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坦白是中国刑事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表现。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背景,结合自首的基本原理及其司法解释对坦白予以分析。在认定坦白的过程中,应当从坦白的本质出发,对犯罪分子自身的认罪和悔罪以及为司法机关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在对行为是否构成坦白进行综合考察的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适用坦白可能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憾。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推进,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刑法加以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必要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目前试行中的"五种人",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三是应当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调查评估主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涉及对我国《刑法》总则的修正,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次性大幅度取消死刑罪名,弥补刑事立法中对老年人从宽处罚的空缺,强化民生的刑法保护,确立和规范了一些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必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4.
"正确的刑罚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即可。"《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刑罚结构。然而,其中限制减刑、禁止假释范围的扩大,必将导致监狱长刑犯、累犯、死缓犯的增加,对监狱的监管安全、教育矫正带来极大挑战。监狱只有认真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分析其对监狱行刑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才能提高罪犯的矫正质量,维护监狱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是自1998年以来规模最大,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次刑法修正。其中,对于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的贯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彰显人本主义和民生观念的相关条文设计,依据现代刑事法治理念推进刑法现代化的立法尝试,以及立法技术的成熟化趋进等是本次刑法修正案的显著特点。  相似文献   

6.
文章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对2011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以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新旧法律适用中的疑惑。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已将单纯的醉洒驾驶行为单独入罪,但是并没有"情节恶劣"的限定。实践中应将醉酒驾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予以排列,对醉酒驾驶行为作出合理量刑,进行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8.
刑法治理理念与压制理念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分野。《刑法修正案(八)》在诸多方面体现了刑法治理理念,而且其颁行标志着在我国刑事法治发展中应当确立刑法治理理念。对刑法治理理念应在刑事一体化思想指导下,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法客观主义立场、刑事和解、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以及社会矫正制度等方面予以具体展开。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将"坦白"提升为法定量刑情节,但其与自愿如实供述并不相同,作为自首的降格认定,仅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罪行,或者如实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但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情形。由于坦白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其仅成立于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在适用上,应将其置于整个从宽处罚体系中特别是与自首的衔接上来衡量从宽的幅度,禁止对其"重复评价",还应探索坦白在刑事诉讼程序上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八)》将"坦白"提升为法定量刑情节,但其与自愿如实供述并不相同,作为自首的降格认定,仅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罪行,或者如实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但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情形。由于坦白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其仅成立于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在适用上,应将其置于整个从宽处罚体系中特别是与自首的衔接上来衡量从宽的幅度,禁止对其"重复评价",还应探索坦白在刑事诉讼程序上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1.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特殊盗窃虽取消了入罪数额规定,但特殊盗窃仍旧为结果犯,应以侵害财产权的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既未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两高"解释第十二条关于盗窃未遂处理的规定,应当坚持"规范优先、价值随后"的罪刑法定和刑法谦抑的原则,对于特殊盗窃未遂入罪问题,同时还应根据国家刑事政策和地区治安形势进行解决。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现行刑法是这样对自首进行描述的:“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自愿的接受追诉和制裁,是自首。”从刑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刑事政策制度对自首制度的肯定。自首制度的存在对于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量刑的轻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有序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还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的功能。但是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社会中会出现各种问题,纷繁复杂,因此如果能正确并且客观的认定自首,就要对自首的构成要件、我国自首的几种情况,准自首,以及自首和坦白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合理的运用自首制度,做到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涉及刑法总则,是内容最为丰富的一部修正案。就刑法本身而言,本次修正使我国的刑法体系更加完整全面,刑罚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中得到了更加充分、切实的贯彻和体现。  相似文献   

14.
回顾从1979年《刑法》到《刑法修正案(七)》的刑法改革之路,可以发现,在犯罪圈的划定与刑罚量的调整方面,我国的刑事立法一直在延续着传统的权力刑法思维,即着眼于权力统治与强化社会管理,以"秩序"为价值中心,试图将犯罪预防与治理的所有细节纳入权力的控制范围之内。与之前不同的是,《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削减死刑罪名、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以及社区矫正立法化等内容,是权利刑法思维的体现。这一重大转变的背后,有着国际因素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决策者权利意识的增强与普通民众维权活动的增加等国内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扒窃"作出过正式规定,2011年我国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扒窃正式入刑。然而刑法条文对于扒窃的规定过于简单,扒窃的相关理论研究也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这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于扒窃的认定处理产生了一些分歧。2013年4月4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中简称"解释"),对扒窃的认定作了进一步规定,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文章根据该《解释》并结合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伴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国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条文进行了大量修改,而司法解释却出现空白,由此引发了司法实务中对该类罪名的适用疑惑与争论。文章对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罚金"刑适用问题进行了剖析,以期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  相似文献   

17.
死刑终归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进程不协调,本次《刑法修正案(八)》顺应废止死刑的国际刑事政策潮流,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无疑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我国现阶段仍不具备立废全部死刑的成熟条件,尚须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从立法、司法、政策及民众思想上创造限制死刑到全面废止死刑的条件。  相似文献   

18.
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加以认定,可以说是在法律未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犯罪加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刑法修正案(八)》对人体器官犯罪的规制,有助于从根本上惩治人体器官犯罪,强化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所规定的人体器官犯罪涵盖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侮辱尸体罪等四种犯罪。作为人体器官犯罪的对象,人体器官既包括活体器官,也涵盖尸体器官,但不包括同属人体材料的人体组织和人体细胞。在"摘取未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的场合,只有在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故意的成立。《刑法修正案(八)》未将单位规定为人体器官犯罪的主体,且在对精神病人人体器官的特殊保护方面处于缺位状态,这实属立法缺憾。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改革的推动意义自不容否认,但7处缺憾的存在却使得《刑法修正案(八)》略显粗糙:以刑法修正案消融刑事立法解释的非法性;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总则的合宪性质疑;引入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未成年犯的过度轻刑化待遇;取消死刑罪名、死缓限制减刑导致刑罚体系结构不谐:社区矫正“尴尬入刑”:危驾入刑有违刑法谦抑性。  相似文献   

20.
刑事审判程序的价值和量刑情节的识别依据,决定了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从宽依据是刑法而非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是一个新制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理念,《刑法》应当补充规定。对比认罪认罚与坦白、自首的构成要素可以发现,认罪认罚包含坦白但与自首存在交叉,在此基础上,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目的,可以认为认罪认罚是独立的量刑情节。当认罪认罚案件中出现坦白、自首情形时,对坦白不作重复评价,量刑时只需根据被追诉人“供述的罪行”范围作出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