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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委托理财型受贿是时下出现的一类新型受贿犯罪。该种行为披着获取委托理财投资收益的“外衣”行受贿之实,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从其行为本质上看,同样是“权钱交易”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受贿罪论处。司法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实际出资委托请托人理财后获取收益是合法行为还是受贿行为,其区分关键在于获取的“收益”是否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此外,订有“保底条款”的委托理财合同本质未必完全相同,有必要具体研究各类“保底条款”的性质,从而正确认定委托理财型受贿。  相似文献   

2.
具有市场价格且受贿人实际取得价值的礼券应当计入商业贿赂犯罪数额。将免费旅游界定为商业贿赂,并非意味着与免费旅游相关的费用一概认定为商业贿赂数额。收受银行卡案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计算犯罪数额。贿赂案件中特殊汽车牌照、特殊手机号码的费用应当记入犯罪数额。行贿方付出了金钱,虽然没有直接交付受贿方,但将金钱周转成通过特殊汽车牌照、特殊手机号码表现的现实利益或者享受资格。应当将以金钱为背景、体现贿赂犯罪权钱关系的性贿赂认定为商业贿赂。  相似文献   

3.
强迫交易罪的“暴力”程度,针对人时以轻伤为限,针对物时以“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为上限。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主要应结合“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等三个方面作出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4.
文章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翻供、翻证现象,以涂某某受贿再审案为分析样本,总结了当前刑事再审受贿案件中言词证据审查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翻供、翻证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在司法实践中,对刑事再审案件中的翻供、翻证,要牢固树立证据裁判意识,充分运用“常识、常情、常理”等经验知识和缜密的逻辑思维,理性审查判断翻供、翻证,以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后的内心确信”状态.结合司法实践,归纳了在刑事再审受贿案件中,审查判断“翻供”后的口供、“翻证”后的证言的基本策略,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证券法》与《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犯罪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在行为方式上几乎没有差异,其区分主要在于情节是否严重。8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19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大量符合“情节严重”甚至“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仅以行政处罚了结,有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则以“情节严重”的标准进行定罪量刑,反映出我国内幕交易规制立法的缺陷。应当提高“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引入新的评价要素。  相似文献   

6.
操纵证券市场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操纵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价格操纵 ,操纵价格是一种最常见的证券欺诈方式。操纵市场行为可大体分为“虚伪交易型”、“实际交易型”、“恶意散布、制造虚假信息型”与“其他操纵行为”等四大类。建立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能够有效的遏止操纵市场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对涉枪犯罪中“买卖”与“持有”进行怎样的理解,是区分非法买卖枪支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重要界限,行为人主观目的的判断更是准确认定相应罪名的基础。行为人非以二次贩卖为目的,仅以生产经营或者因个人收藏爱好为目的单纯购买枪支的行为,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对主观目的的学理肯定,应以其所侵犯的法益为基础;不能当然地认为刑法罪名中关于“买卖”均应理解为购买或者出售;对非法买卖枪支罪中的“买卖”进行限定理解,对其认定考虑行为人主观因素并不会放纵犯罪;将购买行为排除在持有枪支的来源外,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规制犯罪的作用。刑事审判对行为人主观目的判断,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视证据裁判原则。  相似文献   

8.
当前受贿型渎职犯罪高发频发,对其并罚还是单罚,理论界分歧较大,司法实务部门也颇感困惑,严重制约了该类犯罪的查处。如何处理受贿型渎职犯罪,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司法难点问题,如罪数判断的原则与标准;“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犯罪构成的定位;“收受他人财物”在渎职罪犯罪构成中的定位等。依据罪则刑相适应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受贿型渎职犯罪应当认定为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中认定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存在一定的混乱,在认定受贿罪既遂上采用形式主义:第一,将形式既遂实质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既遂;第二,将实质既遂形式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未遂。亚洲国家及地区中关于受贿罪既遂的认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以我国大陆地区为代表,规定收受贿赂才构成受贿罪(既遂);另一种以日本、我国台湾、澳门地区为代表,不区分既遂与未遂,仅向他人表达受贿的意图而尚未实际取得贿赂的,也构成受贿罪(既遂)。我国受贿罪中既遂的认定通说观点以实际收受财物为标准,不对收受贿赂与索贿作区分。所以在认定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应当视不同情况作区分审查,应以是否实质、有效控制银行卡存款作为判断受贿既遂的标准。  相似文献   

10.
强迫交易罪的客体是自愿、自由、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客观方面的“暴力”不应达到轻伤的程度 ,“交易”应仅指合法交易 ;对于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的 ,应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 ;应注意本罪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异同。  相似文献   

11.
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德国,关于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存在行为计划说、个别行为说以及全部行为说等学说。在日本,则存在主观说、修正的主观说、客观说、遮断说以及折衷说等不同见解。其中,全部行为说和折衷说较为可取。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2.
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整体上说就是党的先进性,因此永葆党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根本性价值,包括认同价值和促进价值;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个体上说就是党员的先进性,因此永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主体性价值,包括中介价值、示范价值和保证价值;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先进性是高度统一的,因此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的现实基础,对我们强化军魂意识有着重要的发展性价值,包括基础价值和着力价值等。  相似文献   

13.
党的先进性源于党的阶级性,但先进性并不等于阶级性。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中,体现着时代特征。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制定正确政治路线和具体纲领来体现。党的组织路线服从、服务于政治路线。不同历史时期党员的标准、党员的成分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纲领决定了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将思想建设置于党的建设首位,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吸收新社会阶层中优秀分子入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著作权归属是委托创作合同的重要条款。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关系到委托人著作权的取得、受托人义务的履行以及双方利益的平衡。在债权形式主义的背景下,委托人通过委托创作合同取得著作权属于继受取得。由于作品的无形性和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缺失,受托人移转著作权依赖法律推定。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开始移转,委托创作合同的书面形式往往成为著作权移转的公示手段。但是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与受托人移转著作权的义务构成对价,并对法律推定的著作权的移转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5.
婚生否认之诉是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大陆社会伦理观念较为相近的台湾地区,其民法亲属编经过十余次修正,其亲属法日益与世界亲属法的潮流相融合。反观我国亲属法和民事诉讼法,仅就婚生否认之诉中适格原告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而适格原告是成功构建婚生否认之诉的前提。借鉴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成功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现状,论证我国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不仅限于夫、妻及子女,还应有条件的包括第三人。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证地方立法机关在地方立法中更科学合理地设定法律责任 ,立法者在拟定法律责任条款时 ,首先要体现地方立法的目的 ,同时 ,其内容的设定 ,还要体现出科学精神 ,具有可操作性 ,考虑该法在施行中的要求。但从我国现行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来看 ,仍存在法律责任条款不协调、缺乏衔接 ,法律责任条款过于原则 ,法律责任条款有明显空白漏洞等方面的问题 ,直接影响了地方立法的有效实施。针对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存在的问题 ,应采取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量化、避免法律责任条款的空白漏洞等措施 ,完善地方立法法律责任的设定  相似文献   

17.
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各类办公机构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的重要意义和怎样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提高时间运用和工作效率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  相似文献   

18.
试论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民法物权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民法相衔接的<物权法>的制订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广大学者对此各抒已见,而其中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也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出发,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军事法官的职务责任是我国立法机关为军事法官设置的非遵行不可的权利和自由的边界,是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对其理论的研究,应把内涵、目的、构成、特征等作为起点。内涵是指军事法官在军事审判活动和赋予的其他活动中所承办的事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律在军事领域的实现;实现军事司法价值的均衡;完成军事司法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它由职务责任主体、职务行为和责任三部分构成。内容包括一般职务责任和特殊职务责任。显示出行为主体单一性、职务行为内容的特定性、责任后果的多样性、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20.
权利失效原则是大陆法系一项重要的司法判例原则,它有助于补充现有相关制度的不足,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权利失效原则适用的客体广泛,包括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等。适用于形成权,其法律效力是使权利本体归于消灭;适用于请求权,其法律效力是产生相对人的抗辩权。我国应在立法中体现权利失效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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