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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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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津政办发[2016]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拟定的《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公路局拟定的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85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
《山西政报》2007,(23):11-1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实现我省公路保畅通、保安全、为人民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  相似文献   

3.
《山西政报》2009,(1):26-27
各市物价局: 我省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实现我省公路抓综治、保畅通、为人民的目标,做到长效治理.针对我省部分价格认证人员工作岗位变动的情况,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现将开展我省违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价格认证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9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6]107号)、《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由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219号)。2004年5月11日,交通部等七部委又联合召开了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国务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商有关方面同意,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正黔府办函[2016]20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精神,为加强我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加快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促进高速公路应用ETC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8.
正豫政办[2017]1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路路网建设情况和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充分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治超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和《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等精神,省政  相似文献   

9.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10部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 0 0 4〕 13 3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 ,各地区行政公署 ,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交通厅、公安厅、发改委、经委、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法制办、纠风办、新闻办联合制定的《云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办法》 ,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2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责任,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防止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治超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京政办发[201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的要求,本市自2004年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超限超载运输现象时有反弹,亟待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巩固和扩大治超工作成果,有  相似文献   

12.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公安部、环保总局令[2002]第3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有关社团: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1]63号)等关于培育扶持龙头骨干企业、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保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4.
正豫政办[2014]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11日  相似文献   

15.
《天津政报》2014,(20):8-10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拟定的《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l0月13日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综合治市交通运输委为了做好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桥梁设施安全,规范桥下空间使用行为,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4]26号),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任务和原则(一)治理目标。通过桥下空间综合治理,做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利用桥下空间,保障桥梁设施安全运行,实现“一桥一景”。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从2004年6月开始,全国开展了集中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大,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为此,国务际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7.
《天津政报》2014,(1):20-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lO]33号)、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综治委[2011]10号)和市委、  相似文献   

18.
《内蒙古政报》2009,(7):47-47
收国务院文件:▲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111发[2009]26号5月19日)▲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5月25日)收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5月23日)  相似文献   

19.
《山西政报》2008,(13):21-2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的《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倒查程序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豫政办〔2005〕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交通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局、监察厅、财政厅、法制办、纠风办、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司令部等13个部门去年联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对车辆超限超载、逃漏公路通行费和假冒军警、公安车辆的“三位一体”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三项治理工作)。经过一年来的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精神,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现就进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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