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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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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巧艺  常鸣 《法庭内外》2014,(6):F0003-F0003
正2014年5月23日清晨,天刚微微亮,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民一庭的青年法官夏根辉就来到了单位。今天上午他承办的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要在北京延庆开庭审理。夏根辉说:"这应该是我到法院工作之后最早一次来上班了!"除了夏根辉承办的案件外,还有两个合议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也要前往延庆开庭。这次"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工作的展开与以往不同,法官和书记员们要亲身体验远郊县当事人的"应诉之路",通过"坐地铁、倒公交"的方式前往延庆县城,来—次特殊的"巡回审判"。  相似文献   

2.
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法官裁判而言,涉及个案的具体分配。分案亦即案件分配,是指法院受理的案件在法官之间的具体分工和分配。〔1〕"案件的分配,既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影响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法院对法官的管理方式,还关系到  相似文献   

3.
葛文 《法学》2009,(10)
案件管理本质目的在于为审判核心领域工作的运行提供支撑,改善法官的工作条件,保障诉讼法赋予法官审判权的运作。通过案件管理:一方面使法官只须专注审判核心领域工作,而不用再分心处理审判外部领域工作,从而减少法官所负担案件的实际工作量,减缓法官办案承受的压力,使法官有充分时间关注开庭和撰写法律文书,及时、有效和妥当处理案件;另一方面通过案件管理改善法官的工作条件,通过控制诉讼的进程,以求迅速有效地处理繁琐耗时的诉讼程序,降低法院和当事人的司法成本,加速案件在法院的流动。通过让当事人广泛参与案件管理,协同审判外部领域的工作,实现审判与当事人的需求和期待的对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满足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  相似文献   

4.
借调省扫黑办归来,我回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因急缺办案人手,我被调至少审庭,接手退休法官的全部未结案件。几尺高卷宗堆过来,翻捡一下,除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二审案件外,更多的是申诉、减刑案件。  相似文献   

5.
解本君1965年出生,1985年考录到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历任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08年任该院立案庭副庭长、速裁组组长。2009年荣获东宁县法院"办案标兵";2010年1月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金桂兰式优秀法官标兵",并荣记个人三等功;曾连续两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相似文献   

6.
陈鹏程 《特区法坛》2005,(6):28-28,50
人民法院实行立审分开后,案件的主审法官没有直接与当事人接触,杜绝了腐败滋生的土壤,有效地保证了法官公正办案。但由于负责立案审查的法官没有参与案件的审理,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疏于审查或没有认真审查而简单地予以登记立案,造成遗漏或多列当事人等情况,导致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追加当事人及重新通知开庭,严重影响了审判效率,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过份迟延,不得不对刑事案件与附带民事部分分开审理,显然与设立附带民事诉讼是为了节约审判资源、降低审判成本及减少当事人讼累的立法宗旨相悖。现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案审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提出个人的一些粗浅的见解,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7.
《法庭内外》2008,(5):56-56
北京市延庆县法院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两便”原则,决定每月固定两个工作日为巡回审判日,每年4月和10月为巡回审判月。以切实方便边远农村地区当事人的诉讼,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该法院规定7类案件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应进行巡回审判:一是当事人一方为残疾人或孤寡老人,确有困难,不方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案件;二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案件;三是当事人住昕地在同一区域,目交通不便的案件;四是相邻关系类、征地补偿、土地流转类等可能需要到现场勘验或需要向当地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了解隋况的案件;五是具有典型法律宣传意义,能够促进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案件;六是法院决定进行司法救助和行政机关给予法律援助的案件;七是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为需要进行巡回审判的其他案件。  相似文献   

8.
佟永英  罗兰 《中国审判》2013,(10):46-47
<正>1993年,东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简称"少审庭")作为北京市第一个庭级建制的涉少案件审判庭,至今已走过了20个春秋。2013年,东城法院涉少工作再获佳绩,被首都文明委评为"第二届首都少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少审庭"也同时获得"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东城法院少审庭审理的涉少刑事案件,包括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和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涉少民事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未成年人及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近3年来,少审庭共审结涉少刑、民事案  相似文献   

9.
法律福音     
《法律与生活》2011,(6):64-64
最高院:法官不得私下接触案件关系人 2011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这个文件完善了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的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等关系人,  相似文献   

10.
《法庭内外》2010,(3):55-56
针对当前农业承包案件数量多、利益冲突大、群体性强、不稳定因素多和案例示范性强等特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坚持下乡就审,并将这一办案方式贯穿于事实调查、开庭审理、调解、稳控和宣判等各个环节。近3年来,该院法官不畏严寒酷暑,从密云县山区到朝阳区近郊,足迹遍布辖区乡村,下乡就审农业承包案件40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1.
上林县法院在办案中高度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追求案结事了,规定对三类案件在庭后和结案后必须回访。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官必须  相似文献   

12.
吴巍 《中国审判》2020,(4):88-89
“法官现处于居家隔离阶段,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法官居家在线开庭审理?”“申请!”2020年2月4日,一位居家隔离观察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法官通过该院的诉讼平台,进行了一场法官、双方当事人各在家中,陕西西安、浙江杭州、温州三地连线的“隔空庭审”。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快速收到了由该院电子送达平台自动签章形成的法律文书。整个庭审指令清晰、严谨有序、运行顺畅。  相似文献   

13.
邱银娟 《法制与社会》2014,(10):140-141
刑事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首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刑事和解的地位。检察机关参与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重点是掌握和解制度关键点——和解协议,对于其中有效的和解协议民事赔偿部分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到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相似文献   

14.
<正>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注重案件质量提升,面对近几年来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申请申诉再审案件持续增多、司法公信力不高的现实问题,重点突出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中的中心地位,提升审判管理理念,特别是把法官办案质量评查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大力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创新,促进审判管理水平提升。该院涉诉信访总量大幅度下降,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  相似文献   

15.
裁判文书是表明法院对其审理的案件处理最终态度的惟一载体,是法院裁判案件、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它既体现了司法权威与审判独立,也体现了法官的办案质量、执法水平与判案能力。裁判文书的质量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服判息诉和社会安定。通过裁判文书,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可以了解法院是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了解法院解决纠纷的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裁判文书是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和法院具有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晴雨表,承载了整个社会的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6.
李予会,女,大学文化,1988年参加工作,1995考入法院,2004年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自1999年独立办案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标的额11亿元,未出现一起因自身工作原因引发的上访或信访案件。2002年被该市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二等功2次,多次被该院评为"办案能手"或"先进工作者",被评为"济南市优秀共产党员",被授予"泉城首届十佳法官"、"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17.
一、申诉人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对于哪些人可以请求检察机关就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均未予以明确。按照一般的理解,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主体,也应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因此,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与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申诉人”在范围上应是一致的。至于哪些人是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当事人”,普遍认为只限于案件当事人,包括第一审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  相似文献   

18.
选择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增减和诉讼效益的提高,也关系到诉讼案件的成败,因为,经济纠纷案件个案的差别有时是很明显的,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同一类型的案件可能有不同的处理结果。那么,当事人该如何选择经济纠纷的管辖法院呢?总的说来,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要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一是考虑到有利于当事人起诉或  相似文献   

19.
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其思维模式一般表现为,从基本查明的案件事实出发,确定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属于何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而确定案件的性质,随后,按照所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寻找所审案件应当适用的法律,从法律所规范的这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出发,法官得心应手就推断出了当事人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进而所审的民事案件从法律的层面也就得到了解决。  相似文献   

20.
当前,民事、经济案件二审中,不少二审法院没有认真执行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和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这两个法定程序。这不仅在法律上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某些诉讼权利,而且容易使二审法院随意更换会议庭组成人员从而使二审案件的审理随意性极大,影响对案件的正确处理,也严重损害二审法院的形象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审理二审案件,特别是书面审理,应不应当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和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呢?回答是肯定的。尽管《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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