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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中搁置权的行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人事任免过程中行使搁置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近年在工作实践中的新探索。搁置权实际上既是任免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之一。人事任免事项中搁置权的概念、行使范围、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如何行使好搁置权,应该是对这个权力探索过程中必须澄清的问题。如果能从中引发一些有益的思考,将更有利于地方人大工作的开展。一、任免事项与搁置权的基本概念及意义人事任免权作为地方人大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监督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主要手段。它主要是指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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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人大行使“三权”探索王世杰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均作了明确规定,按彭真同志的概括有“三权”,即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由于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的不同,以及主体的认识程度不一,不同类型的县级人大在行使“三权”的实践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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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是法定会议,具有法定的人事提名权,笔者认为,主任会议提请任免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人员合理合法。《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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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法定职能归纳为"三权",即在本行政区域内独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而召开常委会会议,是其依法集体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因此,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质量与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和人大权威的树立。所以,提高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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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是否有决定权?甘肃省《人大研究》1999年第3期刊登了署名为火中昌的一篇文章。该文在标题中就明确指出:主任会议没有决定权,其依据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笔者认为,该法条恰恰证明了主任会议有一定的决定权。《辞海》上对“处”字解释说,“处”是“决断”的意思;《新华词典》《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处理”是指“处置,安排解决。”可见,处理含有作出决定的含意。从法理上、逻辑学上分析,决定权是处理权的一种,处理权在外延上大于决定权,决定权包含于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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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定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投票表决挂任县政府副县长王敏前,主持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峰首先宣读王敏同志会前法律知识考试得分97分,可以进入讨论表决程序。定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定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明确规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委室负责工作人员的任免。所有被任命人员必须通过任前严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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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概括起来主要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上述四项职权中,经常运用的是监督权。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来讲,笔者认为,最基本、最重要、最经常的就是监督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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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落实常委会各项权力的主要途径,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鲜明的特点。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常委会会议的召开主要是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四项职权。立法权(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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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中的搁置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人事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项职权一直受到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关注。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提请任免的人事事项的各项程序要求也越来越高。由此,常委会任免事项中的另一项职权——搁置权也渐渐进入了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但这项职权的运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一、一件提请的免职议案延缓表决被搁置2005年4月,某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某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免去一名副检察长职务的议案。提请免职的理由是:某某某涉嫌重大违法违纪。常委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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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乡市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在本届任期内,将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全员述职评议。该区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免和监督工作,1993年制定了《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范了人事任免的法定程序。去年,为进一步了解人大常委会所任命干部的"德、能、勤、绩"情况,又实行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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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1996,(5)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历时两年多的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并经过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十八次会议两次审议后,通过了《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办法》规定"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应当由提请机关正职领导人签署的书面报告提出,同时附送《干部任免报表》、拟任命人员考察材料或拟免职人员的免职理由",并规定"上述报告、材料一般应在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十日前送达。考察材料要反映拟命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人大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免案时,提请机关正职领导人应当到会作人事任免案说明,并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委员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