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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融资租赁与银行、保险、证券以及信托等,并列为当今国际五大金融业务形式,但在国内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且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关系着外部生态环境,因此应当加强重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有了一定的完善和改进,但是该行业领域中的相关法律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融资租赁物登记及其物权公示效力方面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建议通过法律形式出台一些高效、有针对性的融资租赁物登记、物权公示制度,同时将融资租赁登记从根本上纳入到当前国内法律体系,以此来明确登记、物权公示之法律效力,保障融资租赁物权能够得以有效的落实。本文将对国内融资租赁物登记现状以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就融资租赁物登记及其物权公示效力保障,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张胜 《中国律师》2023,(11):81-83
<正>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显示将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这引起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普遍关注。鉴于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所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同质同类业务,制定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自划转到原中国银保监会(现改组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后,监管部门亦认为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原则上应适用相对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约束。  相似文献   

3.
我国融资租赁立法严重滞后于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需求,其规范体系存在概念定义不清晰、管理法定位不准确、具体规则不妥当等诸多缺陷。有鉴于此,必须对融资租赁法制进行重构和创新,使其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具有一致性(无矛盾性)和可验证性。故而,未来融资租赁立法宜兼顾组织法与行为法之定位,协调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规定,突出私法属性,充分设置任意法,采取基本法的立法模式;而且,应依"一合同论"定义融资租赁,拓展融资租赁的主体自由限度和客体适用范围,改出租人的选择性救济权为两步骤的次序性救济权,改承租人对出卖人的约定索赔权为法定索赔权,废弃出租人的自物抵押权和承租人的显失公平救济权。  相似文献   

4.
高圣平  王思源 《法律科学》2013,31(1):160-169
融资租赁交易是以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当事人的两方交易,三方结构安排不利于厘清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有违.融资租赁交易的权利构造可以设计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模式,也可以设计成“所有权+租赁权”模式.这两种模式都体现了所有与利用的分离,但就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利用而言,前者属于物权性利用,后者属于债权性利用.两种建构均须公示租赁物之上的权利负担和物权变动,只不过“所有权+用益物权”模式中,公示的是租赁物上的他物权,间接公示租赁物上的所有权;“所有权+租赁权”模式中,公示的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但这一公示又不同于不动产权利的公示,仅具对抗效力,相关制度应在“声明登记”模式之下去设计.  相似文献   

5.
<正>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法律特征之比较 我国目前尚无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学术界也尚未对此形成统一或较一致的定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有关机关正在起草的法规草案的精神,认为融资租赁合同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方的选择,出资向供货方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或退回租赁物。从其基本含义看,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新型合同。 一些国外学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具有金钱消费借贷契约(我国则称为借款合同)之实质,笔者认为,二者存在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6.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就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认定、合同的履行、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该司法解释的基本功能在于统一人民法院审理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但基于我国尚无专门的《融资租赁法》,该司法解释本身也将成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支撑,而司法解释对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衔接、租赁物善意取得、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的法律救济等问题的司法态度,则从侧面反映了司法解释对融资租赁交易实践的规范、保护和引导。本文拟以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围绕这四个问题的交易实践及裁判观点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7.
融资租赁合同是近来出现的一种新类型合同,因其存在着有别于其它类型合同的诸多特殊性.统一一,《合同法》将它明确规定为有名合同之一。本文试结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作一探讨。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法律结构统一《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由此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融资、融物双重性。形式上,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而不…  相似文献   

8.
在物债二分和公示方法二分的僵硬体例下,“先租后卖”中的出租人移转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行为和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事实未被规范世界适切评价,由此产生了违背私人自治的现象。对这一违背私人自治的现象进行矫正是“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正当性理由。该规则的本质是立法者对被僵硬二分体例所遗漏的事实进行的补充性评价,而承租人保护则只是适用该规则的客观结果。“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存在多种立法技术构造路径,《合同法》第229条确立的有权占有维持模式可以避免德国法传统的法定契约承受模式存在的种种弊端。有权占有维持模式应一体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领域。  相似文献   

9.
融资租赁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也是银行信贷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相对于贷款人而言,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不仅要承担因融资而产生的债权风险,还要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就债权风险的控制而言,从公平原则出发,出租人承担债权风险的范围不应大于其他融资提供者。出租人不仅应当在事前控制债权风险,而且在债权风险出现后应当享有次序性的救济权利。关于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控制,应当建立租赁物所有权公示制度,确保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应当积极采用保险等方式转嫁租赁物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租赁物质量瑕疵责任的索赔权应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约定,并通知供货商,以降低出租人承担租赁物质量瑕疵责任的风险;在供货商破产的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共同承担租赁物的瑕疵风险。  相似文献   

10.
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属性,可使承租人以远少于租赁物价格的租金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很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本文将讨论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不仅限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违约情形,还有回购担保人和保证人在出现违约情况时的责任分担问题。本文从案例出发,结合法理,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提出有关风险防范的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草案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5  
由其第六次审议结果看,物权法草案在如下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不宜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不应废弃“物权法定原则”;不宜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宜规定“国有化”措施;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应统一规定为五十年;不可轻率规定“动产浮动抵押”;“公路、桥梁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融资,属于典型的“债权转让”,不宜规定在权利质权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12.
障碍与释疑:反垄断法适用于银行业的理论澄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乃梁 《北方法学》2016,(6):107-117
法律适用的明晰是开展法律规制实践的必要前提。虽然反垄断法的适用障碍表现出法律效力的"自我否定"倾向,但是这种制度设计源于对行业发展规律和合理规则方法的尊重。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管制行业的开放浪潮,反垄断法适用障碍具有主客观两方面的消弭倾向,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张。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使得作为垄断性行业的银行业逐渐回归市场竞争的发展本质,"新型"的反垄断规制和"传统"的金融规制也会因此产生此消彼长的态势转变。《反垄断法》适用于银行业的实然逻辑在于既有法律规则范畴下的解释合法性、银行业市场发展演变的行业合理性以及我国反垄断规制发展脉络下的可期待性。  相似文献   

13.
融资租赁合同是集买卖、租赁、融资于一体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融资租赁合同规定为15类有名合同之一。近年来该类型案件诉至法院和仲裁的数量呈上升趋势。本文从一起案例入手,结合实务与理论,阐述在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合同各方的法律地位及应享有及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4.
满足《民法典》第416条要件的购置款抵押权可以对抗公示在先的固定担保权,此种处理模式虽使外部债权人负担一定审查成本,但总体上符合利益衡量视角下的比例原则。《民法典》在浮动抵押领域中采取“登记主义”的立场,与“超级优先权规则”形成了体系性的规范协调。购置款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存时,后者始终处于优先受偿顺位。在功能主义视角下,所有权保留和融资租赁可准用超级优先权规则,但应作必要限制。购置款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民法典》未明文确立担保权收益延伸规则,但在理论层面上仍尚有将其纳入现行法体系的解释空间,且民事主体可在商业实践中通过意思自治达致类似效果。  相似文献   

15.
“Sharing economy” is an umbrella term that encompasses a wide range of digital platform-based activities that includes P2P lending and other forms of internet-based lending. The core aim of the sharing economy is to leverage the utilization of idle capacity. P2P lending can not only be used to leverage small amounts of money on the lender's side, but also be used to promote financial democracy and inclusion both on the lender and borrower's sides. P2P lending regulation, therefore, should place an emphasis on the utilization of dead money and promotion of financial democracy. This article scrutinizes the regulation of P2P lending in China. The existing regulatory system for P2P lending in China is built up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at have been designed solely with traditional brokers in mind. The article contends that the rigid rules placed on lending platforms limited their ability to maintain their roles as brokers and, in turn, heavily endangered the commercial sustainability of P2P platforms, thereby harming the sharing economy's openness and inclusivity. Additionally, the article argues that the fact that there is no limit on the amount a lender can invest poses a threat to the notions of leveraging idle money and financial inclusivity. The closed-ended P2P lending regime in China would cause some chilling effects to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the P2P lending industry, and in a wider sense, the rising FinTech sector. Regulators in China need to cope with these challenges in a flexible but pragmatic manner, and particularly make use of the benefits the sharing economy may bring to the Chinese economy more broadly.  相似文献   

16.
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融资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指中西部农村生活未达到小康的广大农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融资难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道路上的主要障碍。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创造的联户担保、共同承担风险的经济声誉机构 ,是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机制 ,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自身克服信用度低、解决生存和发展道路上融资难的根本办法。新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创造必将改变金融发展史 ,所以 ,金融市场的动员资金、配置资金和分散风险的三大功能的具体内容 ,必须补充、丰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7.
船舶融资租赁的风险及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危机为中国船舶融资租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一是在金融危机情况下,银行惜贷和企业融资难度加大扩大了航运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合作的机遇;二是中国政府推出的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为金融租赁业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可见,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潜在需求为船舶融资租赁业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但与此同时,也应清楚认识船舶融资租赁中的种种风险。首先简单介绍船舶融资租赁的概念,通过一个图标详细列举船舶融资租赁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其次对船舶融资租赁中的可能遇到的种种风险逐一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上述风险的具体对策,并对中国立法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云服务器”、“小程序”等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出现对版权法中“通知-删除”规则提出了挑战。就法律适用而言,《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对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侵权案件提供了快速解决机制,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从属性上分析,“小程序”属于《条例》所调整的自动接入、传输服务商范畴,而“云服务器”租赁服务不属于《条例》中的四类网络服务,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有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之规定予以界定。对这两类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均无法适用“通知-删除”规则,而应以《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下的“通知-必要措施”规则予以调整。“通知-必要措施”规则之适用以注意义务的判定为核心内容。在必要措施的判定上,技术过滤措施是判定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履行注意义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19.
杨千雨 《法律科学》2014,(3):92-101
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融资机制必然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故应将其纳入法律规制。美国融资许可的法律规制具有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融资许可制度来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融资;采用私法手段;发挥知识财产被许可使用的积极作用等特点。我国应在借鉴美国规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知识产权许可与融资的实践及国情,有的放矢地建立完善的规制机制。然而,我国现行融资制度并不利于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因此,应对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许可法律规制作全新的制度建构,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融资流程,并设立担保制度、被许可人融资合同义务条款限制解除制度、知识产权瑕疵责任制度、资金供给者违约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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