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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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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颖 《法制与社会》2010,(20):126-127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定监督机关,而诉中监督则是检察院对于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行为和诉讼活动所进行的监督,作为监督形式的一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合理建构我国民事检察诉中监督制度对我国现行司法来讲是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2.
监督的产生缘于人类社会的分工协作,社会活动参与者对其他参与者享有监督权源于活动目的性的本质要求。由此来看,我国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两重性:一是专门性监督,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二是参与性监督,即作为诉讼活动参与者的监督。这种两重性具体表现在刑事审判监督上。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检察机关不仅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还是诉讼的一方,故其中的检察监督是专门性监督与参与性监督的叠加。忽视检察机关的参与性监督,主张将其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相分离,违背了监督的基本原理,也违背了监督的亲历性和及时性要求。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应适应时代要求,总结思考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的经验,不断发现和总结工作规律,引导检察实践尊重、遵循诉讼监督工作规律。进一步创新诉讼监督工作,促使诉讼监督以良好的状态,在诉讼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潘志玉 《政法论丛》2023,(2):149-160
虚假诉讼在我国的典型存在,除了归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诉讼诚信原则的失范因素以外,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以及调解制度的固有局限性也不无关系。检察监督对虚假诉讼进行规制和遏止具有天然制度优势。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权是兼有行政性质与司法性质的混合性权力。虚假诉讼打破了传统民事诉讼基本构架平衡,加强和完善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应该参照权力制衡理念,以事后监督为主,兼顾事前和事中监督,坚持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重在与各方协同,避免部门对立,并在司法谦抑与能动检察之间寻求平衡,推动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守正创新。要实现检察监督职能的理念更新和重新定位,检察机关应当在虚假诉讼治理中发挥先锋主导作用,通过立法进一步拓宽虚假诉讼案件来源机制,赋予检察建议刚性约束力,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构建“民事、行政与刑事”制裁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5.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法理上,检察监督的原则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但司法实践中对刑事上诉案件的检察监督却几近缺位,形成监督盲区。在中央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背景下,如何探索完善刑事上诉案件检察监督程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6.
袁观磊 《法制与社会》2011,(26):234-234
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关系问题,是近年来法律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对检察诉讼与监督职权关系问题的探索,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内部机构的优化配置。本文根据我国法律对检察职权设置的现状,对我国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关系问题进行分析,从而认为,在我国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律监督部门,是优化我国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权配置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建设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构建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具有法治和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1982年开始试行的民事诉讼法原则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30年来,我国民行检察从无到有,从民事检察监督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从审判监督到试点再审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从中央司改意见提出"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到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中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重要体现。全面加强刑事申诉检察环节诉讼监督工作,对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实际工作中,无论依法受理审查和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还是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由于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的特殊性,使得这一监督具有整体监督、事后监督和再次监督的特性,发现和遇到的问题相对其他诉讼环节可能会多一些,笔者期待有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或相关规定,以取得监督工作实效,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10.
刘萍 《政法学刊》2004,21(5):59-61
民事检察监督有其存在的法律依据、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民事检察监督在公益性案件中介入诉讼活动不仅已成为世界潮流,而且有利于救济弱势群体.  相似文献   

11.
金石 《中国检察官》2021,(21):42-44
处分原则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应当贯彻民事诉讼活动始终,落实到民事检察监督的程序中,亦应当遵循处分原则。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检察监督职权的关系,在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对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支配和处置的权利,是当前民事检察工作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民事检察监督与处分原则具有矛盾统一的辩证关系,实践中只有注重两者之间的协调,在两者之间把握最佳的平衡点,才能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和对私权利保障的双赢效果。  相似文献   

12.
检察官的角色--从组织法和诉讼法角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检察官既面临着组织法上的身份定位和办案机制困境,又面临着诉讼法上的角色扮演和职权行使困境.欧陆法系检察官以真实和正义为目标,以合法性和客观性为行事准则,经创造性转化,我国也要求检察组织活动在独立性与一体化之间保持适度平衡,要求检察官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理念.为遏制检察巨灵,我国检察制度需要从庭前审查程序、不 起诉裁量权的监督程序以及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等方面对诉讼监督模式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具有自身的专门意义,而并非等同于所有检察职权或检察机关工作范围。法律监督是国家为实现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与控制而专门设立的一项职能。其意义在于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权力机关在司法活动中监督法律的适用、执行以及遵循情况,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而我国传统检察理论多年来习惯于对"法律监督职能"进行泛化和模糊认识,即将其理解为检察机关"对一切滥用国家权力行为的监督与追究"或"对犯罪的追诉",本文对此类观点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与批判。  相似文献   

14.
检察技术工作是站在国家诉讼的高度对技术性证据进行的审查监督,贯穿于检察诉讼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是一种独立的检察监督权的形式。但在实务中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检察技术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19,(3):126-139
当代俄罗斯行政检察制度由法律执行情况检察监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三部分构成。俄罗斯行政检察的理论以检察监督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三部分子内容的专门理论构建而成。法律执行情况检察监督分为法律执行检察监督以及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检察监督两部分。在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中,检察机关对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行政违法案件的提起、审理和裁决实行监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结论以及对各审级法院的裁决提出抗诉。我国行政检察应将规范性法律文件纳入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增加行政检察的监督手段,加强检察机关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证据是贯穿诉讼程序始终的"生命线"。加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审查,尤其是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很有必要,因为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环节,侦查阶段的取证活动则是诉讼证据的重要来源,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检察  相似文献   

17.
本文立足于控告申诉检察环节,通过对诉讼监督的职能定位和现状分析,积极探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展诉讼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为优化控告申诉检察环节诉讼监督机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对于虚假诉讼的规制和案外人利益的保护除了法院的内部监督外,也需要来自人民检察院的外部监督。虽然民事检察监督的公权监督性质决定其监督的范围主要为法院生效的裁判和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或执行人员的违法行为,但从功能上,其并不只是权力监督一项功能,客观上也具有司法救济、恢复受损诉讼秩序等间接性、补充性功能。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在于虚假诉讼的违法性、危害性和规制虚假诉讼的现实不足。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应当以事后监督为主,而且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一般应依申请监督,只要虚假诉讼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没有提出申请,检察机关也无须启动监督程序,如果虚假诉讼损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进行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应该充分考虑抗诉的"刚性"和检察建议的"柔性",并适当适用实践中的其他有效监督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制度合力。在监督手段上,要充分、正确行使调查核实权,保证监督的实效。  相似文献   

19.
有诉讼必有监督。作为诉讼监督的子集,检察诉讼监督既是现今世界最有效的诉讼监督方式,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不二法门。  相似文献   

20.
刘卉 《中国检察官》2014,(11):65-68
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涉及到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四方所代表的既包括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等三种公权力(简称"三权"),也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私权利。研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检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等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更加明晰地了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构造,进一步准确地把握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范围和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检察机关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一、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属性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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