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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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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也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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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艳 《法学研究》1993,(3):86-9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30日正式公布施行的这一司法解释,确立了我国执行程序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条款是关于对被执行人的债权进行执行的规定.这一规定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的补充,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人权利创设了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没异议但又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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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冲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条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以致出现了两种偏向:一是对该条的适用条件掌握过严,只要第三人一提出执行异议,而不论该异议是否具备实质内容,就终结该条的适用;二是对该条的适用条件掌握过…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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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代位执行的探讨麦唐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厂简称《意见》)第300条的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相似文献   

8.
代位执行,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对该第三人进行的强制执行。由于这一制度具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扩大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在判决书所确定的执行对象以外,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从而不仅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有利于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然而,也正是因为这是由司法解释所确立的一项执行制度,基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司法解释的功利主义倾向,即急于解决现实社会矛盾的动机,缺乏较为全面的理性思考和科学的制度设计,因而这一制度无论是在有关法律规定上,还是司法实务的操作中,都存在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300条规定(以下简称意见第三百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义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这条规定为法院的执行工作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为解决法院判决执行难,解决“三角债”的清偿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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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被执行人的债权,不需要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执行法院可以书面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法律文书。限期届满被执行人仍怠于申请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该到期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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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执行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300条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执行程序。该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相似文献   

12.
谈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及具体操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谈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及具体操作●王伟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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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代位执行的适用条件及其立法完善●李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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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程序中能否对第三人提出的到期债权异议进行审查?编辑同志: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的规定,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的通知后,如果第三人对债务提出异议,法院是否有权对异议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5.
司法信箱     
该案能否执行丁公司?编辑同志:  我院在执行甲公司与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我院依甲公司的申请向丙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履行义务。我院在执行中查明丙公司为逃避债务又成立了丁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实际上是同一公司,请问本案能否执行丁公司?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 曾秋荣 李小君  曾秋荣、李小君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8条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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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执行的适用条件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代位执行的适用条件及其立法完善李霞代位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对被执行人负有债务的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执行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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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债务人债权.是指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第三人的财产进行执行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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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由于财产刑与民事执行性质存在根本性差异,财产刑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缺失,导致财产刑到期债权执行第三人异议审查无法直接适用民事执行程序相关规定。设计不同于民事执行到期债权代位诉讼处理程序,通过异议、复议程序对财产刑到期债权执行第三人异议进行实质审查,是现行法律框架下构建财产刑到期债权执行第三人异议审查模式较为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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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执行,是指负有偿还被执行人到期债务的案外第三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该案外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债务,并承担被执行人法律义务的一种执行制度。这种执行法律制度的确立,对于缓解目前法院执行难有重要意义。首先是代位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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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若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债权人的申请对该债权进行强制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中没有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进行规定,只是对债权特例的收入、存款的执行措施进行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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