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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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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了刑事和解制度。检察环节如何适用刑事和解,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主要通过对刑事和解新规定的解读及对检察机关主持刑事和解的特殊性进行分析,探讨刑事和解制度在检察环节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
作为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刑事和解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司法实践表明,刑事和解能一体化地解决传统刑事诉讼所忽视的修复社会关系、赔偿被害人损失、减少短期自由刑适用和提高诉讼效率等问题.然而,当前刑事和解适用规模较小,司法适用上存在被告人适用程序不平等、赔偿数额不够合理、和解趋于形式化、公众误解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在准确理解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实践探索,不断优化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的被告人平等享有刑事和解的权力,有条件地制止漫天要价行为,构建起当事人真诚沟通、谅解的平台,并厘清社会公众对刑事和解的误解.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解决方式受到当前司法界的普遍关注.目前,刑事和解制度在刑事诉讼法立法层面已有所确认,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适用日益成熟,而在审查批捕阶段,囿于受到立法不完善,配套机制不完善、执法理念陈旧等因素的影响,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仍非常有限.为此,本文拟对审查逮捕阶段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完善对策,以期对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许多人还不甚所了解,在司法实务界尚处于试行阶段。此次刑诉法修正案对刑事和解进行了专章规定,但过于笼统。文本上的抽象性影响了实务上的操作性,因此有必要探讨引入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区分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调解、案件"私了"之间的不同,以及进一步分析刑事和解的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作为我国司法改革试验的一个热点,无疑是近些年来实务中探索较多、理论上争议较大的一种新型案件处理方式。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特别程序首次入法,并且以三个宏观框架性条款对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做出了规定,这对于有效应对实践中的刑事和解混乱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肯定该程序进步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刑事和解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检察机关近几年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况进行实证调研,认为我国目前的刑事和解存在适用范围界定不合理、不同程序之间衔接困难、配套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而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重新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厘清程序之间转换的障碍、建立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在我国作为公权力推进型的犯罪处置模式,伴随着政策性导向,有着强烈的功利性目的。因此在刑事和解适用中存在泛化与异化的现象,刑事和解的主体多元化,公权力过度推进。为片面追求效率强力促成和解,刑事和解与辩护交易混淆,适用范围扩张,将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甚至作为控制死刑的手段。通过对刑事和解的理性反思,应将刑事和解实体上通过法益原则进行限制.控制在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范围,程序上确立刑事和解的启动程序、和解内容、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7.
刑事和解是一种通过被害人与犯罪人协商后达成合意而消除纠纷的案件解决方式,但其不适用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在我国刑法规定下,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缺乏刑事和解适用的前提,其适用刑事和解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违背平等原则,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多为杀人案件,被害人家属代替被害人与犯罪人进行和解缺乏理论依据,国家公权力的本质和职责与不允许在死刑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当下对刑事和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对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关注不够。应当赋予侦查和解决定权,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指导思想应当是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平衡。侦查和解应当遵从和解自愿、基本事实清楚、自主和解为主他主和解为辅、和解事后监督等诸原则。  相似文献   

9.
目前刑事和解的适用状况,在体现其价值优势的同时,也不免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缺陷,为此,应转变旧有的报复性司法观念,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阶段、次数、期限等进行统一立法,配套使用暂缓起诉制度和反悔和解协议的惩罚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0.
2012年修订通过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文章对我国刑诉法中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内容及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并指出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途径:从立法者角度,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法律规定;从执法者角度,强化刑事和解案件适用条件;从监督者角度,加强对刑事和解案件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已经比较成熟,但在我国还一直停留在尝试阶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机制,我国有必要引进,用于解决那些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缓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等,达到社会的真正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前,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已经有了生存的土壤,北京、湖南等地的司法机关也做了积极的实践,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环境下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是可行之策。  相似文献   

12.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刑事和解在我国都处于起步阶段.要使该项制度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和解主体、和解内容、对被害人的赔偿、刑事和解的确认及效力等方面,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制度是当今司法文明发展的趋势,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需要。目前该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其含义、原则、程序、法律后果和检察机关所处地位等问题均有待深入探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通过本土化的实践最大限度地体现刑事和解的精神内涵,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制度的理性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4.
实践中,轻伤害案件的刑事和解中存在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在公诉程序中,在被羁押的状态下,加害人会处于非自愿地选择刑事和解的艰难处境。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轻伤害案件按法律规定既可走公诉程序又可走自诉程序,直接原因在于轻伤害案件的刑事和解实践中存在一些不良因素。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在于使轻伤害案件自诉程序实现理性回归。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审查逮捕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该制度,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在实践中也没有规范可循.文章探讨了刑事和解在审查逮捕阶段适用的重要价值,分析了目前该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必要性,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条件、后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但是其中有些规定依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本质、意义和风险全面阐析,反思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促使其发挥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7.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确立标志着刑事和解制度在公诉案件中的正式适用。本文拟从论述我国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入手,以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理论契合为视角,在对刑事和解进行法律层面分析的同时,回应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和解协议自愿性审查标准等争议性问题,并就刑事和解在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障碍提出预防性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8.
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制度正式纳入规范条款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刑事和解无法可依的局面。文章认为其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仍有拓展空间,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对检察职权的运用尚需规范和完善。文章结合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及检察机关的职权对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及依检察职权进行的司法处置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因和解内涵的理解差异,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在立法、司法与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刑事和解案件范围的确定应当立足于刑事和解内涵的重新厘定以及刑事和解与刑事政策在案件处理方面的差别。当刑事和解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而致起诉权的放弃与加害人刑事可罚性降低的前提下,它只能适用于存在被害人的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而且,应当遵循宪法原则、平等原则下的差别原则及公序良俗确定其中的个罪能否和解。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它具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省司法资源的功能,全国检察机关已经探索了一些实践经验。由于各种原因,检察刑事和解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尚不能充分实现其承载的应有功能。基于对检察刑事和解的实证研究,我国应当规范检察刑事和解,尽快完善刑事和解的立法规定,建立刑事和解适用所需的配套制度,以使其体现自身的合理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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