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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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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展,农村土地权利自发形成了农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结构体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后,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被赋予了抵押、担保权能,农户始终持有承包权,理论上任何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均可成为土地新的经营者,土地经营的市场化空间显著扩大.农村土地权利“三权分置”下,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与“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呈现大体一致的流转方式,然而,国家政策的意图和土地经营权分离的法理逻辑以及稳定家庭为基础的土地承包法律关系,决定了规范新的农地财产权利法律关系,尚难以整合两种不同承包方式之间的关系,进而也不能在土地经营权上构建一体的抵押担保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制度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至关重要,它是农民维持生计的基础,也是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首次对土地经营权做出了规定,"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从政策层面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民法典》也对土地经营权做出了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立法层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政策上升到法律规范,需要不断完善具体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  相似文献   

4.
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下位概念,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又具有身份性特征,故土地经营权往往不能自由进入市场而流转,这就造成了"无地者无资格获取土地,有地者无权利流转"的冲突局面,因此有必要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从而更好地实现"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目标.而通过对农地三权分置立法模式的选择,将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含义限缩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土地承包权,而将其中的土地经营权定义为一种新类型的用益物权,这有利于保障土地经营权人的固有利益.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动因在于坚守集体土地所有权、兼顾农民的公平与农业的效率。在农地"三权分置"政策与现行法冲突时,对"三权分置"的研究现状在研究方法上体系化思维不够;在拟实现的目标上将政策目标进行最贴切的法律制度转化不够;对"三权分置"中"三权"的理论重点即权利本质及其如何实现的研究有缺憾。"三权分置"下中国农地法制改革的立法构架前提是:深刻理解该政策出台背景及其所导向的问题,分析该政策目标在现行法上不可实现的缘由。最后,在关涉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资格)、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具体制度时,应考虑以最低立法成本完成周延的制度设计,确保法律逻辑的自洽和政策意图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土地财产权,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处于改革阶段,相关法律制度数量众多但内容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权利属性模糊、流转规定混乱、登记制度不全等。在如今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完善以流转制度为核心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方案,提升土地利用与生产价值,健全承包地的"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制度的融合与转化是农地改革的目标。因此,笔者主要在分析土地权利重构过程中所出现的阻碍因素的基础上,从问题切入反向探索如何使土地健康有序流转,并主要从立法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对策,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期既能使广大农民从中受益,又能最大程度实现土地利用价值。  相似文献   

7.
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国家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举措,从法治角度考察其实效情况,可分析行为有效部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行为有效性的分析共选取了三个方面: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意识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现情况。在此基础上得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行为有效性的结论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土地所有权虚置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置"。应建立农地股份共有制的产权制度,在此制度下重新设计"三权分置"的模式,以使农民拥有所有权份额而可以放心持股进城并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农户可以直接放弃承包经营权,也可以不放弃承包权将土地经营权再让渡给其他任何人。由此,农村土地承包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统分结合、两次选择、适度规模、多元经营、市场流转等。这样的制度设计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土地承包制可以得到稳定的延续,土地经营仍可以采用家庭承包、出租、大户农场等形式。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于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在“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尤其是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合理流转,坚决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相似文献   

10.
家庭承包制下农地制度如何变迁,已成为一个亟待问答的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并不由于所有权主体缺位造成的,而是三个所有权主体之间关系错位、农民承包经营权内容不完整及其保护成本高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农村实际来看,笔者认为目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接近于债权性质;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又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途径不是实行永佃制和私有制,而是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权利的界定和保护来实现。  相似文献   

11.
本文针对农村土地征用中补偿标准过低、农民财产权益严重受损的现状,提出应尽快完善相关补偿办法,明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承包土地所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完整物权制度,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模式探讨农民的土地征用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12.
土地权利是农村妇女实现自我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各农村地区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还是时有发生。究其根源,仍在于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和由来已久的“男女平等”较量。因此,有必要在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从提高法律法规的实际可操作性;强化行政司法救济途径等入手,为真正实现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是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和怎样继承,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多数农民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继承,而法律却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并对怎样继承作出科学合理的设计,保障平等的继承权,防止可能的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14.
邓云秀 《海南人大》2006,(10):41-44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是对农民合法权益最根本、最直接的保护。海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南实际,针对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经过三次审议于2006年7月28日通过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一法规的出台,对于规范、稳定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最根本的着眼点就是:让农民拥有足量的土地。落实…  相似文献   

15.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现实需求与可行性。但目前我国法律对其有着相当程度的限制.实践试点中也集中反映出目前法律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支持不足的问题。建议在立法上修改不必要的限制,同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出台金融扶持政策等多种渠道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已经成为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形式。虽然中央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均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但是操作性的法律规则供给不足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复杂性等原因呼唤地方立法的产生。地方立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地方立法存在入股标的表述杂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土地法律关系将发生重大变化,故此应以新的土地法律关系为基础,将入股标的统一为土地经营权,明确合作社解散或社员退出时土地经营权的处置规则,并通过统一立法对土地经营权入股进行引导和监管。  相似文献   

17.
我国法律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于其权能的缺陷 ,带来实际运作中的诸多混乱 ,暴露出立法上的明显不足 ,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本文剖析了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对建立新型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法理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确立永久农地使用权概念 ,明确农民对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自物权性质 ,建立相应的概念、权利体系、流转制度和责任机制等建议。旨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地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18.
农地“三权分置”中的“放活土地经营权”,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土地经营权在“熟人社会”以及在“中介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虽然“中介交易平台”流转模式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其在信任基础、交易方式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而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土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从1.0版本到2.0版本的提升。区块链技术在土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中的契合性以及“区块链+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型的构建表明,区块链技术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具有妥适性。实现农村土地资产数字化、依托技术构建信任基础以及利用智能合约提高流转效率,是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础条件;激励机制的内在嵌套、“多中心化”下的监管以及智能合约的漏洞填补,则是实现区块链技术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现实兼容的实践考量。  相似文献   

19.
农民土地权利的法律性质模糊是造成我国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本文评述了我国法学界对农民土地权利法律性质的几种主要观点,即"承包经营权说"、"土地使用权说"、"新型总有说".用经济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证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物权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享有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国家应该在土地补偿费中设立专项,依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合理的补偿。并通过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的方式,保障农民的这一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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