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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6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含有涉案歌曲的DVD视盘机及随机光盘,赔偿亚洲华纳(北京)音乐娱乐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华纳北京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4.8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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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起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纠纷被新闻媒体报道的沸沸扬扬。在这场纠纷中,当事人之一即是目前极具人气的网络歌手杨臣刚,而纠纷的起因则是对其创作的那首已被人们所广为熟知的歌曲《老鼠爱大米》的版权争夺。由于当事人以及歌曲的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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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打开一款手机APP,眼前就会出现应接不暇的各种各样的歌曲,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喜爱的歌曲,点击播放即可欣赏到动听的音乐,相信这种体验已经是现代很多人的日常活动,但是在大家欣赏美妙动听的歌曲时,是否会注意到版权问题呢?当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看到某款手机APP里面,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擅自上传了权利人的歌曲,权利人遂将该款手机APP的运营方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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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贸易,在国际上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但在我国真正使版权进入市场领域的.却是近几年关于“复关”(GATT)讨论以来的事。究其原因,主要是著作权向来被人误解为是文人墨客的事。与商业行为沾不上或极少沾上边。随着党的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在国内贸易市场与国际贸易市场逐步衔接的今天,此种不正常的观念才被淘汰.版权业方开始被重视,版权业的经济意义才越来越引起我国国民的瞩目。在版权贸易中,要不要规范版权贸易市场?如何规范版权贸易市场?笔者拟就这个问题谈谈粗浅看法,以求指教。一版权业的含义是什么.国外有的学者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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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YouTube为主的音视频内容分享平台,近年来纷纷采用“在先许可”模式与众多版权方开展合作,用户通过在先许可协议可以在平台内大量使用版权所有的内容而不用事先获得授权,而版权方则可通过间接培养产品市场、增强用户忠诚度、股份或者广告收益共享等方式获益.在先许可协议在促进市场融合、减少版权纠纷方面有极大优势,但目前也存在许多不足.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解决版权僵局、构建“数字版权生态系统”以及完善我国版权法律体系的同时,避免其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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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AA诉Napster侵犯音乐版权案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近几个月,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对为音乐爱好者在Internet上提供数字版歌曲交换服务的Napster等公司提起了诉讼,指控这些公司侵犯了音乐版权。由于此案是新兴In-ternet技术与版权所有者权利的首次正面法律交锋,因此在IT界、法律界和娱乐界内外都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其影响和意义也是相当深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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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在2005年春晚亮相后,一路走红,歌曲的演唱者杨臣刚却因“一女四嫁”被告上法庭。本刊在今年4月(上半月)刊登了《〈老鼠爱大米〉的版权之争》一文,详细报道了此案。2005年1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为,王虎与杨臣刚于2002年7月13日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中涉及的“永久版权”即指著作财产权。2003年3月1日王虎与杨臣刚签订第二份著作权转让合同之时,杨臣刚已非歌曲《老鼠爱大米》词曲的著作财产权人。随后他与田传均和广东飞乐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属无权处分,二者都不能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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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除夕之夜,热门的网络歌曲第一次登上了春节晚会的大舞台。一夜之间,《老鼠爱大米》的演唱者杨臣刚吸引了更多“老鼠”迷的眼球。但是,最近这首网络歌曲却麻烦不断,因“一女四嫁”,杨臣刚被告上法庭。 2005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老鼠爱大米》歌曲版权引发的北京太格公司诉广州飞乐公司案及田传均诉杨臣刚案。 到底谁拥有这首歌的版权?谁是“老鼠”的真正婆家? “老鼠”的诞生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爱你!”最近,一首《老鼠爱大米》不但迅速占领了MP3下载的排行榜榜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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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百度文库、百度MP3等产品相继受到作家、出版界、音乐界代表和协会的侵权指控。百度被迫对相应产品做出调整,与指控方就版权问题进行协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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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的行政许可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利制度的行政许可属性厉宁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许可即准许,在法律上指一方允许另一方从事某种活动,非经允许而为之,即属违法行为。知识产权法上的许可行为指专利、商标、版权所有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商标、和版权,非经所(持)有人允许而使用其专利、商标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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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制品①版权使用费的收取与分配问题关乎集体管理组织、音乐制品使用人以及权利人三方利益,然而,我国的著作权法对音乐制品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与分配标准一直未明确。文章针对目前我国音乐制品版权使用费的收取与分配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音乐制品版权使用费收取与分配制度的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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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客体制度是整个版权制度的基石。客体和对象的意义是相同的,版权的客体就是版权的对象,版权的对象就是版权的客体,两者指的都是版权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从权利体系来讲,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版权又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因此,民事权利和知识产权的一般规定性应当适用于版权。作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这种属性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赋予作品以版权保护的必要性。也在一定层面回应了版权客体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从版权客体的历史j乏展来看,版权客体的范围经历了一个不多扩大的过程。作品可以分为文字性作品和非文字性作品,虚构性作品与事实性作品,纯粹艺术作品与实用艺术作品。基础作品与演绎作品、汇编作品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