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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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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刑法中,有些犯罪的主体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刑法理论上将其称为身份犯。犯罪主体所拥有的身份无论是对行为人的定罪还是量刑都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刑法都有关于身份犯的规定,然而对身份犯一词的表述及理解却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2.
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即混合主体共同实施身份犯罪,在古今中外的刑法中皆有所规定。现阶段,我国关于混合主体身份犯罪有着各种不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非身份者的身份犯罪主体资格符合问题上。刑法分则中,纯正身份犯以有特定身份者为犯罪主体,非身份者不能构成。但是分则的构成要件在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纯正身份犯罪时,应将非身份者与有身份者从总体考察,非身份者可以在此时成为纯正身份犯的主体,具体定罪时要本着"特殊优于一般为原则,重法优于轻法为补充"的理念来处理。  相似文献   

3.
身份犯是刑法中一类较为特殊的犯罪,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类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对犯罪主体往往有一定的限制。对身份犯的研讨不仅关乎身份犯自身体系的建构,而且与共犯与身份问题的解决也密切相连。但是,我国学者在身份犯概念这一基本问题上的研究则显得多少有点混乱。因此,对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的身份犯概念进行反思,重构身份犯之应然概念,实属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单位犯罪亦不例外。刑法分则中某些单位犯罪之单位主体,除了需要具备单位的一般主体要件以外,尚需具备某种特定的刑法身份。这些特定身份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以特定的所有制为内容的特定身份、以从事特定行业为内容的特定身份、以进行特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特定身份和以负有特定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特定身份。  相似文献   

5.
平等适用刑法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但司法实践中公务员成为犯罪主体时,往往因为其特殊身份而受到"优待",尤其是在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上。由于《刑法》第三十七条定位不明确、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模糊以及公务员的身份特殊,免予刑事处罚成为部分公务员犯罪后逃避刑事制裁的手段。因此,需要通过明确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建立免刑监督机制等途径正确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才能更加符合刑罚发展轻刑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6.
货币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些犯罪的犯罪对象,但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在所有权转移方面有其特殊性,即谁占有货币,谁就取得所有权。据此分析刑法分则规定的与货币的这一特殊性关系密切的一些犯罪,会发现货币不应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货币作为挪用型犯罪的犯罪对象时其犯罪客体应是货币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7.
特殊犯罪主体的称谓也违反了概念分类的基本逻辑,并不符合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更不符合刑法理论的统一性,在有关刑法分则的理论中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虽然我国引入了身份犯的概念,但身份犯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中也并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只能够部分地借鉴。而对于身份影响刑罚轻重的行为人情节应该在量刑制度中研究。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刑法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这一行为的犯罪构成要件,而身份又与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都发生着密切联系,从而影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在身份犯的修正犯罪构成中,身份不是犯罪的主体要件,无身份者同样可以符合身份犯的修正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9.
浅析单位犯罪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准确适用刑法,有力地打击单位犯罪,我们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不应当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合法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集团等新出现的“单位”,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刑法还规定了一部分单位犯罪的特殊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10.
保险犯罪日趋频繁和复杂,保险诈骗完全可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以外的人或单位实施,现行刑法关于保险诈骗罪主体的规定范围过于狭窄,在理论和实践上均会产生一系列弊端。应摒弃特殊主体的立法模式,确立一般主体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1.
《刑法》第198条第4款应当被理解为一种关于保险诈骗罪共犯的特别规定,因为对于该法条中所规定之主体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构成《刑法》第229条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而应认定其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共犯。就保险诈骗罪的这种共犯关系而言,其不仅具有事前通谋的典型共犯形态,而且存在着基于行为人单方面故意而形成的片面共犯形态。从《刑法》第198条第4款中"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表述亦可表明,行为人的行为包含着片面共犯中片面帮助犯的情形。  相似文献   

12.
本文认为 ,新《刑法》第 5条所规定的不是简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而是以刑事责任为纽带 ,把罪行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有机结合起来 ,使刑罚的运用既注重犯罪行为又兼顾犯罪人 ,使刑法做到了公正与功利、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胁迫在香港刑法中既是某些罪的犯罪手段 ,更是刑事被告人的一种合法的辨护理由。在大陆刑法中 ,胁迫主要是作为某些罪的犯罪手段而加以规定 ,但参加犯罪若被胁迫也可导致刑事责任的减轻。比较香港大陆两地刑法中的胁迫 ,可见二者在胁迫的方式、对象、程度、紧迫性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异同之处 ;且香港刑法中有关胁迫影响刑事责任的规范比大陆刑法中胁从犯的规定更显合理 ,可为大陆刑法所借鉴。  相似文献   

14.
将“先强奸后自愿发生性行为”直接除罪化,不仅缺乏理论依据,也违反了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同时还导致了法规范的不协调。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将具有这一特殊情形的强奸罪规定为亲告罪,即《刑法》应明确规定:“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对于先前的强奸行为,告诉的才处理。”  相似文献   

15.
恐怖活动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资助、招募和运送人员的行为为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为有效打击上述行为,《刑法修正案(三)》增设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对其罪状进行了扩充并更名为帮助恐怖活动罪。这就需要通过对帮助恐怖活动罪的立法流变、性质、内容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解决类型化的帮助行为正犯化带来的司法认定困境,为本罪在司法中的适用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6.
占有是《物权法》所明确规定的制度,刑法中并没有规定占有,但是占有又是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依据。目前对于刑法上占有问题的研究绝大数是将民法的占有与刑法的占有截然对立起来,认为两者有根本的不同,或者只沉浸在部门法领域中,孤立地考虑占有的问题。从维护法秩序统一性的角度出发,对比民法与刑法在占有的保护目的、构成要件以及对象上的异同,有利于消除立法和司法对于民法占有和刑法占有之间的误解。  相似文献   

17.
对我国刑法有关共犯与身份犯极其有限的立法条文的分类列举和简要分析,可知我国刑法领域中的共犯与身份犯问题在刑法理论基础、立法模式、定罪和量刑规则上,均存在明显的有待完善之处.为弥补其不足,可以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一章中规定如下条款: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按照正犯的性质定罪处罚,对有身份者可以依法从重、从轻、...  相似文献   

18.
许多网站为网络用户提供免费存储空间供网民自由上传、下载文档,本身并不直接参与侵权作品的复制、发行,但实际上却提供了发行“帮助”。如果按照共同犯罪理论处罚,存在正犯不构成犯罪、缺乏犯意联络等局限性;用我国《刑法》现有罪名评价,又不符合相关罪名的规范性特征。最有效的定罪思路应当是通过“共犯行为正犯化”理论将网站的“帮助行为”直接解释为“实行行为”,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量刑,或者另定其他罪名。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规定了共同过失犯罪,但是规定的过于笼统,所以在理论上对于什么是共同过失犯罪,共同过失犯罪和共同犯罪到底是何种关系等问题存在很多争议。在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和共同过失犯罪应该是并列关系,而不是共同过失犯罪在某些情况下从属于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若干妨害公务行为在刑法认定上存在争议,因此应对《刑法》第277条进行修改完善。应将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客体中人的要素界定为“正在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方式不应限于暴力、威胁,应增加“其他方法”的行为方式,应调整妨害公务罪的法定刑,以有效打击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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