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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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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洲 《北方法学》2013,(2):111-120
"保护的责任"是一种新的人权保护观念和规范,它要求主权国家必须承担和履行保护其国内人民的重大责任,当一国不能或不愿履行这一责任时,国际社会将有责任介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行动。由于"保护的责任"在内涵发展与具体适用等方面存在着不确定性与分歧,为使"保护的责任"得到正确的解释运用,防止其被滥用,应当坚持国际社会的容忍性、多样性,以宽容、多元的人权价值及其相应的国际秩序为基础来指导国内人权保护。  相似文献   

2.
经济全球化推动了跨国资本的全球移动,也给人权保护带来了负面影响。有必要将公司责任与人权挂钩,并协调经济全球化与人权全球化的目标和实践;在将国家承诺的国际人权义务诠释为跨国公司的人权义务时,应注意跨国公司国际法地位的特殊性;目前国际上的人权责任制度,无论是具有“软法”性质的自愿性模式,还是具有“硬法”性质的拘束力模式,都各有利弊,这也反映了当前人权全球监控机构的匮乏;在加强国家间对话与合作的前提下,应当解决跨国公司人权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建立跨国公司人权遵守年报的审查制度和正式或非正式的处罚程序、设立自由贸易的人权例外条款等。  相似文献   

3.
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的发展中地位日益重要,但是也可能潜在地给国际社会带来灾难,并且已经现实地危害了人权、劳工权和环境等。因此,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积极承担已经成为国际法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内法规制总是受制于本国的利益或者缺乏域外效力而显得力不从心,所以,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制的共同努力正在积极地约束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  相似文献   

4.
胡发明 《时代法学》2008,6(4):67-73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发展不仅影响到各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也影响到工会运动。工会在跨国公司的活动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跨国公司的工会问题,关系到跨国公司的巨大国际影响力与东道国国家主权的关系,关系到国际人权的保护,涉及到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维护跨国企业劳动者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汪玮敏 《行政与法》2008,(4):114-116
在追究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方面,目前主要有三种规制方式:国家对跨国公司的管制;来自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监督以及跨国公司的自律。但这些途径尚不足以成为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因而必须采取措施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规制。  相似文献   

6.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推动人权价值的普遍化。跨国公司的逐利本性与东道国本地的环境权、文化权、消费者健康权等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引起人权关切。在国际组织与国家政府公共权力和民间人权力量的双重压力下,跨国公司似乎无法回避人权话题。跨国公司作为私的行为主体,是否应当承担国际人权责任或言承担何种性质的国际人权责任,尚有争论。本文指出澄清理论争议,是解决构建跨国公司人权责任体系问题的前提。  相似文献   

7.
历咏 《法学》2006,(6):68-73
本文论述的主题是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规范自愿性困境,文中主要介绍了三个典型的规范执行困境童工规范的困境、人权困境、监管者监管的困境,由此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自愿性困境进行认识和总结。本文认为,要为当前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规范的自愿性困境寻找出路,必须要向强制性规范过渡,尽管这个过程并非能够一蹴而就。  相似文献   

8.
自SA8000掀起全球社会责任运动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以SA8000标准来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但是仍有不少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抱有抵触心理,拒绝履行社会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本文主要分析SA8000标准的履行对人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促使人权保护范围扩大化;人权保护个人化、社会化;人权保护的全球化;人权实现加速化四个方面的意义,以求激起企业去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行动,进而实现更全面的人权保护。  相似文献   

9.
孟凡娟 《法制与社会》2010,(1):204-204,216
自SA8000掀起全球社会责任运动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以SA8000标准来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但是仍有不少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抱有抵触心理,拒绝履行社会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本文主要分析SA8000标准的履行对人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促使人权保护范围扩大化;人权保护个人化、社会化;人权保护的全球化;人权实现加速化四个方面的意义,以求激起企业去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行动,进而实现更全面的人权保护。  相似文献   

10.
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主权国家日渐向国际社会开放其边界的全球视野中,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具有了国际与国内两个维度。在人权普适价值的指引下,人类找到了在谅解、宽容、平等的基础上和平对话、共促社会正义实现的新的可能性。建立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是将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推进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中国建立国家人权保护机构是我国应履行的大国责任,此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履行人权保障责任、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强迫失踪"是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的暴行,其后果是将个人置于法律的保护之外.鉴于强迫失踪极端丑恶的性质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联合国通过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确立强迫失踪是一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大规模有系统地实施强迫失踪构成危害人类罪,免遭强迫失踪是一项绝对的人权.<公约>是迄今为止联合国通过的所有人权公约中规定国家责任最严格、保护受害人最彻底、惩处犯罪人最坚决以及实施监督机制最有力度的一项公约.  相似文献   

12.
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路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其社会责任制度的实现也受到广泛的关注。跨国公司自身、国家、国际社会为实现该制度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是实现这个制度的有效路径是建立统一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实现从"软约束"到"硬约束"的转变。  相似文献   

13.
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国家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这是因为保障人权是国家存在的价值所在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对人权的最大威胁也往往来自国家权力;社会主体之问侵犯人权的行为也仰仗国家的整治.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包括尊重、保护、满足和促进四个方面.按国家行为的性质可分为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按社会主体的权利性质可分为对私权利和公权利的保护义务;还有经由人权推定而衍生的保护义务;以及国家对人权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履行人权保障义务时,应当遵守以人为本、人权保障优位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他律与自律原则(以法控权和"克制保留义务").国家(政府)违反人权义务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4.
赵洲 《法律科学》2012,(4):155-165
“保护的责任”要求主权国家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以及在其他各种情形下承担人权保护责任,当一国不能或不愿履行这一责任时,国际社会将有责任介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行动。在国内武装冲突中,容易发生对平民的生命财产以及民用设施的侵害,但是,主权国家应当怎样实施军事行动等行为才能符合人权保护责任的要求,对此,“保护的责任”本身并没有提供明确具体的标准和依据。为防止评估确认上的主观随意性,避免“保护的责任”被滥用成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国际社会应当以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为基本依据,并主要通过对人道法规范在具体情势下的解释适用,来评估确认政府军事行动是否符合人权保护责任上的特定要求,以及是否构成不能或不愿履行“保护的责任”的严重情形,从而确定国际社会是否应当介入以及应采取的适当措施与方式。  相似文献   

15.
吴烨正  冯岑 《法制与社会》2012,(29):111-112
在现代法治社会,刑事诉讼法始终被称为法治国家的大宪章、完法测震仪或应用之宪法.刑事诉讼法其保护的是人的最主要最基本也是最低要求的权利——自由和生命,因此刑事诉讼法又称之为人权保障法.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特别引人关注,其在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及审判方式的改革方面,更注重保障人权也更具有现实操作性,本文主要以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视角来阐述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和审判方式的分担.  相似文献   

16.
梁晓春 《政法学刊》2008,25(2):52-55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要求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应承担其应尽的社会责任以保障基本人权和劳工权利。考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及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规定、实施及影响,相较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非高不可攀的道德苛求,只要我国建立起规范、明确的约束体系,切实实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工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也就基本达到了。  相似文献   

17.
在华跨国公司食品质量事件的不断发生,突显我国对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力。为何这些在母国能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就"变脸"了呢?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国际经济秩序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愈发扮演起重要的角色。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侵犯东道国人权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现行法律框架不足以规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侵犯人权的行为。在现行国际法规制模式下,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无法直接规制跨国公司行为。在现行国内法规制模式下,东道国没有实力进行规制,甚至有些侵犯人权行为在东道国法律体系下根本不构成违法;母国没有意愿进行规制,唯一相关的母国立法,即美国ATCA存在诸多缺陷,实际效果有限。通过母国法律规制母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解决途径,主要基于"企业理论"使母公司对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侵犯人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母国通过立法给母公司施加规制子公司行为的义务,但是该途径也在法律上及实践中存在障碍。根本的解决途径是促使发展中东道国积极签署并切实履行人权保护相关公约,来规制境内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提升本国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9.
王哲 《时代法学》2014,(1):96-103
在当前国际经济秩序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愈发扮演起重要的角色.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侵犯东道国人权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现行法律框架不足以规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侵犯人权的行为.在现行国际法规制模式下,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无法直接规制跨国公司行为.在现行国内法规制模式下,东道国没有实力进行规制,甚至有些侵犯人权行为在东道国法律体系下根本不构成违法;母国没有意愿进行规制,唯一相关的母国立法,即美国ATCA存在诸多缺陷,实际效果有限.通过母国法律规制母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解决途径,主要基于“企业理论”使母公司对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侵犯人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母国通过立法给母公司施加规制子公司行为的义务,但是该途径也在法律上及实践中存在障碍.根本的解决途径是促使发展中东道国积极签署并切实履行人权保护相关公约,来规制境内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提升本国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20.
迟德强 《法学评论》2012,(1):100-105
跨国公司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改善了人权享有的条件,但对于跨国公司的活动或工作方法对人权的消极影响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随着指控跨国公司侵犯人权诉讼的增多以及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被揭露大量从事侵犯人权、违反劳工标准、污染环境的活动或作为政府侵犯人权的同谋,跨国公司与人权的关系开始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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