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除家庭、学校、社会等不良因素影响外,其不成熟的生理、心理特征和不良的人格特征是他们走向犯罪的内在原因,了解特征和掌握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犯罪动机和不良人格特征及矫治的内容方法,对我们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少年犯有很大的帮助和极其重要的意义。一、少年犯罪心理矫治的概念少年犯罪心理矫治,就是对已形成犯罪动机和犯罪意识的个体,或已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少年,通过深入分析和诊断他们犯罪心理原因和特征,确定矫治改造方案,纠正和消除犯罪动机,矫正其特有的人格障碍和缺陷,从而使…  相似文献   

2.
最近发现江津几江地区有个已到犯罪边缘的20多人的少年团伙。说“犯罪边缘”是因他们都是十来岁最多十二、三岁的少年,还够不上犯罪。他们或摸扒、或撬门人室盗窃、或趁机抢劫。这不仅仅给这些少年(还有个别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不堪设想的灾难性后果,而且是社会一个极强的不和谐音符,值得特别关注。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学生犯罪后,除罪行严重必须判处有期徒刑的以外,司法机关一般都对他们采用较轻的处罚方式,决定不起诉、免予刑事处分或者判处缓刑,使他们得以离开监管场所,回归社会和家庭,以避免“犯罪污染对少年的危害性”《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据统计,1994年以来,上海市静安区  相似文献   

4.
在少年犯罪原因调查中发现,出于癖好或因玩耍动机而引发少年犯罪被处以刑罚予以监禁的占4%。 这些犯罪少年是否非要处以实刑并予以监禁矫治,怎样更有利于对他们的教育改造,这问题应引起司法、法学界的探索与研究。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未成年人犯罪称谓不同。由于各国或地区历史背景、政治、经济、文化、立法技术、传统习惯等情况的不同,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称谓并不一致。英美法称“少年罪错”或“少年违法”;日本普遍称“少年非行”或“少年不良行为”;埃及称“少年不轨行为”;澳门地区刑法称“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少年犯条例》,香港地区刑法中称为“儿童犯罪”;根据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则称为“少年犯罪”。未成年人年龄划分不一致。未成年人年龄界限划分的规定各国也不相同。有些国家规定的上限年龄较高,例如《美国青少年…  相似文献   

6.
运用亚伯拉罕森的犯罪行为情境理论来分析我国少年犯罪的生成,我们发现,少年犯罪生成的原因和背景是复杂的、变化的。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少年犯罪而言,它都是少年个人的犯罪倾向和当时的社会情境环境以及个人对社会情境环境的内在抗拒力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预防和遏制少年犯罪,就必须努力减少其犯罪倾向,降低社会情境环境对少年的不利影响,同时,增强少年个人对社会情境环境的抗拒力。  相似文献   

7.
司法机关对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少年从刑事司法程序中转向为对他们实行非诉讼方式的处理,称之谓“转向处理”。它是西方国家少年司法制度中对犯罪少年进行处置的一项重要制度。以英国为例,在少年因犯罪被拘捕后并不一定被起诉。警察有权移送起诉,也有权终止而选择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即:第一,给予训诫;第二,给予非正式警告(不作有罪发现记录备案);第三,给予正式警告(作有罪记录备案)。  相似文献   

8.
日本少年犯罪的现状和预防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日本的少年犯罪现状以及预防对策是众多中国学者关心的领域;本文就2003年度的日本少年犯罪、近几年少年犯罪的变化特征以及代表性形式作了详细的论述;对其原因以及前兆作了独特的探讨;另外说明了少年犯罪前在家庭、学校、社区的“暗示”性表现,最后提出地区性的少年犯罪预防对策和21世纪日本整个国家应然的预防少年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中,源自芝加哥学派且取得巨大影响的"少年犯罪区"研究并未获得应有重视。随着犯罪空间维度的兴起及地理信息系统(简称GIS)在犯罪制图中的广泛应用,犯罪热点制图成为认识"少年犯罪区"的新思路。对此,少年犯罪区的本土化验证适逢其会。依托特定研究区的犯罪地理信息、借助Arc GIS10.0软件的少年犯罪热点制图,能够探测并比较城市核心区与副中心区的少年犯罪热点,探究少年盗窃热点和"两抢"热点的空间重叠与独立分布关系,把握成年人"两抢"热点与少年"两抢"热点的空间差异,并发现少年"两抢"专属犯罪区的存在。"少年犯罪区"的制图分析能在思路、方法、罪因分析、防控策略等方面为少年犯罪研究带来些许改变。  相似文献   

10.
少年法庭是在少年犯罪日趋严重的形势下,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少年群体的特殊性、少年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和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是少年司法制度建立的重要理论渊源。针对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基于“少年儿童不能预谋犯罪”这一罗马法的古典理论和英美法系关于“国家对少年儿童不是惩罚的官吏而是最高监护人”这一衡平法原则,  相似文献   

11.
当代美国少年法庭的存废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世纪初期的美国,对犯罪少年、受忽略的少年以及流浪街头的少年的处置与成年罪犯是一样的。后来出现的各种少年救助运动是少年法庭诞生的前奏和准备,尽管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早期的救助少年者主要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出于慈爱。1900年美国少年法庭的设立开创了少年司法制度的新纪元,该法庭以关心、爱护并矫治失足少年为宗旨。然而,随着少年暴力犯罪率的增长,严厉惩罚犯罪少年的呼声越来越高,少年案件诉讼“成人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撤销少年法庭的呼声也出现了,并且该呼声越来越高。但同时,少年法庭的支持者也大有人在,他们主张应该对少年法庭保留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日本的少年犯罪出现少年犯罪的案件数量正在逐年减少、少年犯罪的凶恶案件数正在逐年上升、犯罪少年的低龄化现象非常突出等特征。为了改善日本少年犯罪以上的3种现状,强化对低龄少年的早期“保护、教育”处分,日本的各个党派和政府有关部门,各自在积极地拟定再次修订日本《少年法》的有关法律草案,准备提交国会审议通过。这就是日本修改《少年法》的一个新的动向和趋势。  相似文献   

13.
本文作者在长期的少年司法实践中发现,少年违法犯罪与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有着重要的关系,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比处罚少年犯罪更能显示其应有的社会效果,对于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4.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运用道德、文化、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对少年违法犯罪进行全社会的综合治理,为预防和减少少年犯罪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收到了显著成效。中国法院根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准则》《北京规则》、《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文件与国内立法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在保护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少年不受刑事追究和犯罪少年复归社会,特别是在对犯罪少年的人格教育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  相似文献   

15.
民国时期,随着西方法律理念与制度的引入,立法界及司法界认识到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并对少年犯罪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制度。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在少年案件审判、少年感化教育及少年监狱设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了少年司法制度的初步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囿于经济困顿、政局不稳等原因,民国时期的少年司法制度多停留在形式上,并未真正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6.
在美国,被控犯有严重罪行的、有长期犯罪历史的以及那些不愿接受少年司法制度处遇的少年有时被移送到刑事法院.近年来,许多州修改了它们的法律,把更多的少年罪犯移送到刑事法院.在1989年和1993年间少年法庭移送的少年案件数增长41%.长期以来,少年财产案件的移送多于人身侵犯案件.例如1982年,全国少年法庭移送的案件中,暴力犯罪占32%,财产或公共秩序犯罪占62%;但以后,越来越多的州开始调整他们的移送标准,并把移送的主要目标放在暴力犯罪少年上,移送的少年人身侵犯案件在1993年第一次在数量上超过财产犯罪,占整个移送案件的40%.  相似文献   

17.
美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也是少年犯罪严重的国家之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的少年犯罪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分析少年犯罪与少数民族以及贫穷的关系是一种分析少年犯罪的角度。本文分析了上一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美国少年犯罪的状况及趋势,并就少数民族青少年、贫穷与犯罪的关系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18.
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赵琛所著《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1939年),是我国第一部少年犯罪研究专著。该书的产生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犯罪学受到重视,法律院校开设犯罪学、少年犯罪学课程,国际社会对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及国民党政府内忧外患等历史背景密切有关。该书对于推动中国犯罪学、刑法学的发展,推动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产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其所提出的"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思想"等,也都均具有较高的理论、实践与历史价值。  相似文献   

19.
我国当前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面临的理论困境是:"理性人"假设背离了少年刑法的立论基础;报应主义刑法理念违背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其面临的实践困境主要包括主体困境,即少年定罪主体并不独立,以及法律依据上的困境,即少年犯罪与普通犯罪适用同一种犯罪构成。构建独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逻辑起点应为少年犯罪人。围绕少年犯罪人人格建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具有构建少年刑法的理论价值和预防少年犯罪的实践价值。独立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方案设计可以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少年法的犯罪构成,建立一套少年实体法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以"犯罪事实"和"保护性"为要件。"犯罪事实+保护性"的构成要件与普通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相互独立,相互衔接。  相似文献   

20.
少年犯罪是少年所实施的犯罪。但少年的年龄到底有多大?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解释:少年的年龄在十周岁左右至十五六岁之间,但这一规定仍没有明确少年的实际年限,这就使得少年犯罪的概念也不能明确。随着青少年犯罪研究的逐步深入和细化,这一不足就逐渐显露出来。并影响了少年犯罪的专门研究。那么,应如何确定少年犯罪的主体年龄呢?一、确立少年犯罪的主体年龄的方法(一)要确定“少年”的本质少年绝对不是指能独立劳动和生活的人。如果某人能独立劳动和生活,则此人就成熟了,老百姓称之为“成人了”。因此,少年的概念必定包含以下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