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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钟某先后4次在夜间盗窃某镇蒋某、胡某、徐某的副食品门市及曹某的文化用品门市里的现金和财物共计价值1416元。其中一次盗窃蒋某门市现金330元:另一次在胡某门市未窃得钱物又到曹某门市盗窃现金40余元;最后一次盗窃徐某门市现金924元和7包龙凤呈祥香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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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杜某均系个体户。1988年12月间,二人欲去南方某市购货,为安全起见和相互照应,行前,二人商量将其各自的现金二万八千元和三万元同装在一个手提包内,二人共同看管此包。登上列车后,该包放在列车行李架上,当列车行至江西境内时,杜某首先发现手提包被割,其三万元现金不翼而飞,而李某二万八千元安然无恙。后经证实,此三万元现金系被他人所盗,已盗窃分子已被处以极刑,巨款已被挥霍。杜某以二人共同保管和共同承担风险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李某为其承担丢失款的二分之一,‘审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适用《民法通则》132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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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8月12日晚,吸毒人员李某电话请求犯罪嫌疑人蒋某帮忙代买200元的海洛因,蒋某答应后在贩毒人员陈某手中购买了200元的海洛因。由于毒瘾发作,蒋某回到家中分出约50元的海洛因自己吸食后将剩余的海洛因交给吸毒人员李某,李某付了200元现金给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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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某通过电话与某市贩毒人员李某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李某同蒋某、晏某携带890克海洛因乘坐火车到达本市,入住江山宾馆。随后,李某与关某电话联系交易毒品。关某给石某打电话(石某与关某系朋友关系,知道关某吸食毒品),要石某次日中午驾驶车辆到关某住处。次日,石某开车抵达关某住处,关某给石某现金3000元让其开车陪同他接两个送“货”的人,石某将车开至江山宾馆门口,关某将蒋某、晏某叫上车,其中蒋某手里拿着一个黑色书包。关某让石某将车开回其住处.石某看见关某、蒋某、晏某三人蹲在地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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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无代理权炒卖他人股票纠纷案应如何处理苏福生1996年元月30日,蒋某将自己的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10万余元现金交给李某,口头委托李某替其到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下属证券交易部开户,并购买96(1)期国库券110手,共计98万余元,剩余现金18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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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09年6月10日至7月3日,被告人那某·阿某曼先后3次实施盗窃,窃得现金200元及价值220元的手机一部。同年7月6日,被告人那某·阿某曼来到某某县城团结路某某商店,见店内无人,遂从写字台抽屉里盗取3625元现金装进自己的口袋,正欲逃走时,失主返回店内将被告人抓获,从其口袋里搜出被盗现金后将其押送公安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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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工人张×伙同其车间工人王××,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日盗窃了某单位司务处现金二千三百元,张分得一千二百元,王××分得一千一百元。张系该案主犯。 在审理这一案件时,在适用法律条文和量刑问题上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王二人参与盗窃现金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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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1997年第1期“疑案探究”栏目刊登了《误盗枪支弹药如何定性》一文,作者邱利军、廖慧兰同志提出了应定“盗窃枪支弹药罪”的主张,其理由大致是:一、“拎包”者目的是占有包,进而占有包内的钱物。一旦他做出占有的选择,他对包内的这一部分物品的非法占有故意就由概括的故意转为清楚确定的故意了。王某对军人的手提包有清楚明确的非法占有故意,窃包后又做出了占有现金和枪支弹药的选择,所以应定盗窃枪支弹药罪;二、王某出于盗窃目的,拎定包(及包内枪支弹药)进而藏匿以备将来作案用,这种行为给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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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对案卷中的证据进行全部审查
如有一起案件公安机关提捕时认定:2002年12月8日凌晨,李某某持械乘租来的大发牌汽车窜至某村村委会盗窃,窃得现金8000元,后该嫌疑人又窜至该村董某某家中抢劫,将被害人打伤,并抢走现金18000元及彩电、手机等物。同时,报捕的证据材料中还反映了2002年12月10日凌晨,该嫌疑人伙同他人,窜至某村边某某家,翻墙人院将事主打伤进行抢劫,劫得现金400余元及香烟等物的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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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被告人蒋某某、赵某某、龙某某均系某县公安局民警。 1999年 3月 13日晚,蒋、赵、龙 3人根据线报,上路查缉走私车辆,当晚 12时许, 3人拦住一辆出租车,发现租车人栗某某、刘某某携带巨额现金,遂带至本局办公室进行盘问。经盘问,栗、刘 2人均承认携带的巨额现金系盗窃所得(后刘某某乘隙逃跑)。被告人蒋某某、赵某某、龙某某见有巨额现金,又系盗窃所得,遂生放走栗某某侵吞赃款的犯意。当晚,三被告人给栗某某少量现金并驾车将其送至本县边界让其逃走。之后几日,三被告人将查扣的巨额赃款全部私分。 二、分歧意见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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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清简介1995年4月15日,20岁的蒋某在赌博中输掉了刚发的工资500元。蒋某害怕回家无法交待,便向赢者王某索要此款。王某不给,蒋某即打王某右眼部一拳,从王某衣袋内抢回自己赌输的500元而离开。后王某经法医鉴定为:右眼视网膜撕裂伤,属轻伤,系外力所致。二、分歧意见及分析第一种意见认为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蒋某偶尔赌博,其行为不构成赌博罪。蒋某也没有占有他人财产和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仅是为抢回自己所输的赌资,致人轻伤是蒋某没有预料到的,是过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所以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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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后,一直与社会一些团伙参与赌博、偷盗的覃士员,因又飞车抢夺正在骑摩托车行驶的两妇女的手提包,包内有手机一个和370元现金,8月19日,犯罪嫌疑人覃士员被都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入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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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25日下午,宋某经过踩点.约怀某一起来到一民宅行窃。怀用带来的老虎钳将门锁拧掉后,让来进屋寻找钱物.他在外边把风。来进屋后从一抽屉里翻出一个小包,见里面有钱,拿起就走。走了几步,来又从包内拿出一叠钞票揣进衣兜.然后出门和怀一起溜回住处。回来后,宋拿出包内现金说:“都在这了。”两人一点,正好1500元.并对半干分了。待怀走后.来从兜里掏出私吞的钱一数,整整2000元。案发后,对认定来某参与盗窃数额是3500元意见比较一致.但对怀某参与盗窃数额应当认定多少,发生了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该案的怀某在共同盗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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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案情 关某通过电话与C市贩毒人员李某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李某同蒋某、晏某携带890克海洛因乘坐火车到达T市,入住江山宾馆.随后,李某与关某电话联系交易毒品.关某给石某打电话(石某与关某系朋友关系,知道关某吸食毒品),要石某次日中午驾驶车辆到关某住处.次日,石某开车抵达关某住处.关某给石某现金3千元让其开车陪同他接两个送"货"的人.石某将车开至江山宾馆门口,关某将蒋某、晏某叫上车,其中蒋某手里拿着一个黑色书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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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曹锐,男,41岁,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营者,住长春市宽城区东广场派出所3委付32组,因涉嫌盗窃犯罪,经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1998年12月24日中午,个体司机张雨林途经长春,投宿于曹锐、贾丽君夫妇在家中开办的个体旅店。张雨林在投宿时将携带的现金120000元交给贾丽君保管,贾丽君将这笔钱放在其夫妇就寝吊铺上的被褥里。下午4时许,曹锐酒后回家休息时,发现被褥中有钱,便将钱秘密拿走。其中80000元让其姑曹凤兰存到银行,携带另外40000元到梨树县郭家店亲属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