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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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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健 《法学》2014,(3):35-49
垄断协议认定与排除、限制竞争的关系是"强生公司垄断案"判决所要解决的关键争议。从近5年法院审理和反垄断执法机关处理的若干典型垄断协议案件中可以看出法院和执法机关的观点在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从各国有关垄断协议的立法情况看,排除、限制竞争在垄断协议的认定中无疑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如何认定排除、限制竞争垄断协议方面许多国家已有了较为成熟的做法和具体的分析框架,这大大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认识分歧虽可通过理论解释初步加以澄清,但最终的解决仍有赖于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2.
入世与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晓晔 《法学研究》2003,(2):122-134
入世后 ,中国政府越来越注重竞争政策和竞争法问题 ,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和国际市场竞争。中国现行反垄断法规范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和完整的反垄断体系 ,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制裁不力 ,缺乏独立的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 2 0 0 2年 2月的反垄断法草案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合并、行政垄断和反垄断执法机关和程序的规定方面存在缺陷。虽然中国制定反垄断法存在压力 ,但是制定反垄断法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遏制跨国公司的垄断势力和改善国家的财政和宏观调控。  相似文献   

3.
朱宏文  王健 《法学评论》2012,(5):104-111
不少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具有"三权合一"的特点,同时享有行政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具有准司法权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般是委员会制的执法机关,有着专门化的审判组织和司法化的审理程序,其行政裁决具有一审判决效力,事实认定对法院有约束力。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虽然配置了准立法权,但实际上不享有准司法权,是一个"两权合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而缺失准司法权不利于公正调查处理案件。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统一行使反垄断行政执法权的主管机关以后,赋予其准司法权是非常好必要的,但还应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造。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分析反垄断资产剥离制度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认为资产剥离制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能够满足多元化主体的利益诉求,是一种有效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刚刚颁布,资产剥离制度对我们国家而言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分析资产剥离制度的合理性,可以为我国反垄断法实践提供处理具体问题的指导原则,以满足我国经济发展需求。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反垄断立法中尚无关于剥离资产选择的专门性规定。资产剥离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合并救济措施,剥离资产的选择是相关制度中的关键性、基础性问题。"保证资产的存活性和竞争性"是选择剥离资产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实现又依赖于三方面因素,即剥离资产的构成、归属和充分性。通常情况下,构成剥离资产的最佳选择是"正在经营的独立业务";剥离被收购方的资产对竞争的恢复和维护更加有利;而"充分性"的实现则需要资产在质量、规模、产品范围、地理范围等方面均足以保证资产购买人在相关市场上成为有效竞争者。  相似文献   

6.
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以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为己任的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而其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一个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分析国外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能,作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计参考。在确定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时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现有相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通过中西方政府职能的发展比较,对我国反垄断执行机构的地位作出合理的定位。最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要遵循权威独立、依法设置、精干效能等原则。据此,不宜在现有机构中指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应该单独创设专门的执法机构,其可以称为"国家反垄断委员会"或"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并只在中央和省两级设立。这是由于反垄断法更注重维护宏观经济秩序、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从而具有政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的特点决定的。这样的机构应拥有调查检查权、审核批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裁决权,并应拥有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垄断行为)直接进行处理的权力。  相似文献   

7.
管制行业反垄断执法权配置分析——以管制度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管制行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反垄断执法问题,其执法权配置有多种模式可供选择,但从管制度的角度看,这一执法权配置应是从行业管制机构向反垄断专门执法机关逐步移转的过程,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立法与实践的发展趋向,因此,我国相关立法也应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反垄断司法制度运行不畅的实践表明,现行反垄断审判机制难以满足反垄断案件审判的特殊需求,因此变革反垄断审判机制势在必行。尽管各国的司法制度千差万别,但大多数国家反垄断审判机制的设计仍然存在许多相同之处。对具备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和反垄断案件民行合一实践经验并后发建立反垄断审判机制的我国而言,当以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改革愿景,并对反垄断审判的民行合一、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审理法院的高级别化和特定化、专业人士的参与等四个方面做出适应性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9.
我国反垄断执法十一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执法经验和能力较执法初期有了很大提高。随着反垄断执法的常态化和深入发展,今天反垄断法部分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未来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竞争政策在我国资源配置中越来越起着决定性作用,与反垄断立法时候的政策环境相比,竞争政策在今天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与之相比退到了次要地位。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现在有必要修订反垄断法。修订反垄断法应当强化竞争政策在这部法律中的地位,修订中应优先考虑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法律修订虽然应当与时俱进,但要避免把国际上尚未普遍接受的条款急于纳入反垄断法,有些条款的修订还应当考虑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执法机关的现状。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之难题及其克服:一个前瞻性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面临受害人数众多,原告资格难以确认,被告违法行为难以证明,损害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等诸多难题,而竞争文化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的流行,可能使私人实施反垄断法变得更为困难。将反垄断诉讼之原告限定为直接受违法行为影响的人,以反垄断执法机关或法院作出了被告违法的有效决定或判决作为受理案件的条件,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统一规定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重视竞争文化的培育和传播,可有效地克服这些困难。  相似文献   

11.
标准必要专利(SEP)是专利技术与行业标准相结合的产物,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属性, 比一般专利更容易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涉及SEP 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更复杂,执法机关 不仅需要关注相关技术市场的界定,还要考察SEP 持有人对竞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考虑涉及 SEP 的经营者集中救济时,行为性救济一般优先于结构性救济,SEP 持有人还应受到FRAND 承诺和 不得滥用禁令救济的约束。涉及SEP 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交叉领域的热点问题, 应当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2.
反垄断“中央事权”体制下,我国正在不断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但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工商行政管理反垄断执法为例,目前还存在案件数量偏少、案件层级较低、处罚力度较弱、执法积极性不高等等诸多问题.反垄断执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高层级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以相关市场范围和违法主体类型等为根据划定清晰的反垄断边界,设置“中央事权”适当的监管幅度,与地方竞争执法部门进行合理的分权,以切实提高竞争执法的效率.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既存在基本的一致性,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冲突。这种冲突是由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使(滥用)行为而引起的,并违反了各国的竞争政策。中国需要利用正在制定《反垄断法》的契机,建立起对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加以规制的制度,明确反垄断法律制度适用于滥用知识产权非法限制竞争的行为,并由竞争执法机关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指南或规章解决适用中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4.
正目次一、反垄断执法和解的合理性二、反垄断执法和解的有效性与有限性三、我国反垄断执法和解的制度现状及问题由于反垄断法具有不确定性以及执法资源有限,运用传统的反垄断行政审理和反垄断诉讼程序不可能有效处理所有反垄断案件,和解成为一种解决纠纷的选择。反垄断执法和解,属反垄断法实施范畴,是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与经营者订立与履行和解协议以消除垄断、解决反垄断争议的一种柔性执法机制。反垄断执法和解具有多方面  相似文献   

15.
<正>为落实2022年3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的关于确保数字资产负责任发展的行政命令,2022年6月,美国司法部发布了题为《加强涉数字资产犯罪国际执法合作》的报告。该报告分为三部分,共58页,梳理分析了涉数字资产案件国际执法合作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回顾总结了美国执法机关、行政监管部门所采取的国际执法合作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最后对改进涉数字资产案件国际合作提出了三点建议。回顾与总结为共同打击涉数字资产犯罪,美国司法部加强与外国执法机关的双边和多边协作配合。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都需要在很多场合界定市场.但两个法律领域中的市场界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市场结构因素在反垄断分析中具有基础地位,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基本不具有相关性.知识产权法界定市场是为了确定企业间的对抗范围,反垄断法界定市场则是为了确定企业的市场势力.有些知识产权问题涉及竞争政策,但未必需要界定相关市场.还有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因损害竞争在实质上属于反垄断案件,需要按照反垄断法的分析方法处理,包括界定相关市场.在后一类案件中,知识产权因素导致市场界定需要做一些特殊考虑,但并不改变基本分析方法,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边界型排斥并不自动等同于垄断的市场型排斥;知识产权带来的产品差异化也不等同于垄断力量.  相似文献   

17.
上林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妥善处理行政纠纷,努力促成“官民”和谐。从去年至今年8月底,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通过协调机制解决9件,占结案的65.7%,协调处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100%,没有出现案件上诉、上访与缠诉等现象,实现了群众满意、执法机关满意、党委政府满意。  相似文献   

18.
论各国反垄断程序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相比较其他案件的程序规则,反垄断案件的程序规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一些反垄断法制较为完善的国家,也有较为完善的反垄断程序规则。本文拟从反垄断程序规则的立法模式、管辖权设置、行政执法程序、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以一些国家的反垄断程序立法为蓝本,追行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9.
反垄断法中的准司法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外国反垄断实施机制的主流模式,它是一个国家的反垄断主管机关通过类似法庭审理和裁决的方式处理涉嫌垄断案件的活动。反垄断准司法制度在制度发轫的理论逻辑、制度产生的外在需求以及制度发展的内在禀赋三个方面体现了它是一种将行政和司法两大要素之特质完美融合的统一体。在对国外制度的比较研究中,笔者发现,委员会制的机关模式、类法庭式的审理方式和准司法化的裁决性质是反垄断准司法制度的在运行机制中的共通之处。对我国而言,把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为一个独立、权威、统一的反垄断准司法机关,并辅之以相关的制度要件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20.
知识经济的蓬勃兴起,导致随之衍生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已作出原则性规定,作为反垄断执法机关,国家工商总局立足职责,积极开展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的相关配套指南、规章制定工作,通过制定规范,更好地明确正当的权利行使行为与排除、限制竞争的滥用行为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增强经营者对自身经营活动的预期性,维护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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