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2.
为化解拆迁冲突,一些地方政府推行了“阳光拆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拆迁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阳光拆迁”作为一种新的拆迁实践仍然存在制度创新的空间,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地方政府应该牢固树立共赢理念,科学厘定补偿标准,统一规范工作规程,建设过硬拆迁队伍,以保证和谐拆迁及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推进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近年来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任务尤为繁重。市政拆迁安置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面极广。这项工作直接体现了党和政府关心人民、为民办实事的方针政策的落实。但近年来,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在市政拆迁安置过程中,进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地阻碍着市政建设的顺利进行,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认:"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中间,包括城市规划建设中间,目前确实有大量腐败问题,有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现实中,不能否认有极少数人通过拆迁漫天要价,百姓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拆迁拆迁、一步登天"。 相似文献
4.
三月的“两会”,民意澎湃。在人民网两会调查中,“依法拆迁”位居百姓关注话题的第二位,而两会中,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如何在拆迁变法中求解城市发展的和谐之道.成为摆在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一道法治考题。 相似文献
5.
6.
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宜黄县再发生因房屋拆迁引发自焚事件,造成一死二重伤惨剧。^①在我国城镇化建设加速发展的今天,诸如江西宜黄“9.10”拆迁事件、四川成都“唐福珍自焚”^②等自焚、自伤事件屡屡发生。仔细研究此类事件,众多的“暴力抗拆”中,除极少是不愿拆迁外, 相似文献
7.
在我们把拆迁中所涉及的政策法律规定做一个条分缕析地梳理后.发现围绕在拆迁周围存在着一个紊乱、失衡的政策法律“生态”环境。拆迁之乱、百姓之痛、不公平的交易、评估中的黑数、司法救济的缺失、政府角色的错位、野蛮拆迁等等现象多肇因于拆迁行为与政策法律环境“生态”非良性互动.其结果是政府威望和公信力的降低、社会公共利益的减损、民怨的积累、聚集从而形成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相似文献
8.
9.
10.
论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 ,本质上是一种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征收行为。现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回避了宪法所规定的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法定事由 ,缺省了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混淆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应从下列三方面依法规范 :一是通过概括和列举方式依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含义及具体事项 ;二是将公益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明确确立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三是依法确立并规范有关城市拆迁规划、拆迁决定、补偿安置、房屋拆除等相应的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相似文献
11.
12.
北碚区位于重庆北部,经济和城市建设与中心城区相比有一定差距,老城区狭小,棚户区多,甚至还存在为数众多的水淹房、回城户等无证危旧建筑,加上被拆迁人中中低收人家庭所占比例大等因素,使城区危旧改造任务面广、量大,如何确保城市拆迁安置工作合法、公平、公开进行,杜绝恶性群体性事件和"钉子户"现象的发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摆在全区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重庆市北碚公证处着眼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充分挖掘公证在预防、化解纠纷和矛盾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参与到城市拆迁安置工作中.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促转型、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政法委牵头,公安部门为主,政法各部门协同、属地保障服务”的原则,本着“积极配合、法律先行、耐心细致、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榆次区人民法院全力投入,热情服务市重点_T程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先后为晋中, 相似文献
14.
依法保护私权 规范房屋拆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要进行房屋拆迁,但如何依法拆迁,正确处理好政府、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关系,保护好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征地拆迁引发的问题和矛盾层出不穷,日益突出,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极不协调;文明拆迁已成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一项重要任务。本文试图从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文明拆迁、有情拆迁、廉洁拆迁、和谐拆迁等方面探索有效途径,切实维护失地征迁农民的合法利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6.
17.
从法律上讲,房屋暴力拆迁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或违法,应当依法予以严惩。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认了暴力拆迁行为的法律责任。本文认为,对于暴力拆迁行为,应当按照宪法与法律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要保障暴力拆迁行为法律责任的实现,有必要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国家机关的不作为责任,明确司法机关适用法律优先的权力。 相似文献
18.
随着十八大精神的深入贯彻.为了全面建设“三富一强一美”的新陕西。我省各地市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特别在城中村改造、安置这一惠及民生的爱心工程中.雁塔区电子城街办南沈村在市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开发商陕西金地房产开发公司的配合下.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安置先行”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和谐拆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扎实工作,克服困难,仅用了四个月时间,完成了25万平方米拆迁工作,实现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零上访、零强拆、零事故”的“三零”成效。 相似文献
19.
20.
[基本案情]2008年4月,A市某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启动铁路北客站和动车组综合改造工程。该辖区某街办成立了铁路北客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八个村的整体拆迁工作。时任街办主任的王某任领导小组组长,周某任办公室主任。两人预谋在拆迁工程中套取公款,由周某联系一家熟悉且可靠的包工头。周经过与胡某协商,约定实际拆迁费每平方米20元,再每平方米虚增3元.签订每平方米23元的拆迁协议,由胡某将每平方米虚增的3元提现后交给周某。因胡某没有建设资质,借用鑫兴公司的资质签订拆迁合同。嗣后,周某将拆迁公司基本情况及拆迁价格给王某汇报。王某个人决定由鑫兴公司承揽辖区内西三村等八个村的拆迁工程(实际拆迁七个村)。2008年6月,鑫兴公司将西三村拆迁完毕后.胡某将其余拆迁工程转让给鑫兴公司经理左某,并将其与周某的约定告知左某,左某表示接受。胡某、左某按照拆迁面积估算出给周某的提现金额,先后分七次从鑫兴公司账户提现465万元送给周某。周除将其中的20万元给相关人员发放奖金、迭给王现金155万元外.自己实得290万元。2008年11月,王某选中白桦林居一幢住房。周某建议由鑫兴公司为其出资购买.王表示同意.周某即向胡某和左某提出由鑫兴公司为王支付购房款。2009年4月.左某出资72万元为付选利购买了该房屋.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1.663833万元.并要求地产有限公司置业服务中心将该房产权证过户到王妻名下。2009年7月王入住该房。2010年3月.王某听说自己可能要调至区政府工作.遂与周某商定由鑫兴公司为其购买一辆斯巴鲁牌汽车。2010年3月24日,左某、周某、高某(左的朋友)在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王某订购了一辆黑色斯巴鲁牌汽车,左某支付购车款及相关税(费)合计328052元,并按照王的要求将该车所有人登记在王妻弟名下。2010年4月,左某提车后将车牌号码为陕AVW650的斯巴鲁牌汽车及相关手续交给周某。周将该车磨合后交给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