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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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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一概念首次见于我们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其中写道:“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后,党和国家一些领导同志的报告和讲话,多次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问题。  相似文献   

2.
<正>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贯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使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逐步走向完善而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兵役法是国家关于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各国所制定的兵役法,通常根据本国的具体  相似文献   

3.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愿望.搞清楚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相互关系,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两者是辩证的关系,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同时也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两者不可缺一,不可偏废.  相似文献   

4.
《邓小平文选》是我国新时期的一部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论著。在文选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和《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等文章中,邓小平同志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深刻地总结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指出了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意义、作用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5.
<正> 《邓小平文选》是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文献。它是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国大纲,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论基础。《邓小平文选》中关于民主与法制的论述,是毛泽东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正确纲领。邓小平同志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关系,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邓小平文选》第136页)“我们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这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邓小平文选》第221页) 小平同志这些光辉论述,激励着全国人民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作出新的努力,夺取新的胜利。建国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在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方  相似文献   

6.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弘扬契约精神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现代法制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所蕴含的契约精神有着内在联系。契约精神是现代法制的灵魂;契约精神来自商品经济所派生的契约关系及其内在原则,是基于商品交换关系的一般要求而焕发出的一种平等、自由和人权的民主精神。社会主义法制是作为商品交换基本形式的契约关系所蕴含的平等、自由和人权原则的制度化、法律化,其宪法也显示了在契约(含社会契约)原则和契约精神基础上形成的以“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相结合为原则的法律资源配备模式和相应的权利与权力结构,因此必须弘扬契约精神。  相似文献   

7.
宪法修改草案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总结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记录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果,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定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它贯串了为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服务这一根本原则,比起建国以来制定的三部宪法都更为完善,甚至比大家较为满意的一九五四年宪法,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都有较大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现行宪法是我国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依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要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根本的社会主义法制。实践证明,只有各级国家机关模范地遵守宪法,执行宪法,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才会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现行宪法总结了我国立宪行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确定全党和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同时,还决定要大大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中全会以来,虽然仅仅一年半的时间,但我们在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实现国内安定团结、生动活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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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新局面,宣传法制、普及法律知识的需要,我系部分教师在姚梅镇教授主持下编写了《法律知识手册》一书。《手册》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法》、《刑法》等十一个法学部门。这里选登的是宪法部分的五个条目。  相似文献   

11.
<正> 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按《宪法》规定设立依法选举产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构,它既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环节,又是我国政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肯定和强化县级人大常委会法律地位,发挥它的职能作用,对推动县以下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宪法修改草案交付全民讨论,由各族各界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生动地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也是在我国人民中进行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和教育;这在当前我国政治生活中是一件大事。人民司法工作者应当积极地参加这次全民讨论,认真地对宪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学习宪法草案,宣传宪法草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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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法学研究出现的新局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原则,例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领导人民制定和执行宪法、法律,党必须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用法律手段管理、检查、调节经济活动;法律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以及“一国两制”的决策,等等。最近,邓小平同志又提出,搞“四化”建设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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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文选》出版一周年了.《文选》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了一系列论述,这些论述反映了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卓越贡献,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指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志深刻地阐明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地位和巨大作用.指出它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高度的民主、健全的法制是社会主义的特征,又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邓小平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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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就是说:民主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民主的保障。宪法,一般说,就是人民把自己争得的民主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宪政促进会上的演说中说:“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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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实现方略(笔谈会)实现法治的“四要”郭道晖(《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教授)中国要实现法治,需要把握下面四个要领:一、既要民主法制化,更要法制民主化。前者是指要把宪法已确认的人民权力与公民权利法律化。其中特别是人民的监督权和公民的政治权利。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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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已经交付全民讨论,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现在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在使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方面,迈出了很大的一步。新宪法的制定和颁行,将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里程碑。  相似文献   

18.
五年半以前举行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确地总结了我们党和国家多少年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那场大动乱、大灾难的惨痛教训,在果断地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指针,毅然将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同时,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方针。党的十一屈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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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一个突出点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改革并全面地发展了我国的国家制度.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草案对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作了新的规定,更加充分表达和发展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草案总纲第一条关于国体的规定和1978年宪法第一条不同,它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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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在彭真同志直接领导下,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正在和有关部门一起加紧进行立法工作。一九七九年六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七项重要法律,这是党的三中全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它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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