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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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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约定财产制的确立及其主要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以契约方式将其财产的归属予以确定的制度。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前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由是,夫妻约定财产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包括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的核心是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和夫妻一方单独所有财产的规定。其中还存在一个较复杂的夫妻一方单独所有财产向共同财产转化的问题。而对约定财产制应该从约定协议主体、生效时间及约定财产的所有形式这三个方面入手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夫妻财产是由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构成。约定财产制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即有约定优先按约定办。但约定井不是婚姻当事人任意或无条件的行为。由于法律条文规定过于简单和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并不知道在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中还有约定财产之说,而且对于哪些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了解不全。我国现行《婚姻法》只在第13条笼统而原则地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限。直到1993年最高法院根据司法审判实践,针对离婚案件分割财产时所出现的种种问题,才以司法解释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这条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内容。既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又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关系是基于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夫妻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对于他们的财产的归属和管理可以自由决定,平等协商处理,这充分体现婚姻法赋予夫妻决定财产归属以及处分财产的权利自由。从性质上说,约定不是一般的行为,这种约定属于法律行为,产生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财产与其它法律行为一样,应具备一定的要件和形式。  相似文献   

5.
裴桦 《当代法学》2016,(4):92-102
夫妻间赠与行为与夫妻财产约定、普通赠与都有相似之处,如何适用法律,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主要有三种观点:适用《合同法》有关赠与的规定,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和作为“以婚姻为基础的赠与”适用特殊规则,每一种观点都存在不足之处.解决夫妻间赠与的法律适用问题,核心是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认识和选择.我国现行夫妻约定财产制是独创式财产制,未来仍将继续.独创式夫妻约定财产制能够涵盖夫妻间赠与行为,因而夫妻间赠与行为应当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为补救这种法律适用的不足,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由法官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具体情形,适当调整赠与行为,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法学》1986,(9)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和我国国情确立的一种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即在夫妻双方财产权利完全平等的前提下,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法定财产制,同时允许双方另有约定的财产制。其中  相似文献   

7.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所作的司法解释。现行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通常认为,这一规定确立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以共有财产制为主,辅以约定财产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日益多样化,财产关系日趋复杂,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暴露出诸多不足,需要加以完善。对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之外应增设的几项制度,笔者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  建立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  特有财产是指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归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国外较多都规定了特有财产制度,一般将特有财产分为法定特有财产和…  相似文献   

9.
依法治国是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治家也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方式.婚姻当事人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用单一的夫妻财产制已不足以保护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我国法律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肯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由于该制度在我国婚姻中的发展历史短,对其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并没有具体的法条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0.
蓝艳 《法律与生活》2011,(24):41-41
问:我与丈夫实行财产AA制,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答: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在婚内约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在离婚时一方提起经济补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对婚姻立法中夫妻财产制的思考苏号朋关于夫妻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此,尽管有的学者认为这实际上是法定与约定并存制,但笔者认为这仍...  相似文献   

12.
高亚飞 《中国律师》2010,(11):58-59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问题和纠纷不断产生,情况复杂多样。为了满足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家庭情况对夫妻财产处置的不同要求,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第19条中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至此,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在许多方面存在不足,如在基本原则的规定、约定的变更或撤销程序、约定的内容范围、约定自由度、约定的公示程序等方面存在缺失。  相似文献   

13.
约定财产制相对于法定财产制而言,允许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选择决定夫妻财产关系。我国的约定财产制度经新《婚姻法》修改后有了很大进步和完善,但仍存有诸多疏漏。本文拟对我国《婚姻法》财产约定的成立、效力、方式及种类等立法规定及问题展开论述,并试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度.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适用处理现实夫妻财产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它适用于夫妻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或者夫妻财产约定无效这两种情形。夫妻约定财产制,亦称为契约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协商就婚前所得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处分和婚姻的对外责任以及婚姻终止时财产清算、分割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15.
浅谈再婚家庭夫妻财产约定及公证张秀兰再婚家庭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再婚家庭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约定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以及相关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及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再婚家庭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有...  相似文献   

16.
略论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确立有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但仅是作为一种例外,没有形成一种完整的制度。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主体、内容、形式、效力、债务的清偿、补偿请求权等方面进行较具体的规定,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是婚姻立法的一次大的进步,必须正确理解和适用。同时,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必须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李鑫 《中国公证》2007,(9):38-40
我国法律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规定是《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相似文献   

18.
2001年4月28日修改通过的《婚姻法》涉及了诸项法律制度,其中之一便是夫妻财产制。我国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刻地影响了夫妻财产制,重新审视和估价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按照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实际需要,全面构建约定财产制的规范体系,是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必须完成的一个重要课题。现实生活表明,夫妻对财产所有关系进行约定的情况愈来愈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次修改婚姻法在原《婚姻法》肯定约定财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约定财产制度。规定了约定财产制的范围、约定的形式、…  相似文献   

19.
所谓非常法定财产制,又称特别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一方之财产或财产行为发生破裂,致其所适用的通常法定财产制或约定财产制难以规范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因而选定另一种法定财产制为其夫妻财产制,此种被选定的夫妻财产制即为非常法定财产制。自二战后,许多国家先后多次修改亲属法或家庭法,摒弃原来立法中的封建残余思想以及某些过时的规定,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我国亦是如此。  相似文献   

20.
蒙萌  田冰 《法制与社会》2012,(20):94-95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的婚姻家庭法中居于重要的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约定财产制在我国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修订的婚姻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但由于受到经济发展、国情等众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约定财产制度还不完善,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念、立法意义、基本内容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从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形式、内容、效力等方面对一系列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指出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几点建议,以期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构建做出一点贡献,促进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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