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6 毫秒
1.
大学扩招,职校火热,每年几百万的学生都必须经历着实习。学生走向社会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实习锻炼,在得到锻炼的同时,却也常常发生人身伤亡的事件。那么,这些受伤学生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了?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受伤应该如何适用法律?当伤害发生时,如何冷静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合理规避伤害、降低实习风险呢?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3.
劳动者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在劳动者的权益被用人单位侵犯时 ,《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劳动纠纷发生时 ,《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不完善之处 ,不利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应在立法上予以补救。  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在我国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依照《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设立和运作的。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 ,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  相似文献   

4.
现实中,一些劳动者之所以明明有理有据,却遭遇维权失败,往往就是因为超过维权期限,以至于“过期作废”。那么,就劳动者的维权期限有哪些规定呢?这些规定散见于《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七大方面:  相似文献   

5.
当下,一些用人单位为节省劳动力成本,借在校生迫切要求实习之机,以实习、试用等名义大量招收"实习工",不但克扣其工资报酬,还以实习生不受劳动法调整为理由拒绝其依法应享有的劳动尊严与待遇。而下面案例告诉我们,实习生应有的尊严与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绝不容侵犯!  相似文献   

6.
《山西政报》2007,(21):39-40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和劳动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  相似文献   

7.
小保信箱     
把您的疑惑告诉我们未成年人因工受伤算不算工伤?小保:我只有15岁的儿子去年退学后到一家企业做配料工,由于不熟悉操作规程,右手不慎被输送机的传送带绞伤。作为母亲,我要求该企业给予工伤待遇,但对方却以我儿子尚未成年为由,屡屡拒绝。请问:未成年人因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艾兰萍艾兰萍: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就是说,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相应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工受伤的,不能被认定为工  相似文献   

8.
小保:我是惠安县某工厂职工,2003年9月在生产过程中,不慎右手四个指头被机器切掉,医疗终结后,今年3月被鉴定为五级伤。请问能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高先生高先生: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4年7号]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  相似文献   

9.
正问:王某于2011年5月年满60岁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单位重新聘用,但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保,王某能否要求单位赔偿其养老和医疗等退休待遇损失?答: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座谈纪要》第8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适用《劳动法》和  相似文献   

10.
《山西政报》2009,(17):35-36
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省部分退休(职)人员反映他们在职期间曾从事过尘肺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职)以后经诊断患有尘肺等职业病,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如何解决工伤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职工在退休(职)后被诊断为尘肺等职业病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出发,现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维护工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  相似文献   

12.
郑萍 《传承》2008,(2):128-129
勤工助学的在校大学生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且劳动法并未明确将其排除于劳动者之列,故其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并非所有的勤工助学都适用劳动法,只有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适用工时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
小保:我是三明市某县企业职工,2004年3月4日上午上班的中途上卫生间方便,不慎摔倒在地板上,造成腿部骨折。能否按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林女士林女士: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  相似文献   

14.
劳动法视野下的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勤工助学的在校大学生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且劳动法并未明确将其排除于劳动者之列,故其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并非所有的勤工助学都适用劳动法,只有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适用工时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厅(局):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  相似文献   

16.
小保问答     
小保:我是惠安县某工厂职工,2003年9月在生产过程中,不慎右手四个指头被机器切掉,医疗终结后,今年3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请问能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高先生  相似文献   

17.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有4种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8.
小保:我是莆田市某企业职工,2003年11月发生伤害事故,2004年5月被鉴定为四级伤残,能否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陈女士陈女士: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4]  相似文献   

19.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此时产生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竞合。处理这类案件存在不同的学术观点.司法实践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方法也极不统一。根据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学理论,在这类案件中.交通事故肇事者是终局责任人,应当承担最后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有权追偿,所以,受伤职工不能同时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20.
因违法而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就不再承担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不久前,记者从多家法律服务机构了解到,目前在处理员工工伤问题中,员工、单位都普遍存在三方面的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