计,从5月18日至8月31日,全市共接待信访案件491件,案件处理完结489件,占接访案件总数的99.6%,其中停访息诉434件,占接访案件的88.49%。领导督导组:局党委委员走在前。领导督导组的工作是由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姜树邦挂帅对2004年以来排查出的42起疑难案件进行分头包案,全程督导。各党委委员对于自己所承包的案件,逐一找相关的分、县局局长了解案情,负责对这些分、县局局长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检验工作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现行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检验工作机制存在着诸多不足,与其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应有的作用不相适应。应从设立专门检验机构,培养技术人员,完善工作机制等入手加以改革,使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检验工作能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5.
16.
张桂霞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4)
伤害案件的信访诉求往往与信访人的直接利益及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效果密切相关,此类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也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笔者通过对伤害案件引发信访问题的梳理,以大量数据和事实案例具体论证伤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引发信访的动因,并提出解决之法。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安机关逐步实现执法行为的合法化、执法效果的社会化、执法结果的合理化,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伤害案件引发信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周光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6):30-32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此时产生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竞合。处理这类案件存在不同的学术观点.司法实践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方法也极不统一。根据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学理论,在这类案件中.交通事故肇事者是终局责任人,应当承担最后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有权追偿,所以,受伤职工不能同时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加。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难"已成为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笔者认为,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案件处理周期长。从事故发生到案件审结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从某地法院办理的申请执行的交通事故案件看,事发后1年以上至2年审结的案件占50%以上,1年以下至半年审结的案件占40%左右,半年以下审结的案件仅占10%。案件判决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那就会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办结一起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