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但在跨国公司中,母公司如果出现滥用控制权、规避法律义务、不正当利用法人人格等情况,就有可能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直接承担责任。通过探讨其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的运用,弄清该法理之本质,有助于中国公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相关理论与立法的滞后,跨国公司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问题,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责任关系就是其中之一。我国应借鉴美国、德国的做法,将“揭开公司的面纱”理论引入立法实践,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追究跨国公司母公司法律责任的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述规定,为我国公司企业结构中存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两种特殊形态提供了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但通常是根据母公司的指挥进行经营活动的,多数子公司是股东为法人的一人公司,由于子公司被控制,故极易丧失独立人格,所以就可能出现母公司迫使子公司损害自身利益,进行有利于母公司交易的不正当现象,损害少数股东或债权人的权益。为防止这类行为发生,一些国家在立法上便规定有相应的对子公司及其少数股东或债权人的保护条款——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商事传统尚未形成,所以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缺乏明文规定,同时滥用公司人格制度的行为却频频发生,具有愈演愈烈之势。  相似文献   

4.
股权问题历来是现代公司制度的焦点问题,而公司破产与股权的关系格外密切。《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母公司(即控股公司)通过出资而拥有子公司的股权,然而,一旦母公司破产,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能否作为破产财产予以清算呢?当前,公司出资创建一个或数个子公司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关于股权可否作为破产财产的问题,很有必要予以探讨。笔者认为,虽然母公司与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两者的财产彼此独立,在财产责任上各自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各自的债务,…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产生,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以及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制度是现代公司制的三大基本原则。虽然公司法入制度有着巨大的优越性,但它也容易沦为股东(或董事)逃避债务、损害债权入利益的工具,因此,需要有一个相应的制度来平衡公司的股东和债权入的利益,完善公司的法入独立人格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各国立法或实践纷纷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加以完善和补充。我国修订的《公司法》也引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公司立法已趋于完善。我们应正确认识该制度中的股东行为及其适用条件,在实践中慎重权衡,审慎适用,这样才能体现该制度的价值,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6.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排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适用,而由公司股东对公司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措施。法人独立人格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公司法人制度在促进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亦充当了舞弊者的“护身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学界就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董事的特殊适用,在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的特殊适用,在公司破产清算中的特殊适用,如对跨国公司破产时的适用,我国怎样确立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破产所应承担的个人责任,公司清算中的欺诈性交易追究责任制度以及深石原则在公司破产中的适用等法律问题研究较少,而司法实践中却已有较多运用,故有必要对此进行专门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论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破产时,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公司集团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较少 ,但如果破产 ,则基于集团结构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就会变得非常复杂而又难以处理。特别是当子公司的破产财产很少 ,子公司的债权人基本上得不到偿付的情况下 ,他们能否就母公司(假设母公司并未破产)的财产提出债权要求 ,这涉及到公司集团中的控制公司对受控公司破产时的债务责任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给我国立法和实践带来的新问题加以探讨 ,以期引起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9.
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实际运行过程中所引起的价值背离和利益失衡问题,导致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公司人格否认具有相对性,而且仅适用于实质上已经丧失独立人格的公司。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不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原则的否认,相反,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原则的净化、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律对公司再投资的解禁让既有公司"生出"许多子公司,既有公司股东相应也变成了母公司股东,子公司这一法律拟制主体架空了作为股东利益重要保障的查阅权。过度强调逻辑上的自洽性导致利益保护的失衡,只有基于现实的需要去扩张母公司股东的查阅权才能体现法律应有的正义,通过母子公司之间真实的经济关系,赋予母公司股东查阅子公司文件的权利。借鉴美国和日本的做法,对这一制度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进行研究,以完善我国"立体公司"的治理体制。  相似文献   

11.
公司的独立人格将公司的责任和股东的责任严格区别开来,有效地降低了股东的风险和责任。但同时,也出现有些人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法律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而直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理论基础及适用条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内含公司人格否认是美国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中首创的一个判例法原则,也称揭开公司法人面纱理论。该理论已被英、德、日在司法实践中接受并加以运用,法国和意大利等国甚至将该法理立法化。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真正含义是:当某一公司形式因被他人控制或操纵而不再具有独立性,并且被利用以规避法律或逃避契约义务时,执法机关将无视该公司法律形式上的独立人格,而要求隐身其背后的控制和操纵者──股东或其他当事人,对公司的债务或行为承担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理论与大陆法系中有关法人本质理论中的法人否认说是两…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人格独立制度在被滥用的时候对债权人和其他利害相关人提供的一种救济制度。它充分体现了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和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全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借助于股东穿越,母公司股东会得行使其子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董事可由母公司担当、选任或指定;子公司监事主要应由独立监事和子公司员工担任。  相似文献   

15.
公司财产独立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在我国,公司财产独立法律责任偏重于运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手段,对民事责任手段不够重视。法律应建立权益博弈机制,确立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充分调动债权人积极性,高效地解决该项“公司难题”。  相似文献   

16.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建平  焦艳芳 《工会论坛》2006,12(6):101-103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对于健全我国公司法人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这一制度规定,是我们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问题,否则,可能出现矫枉过正的不良后果,影响公司的稳定性和机能的正常运转。笔者认为适用这一制度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其实质,坚持正确的适用原则,确定其具体的适用范围。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应借鉴一般民事侵权所致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判定是否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股东与公司一起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7.
国外公司立法将规范公司集团中母子公司关系、保护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利益作为重点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法规对此调整 ,因而在该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在对发达国家公司集团内部责任规制模式进行评析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规范公司集团内部责任的现状 ,探讨了完善公司法人格制度的一般规定的可能性 ,提出应强化对公司集团内部子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涉外产品责任纠纷剧烈增加,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通过研究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相关概念、法律适用原则、域外国家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和我国涉外产品责任立法现状及不足,我国在实体法方面应当转变立法模式、明晰法律概念、统一归责原则及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在冲突法方面应当引进新的适用原则以及加入《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相似文献   

19.
一人公司制度的引进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在公司人格、责任能力及其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理念和适用的新问题。基于企业的经济学原理和契约性质,法人性质的实在说和代理人理论较好地解决了法人人格的有机组织体、独立的意思和行为的论理基础,并由此扩展到法人独立的刑事人格、犯罪能力和受刑能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主体的原理以及单位人格的部分否定都要求对现行单位人格的刑事否认制度进行反思。在揭开公司面纱,直接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得追究其单位人格责任。  相似文献   

20.
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理念在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在现代公司法律制度中,公司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责任能力割断了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形成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和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股东有限责任主体关系的变化,必然导致责任内容也随之改变,股东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的理念在公司法律规范中表现为股东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对债权人承担独立责任.虽然股东有限责任的对象与内容在基本理念与其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上不一致,但是,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并在现代公司制度中得以和谐体现,使股东有限责任具有了特殊的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