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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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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零容忍"的警务政策,在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带来关于严重违法行为与轻微犯罪行为之间如何界分的难题。我国现有的三级规范体系,对具备相同特征的违法及犯罪行为根据犯罪概念中的"定量"因素而界分,而"量"本身在立法及司法上的不确定性,给界分造成障碍。文章在借鉴域外立法的基础上,提出建立轻罪制度的建议,以解决目前定罪加定量模式的缺陷。  相似文献   

2.
为了使制售假药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罚能够准确适用,实现司法公正,应当反思制售假药行为相关处罚的立法规范。假药罪变为行为犯,意味着只要有行为就要入罪。制售假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天壤之别,即便其行为全部入罪,也不应该一律适用刑罚,而应当区分情节分别适用行政处罚与刑罚。假药罪变为行为犯后,其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完全重合,一般违法行为失去独立存在的空间,与犯罪行为的立法界限消失,所对应的行政处罚与刑罚适用不清。立法没有区分制售假药之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自有其根据,通过定量研究在司法中寻求界分或许更为妥当。依循《刑法》第37条之规定,设定制售假药之"犯罪情节轻微"的标准,符合该标准的独立适用行政处罚;反之,并合适用刑罚与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刑罚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贾宇  舒洪水 《中国法学》2005,(1):91-102
行政刑罚是介于行政法与刑法之间,伴随着行政处罚难以完全满足公共行政制裁需求而产生的。它是指由司法机关对违反行政刑法规范的行政犯罪行为人所依法施加的一种刑罚制裁措施。本文由行政案件防治体制的缺陷引发,认为应建立一套介于行政处罚与传统刑事制裁之间的新的惩罚模式,并主张从立法方式、立法种类上对其进行立法重构,并应在比较外国行政刑罚的基础上,适当借鉴他国优势模式,建立适宜我国国情的行政刑罚法律制度,并从立法、制裁种类、司法层面上做好行政刑罚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相似文献   

4.
冯玉 《法制与社会》2015,(2):285-286
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调控范围应当缩小还是扩大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和分歧,非犯罪化观点则为认为,中国刑法的犯罪圈应当缩小,轻微犯罪行为非犯罪化是当今各国刑法发展的趋势,汲取外国刑事立法的这种有益经验,是刑法现代化的要求。但笔者认为,犯罪化应当是我国刑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是实践中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其产生的根源在于我国对犯罪行为既定性又定量,具体而言则有立法、司法和处罚方式等多方面的原因。对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竞合,理论界多有争论,同时针对当前大量存在的以罚代刑现象,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行政处罚和刑罚的程序衔接做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6.
杨永 《行政与法》2008,(9):63-65
监狱对于严重犯罪来说是合适的,对于轻微犯罪行为,对于青少年犯罪,监狱就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有效的地方,而社区服务刑罚是具有创造性的判决轻微犯罪行为犯人的方法,犯罪分子被命令在社区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一定量的工作,目的是让犯罪分子对其所犯罪行向社区作出赔偿.这显然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7.
英美法系国家刑法变革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社会进步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中国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界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关注、借鉴英美刑法理论体系,以此推动和完善中国法治建设。在刑事政策方面,美国体现为对轻微犯罪处理更轻和对严重犯罪的处理更重;在刑法基本范畴和理论方面,英美刑法中的持有犯罪行为形式、因果关系双层次理论、轻率罪过形式等等,对中国刑法有一定启示;在刑法运作方面,英美对抗式诉讼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改革和刑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8.
试论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立法衔接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试论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立法衔接周佑勇,刘艳红作为公法责任上两种重要的制裁形式,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之间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又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当同一违法行为不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范,而且"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时即构成行政犯罪行为。行政犯罪的这种双重违...  相似文献   

9.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核心问题之一。目前,集中行政处罚全部相关权力的模式容易造成集中处罚主体的失范,其解决之道在于转换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模式———以“行政分权”及“行政处罚司法化”为目标,向政府法制部门集中行政处罚决定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犯罪严重化的社会——心理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犯罪严重化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是主体内外因素综合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本文认为,下列不良社会因素会影响一些人形成犯罪心理并外化为犯罪行为:经济上,商品交换法则的泛化、拜金主义盛行、追逐私利、分配不公、超前消费等;政治上,严重的腐败现象、任人唯亲唯钱、基层党政组织软弱涣散;文化教育上,腐朽性文化的侵蚀,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等。此外,管理和制约措施的弱化,警力不足,执法不力等,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刑事犯罪严重化的成因  相似文献   

11.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乾利 《河北法学》2006,24(8):62-65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制,在"商业秘密"概念、罪名体系、构成要件、刑罚配置以及诉讼制度等方面存在缺漏,不便于司法认定,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因此,笔者建议: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类罪名、取消第三人的过失犯本罪、设立证据转移制度、完善刑罚配置等,以便有效地对商业秘密实施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活跃的刑事立法中呈现出法定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含拘役)的微罪类型,这在我国刑罚结构明显趋重的刑法体系中显得尤为特殊。我国刑罚附随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使微罪在司法适用中受到了质疑,其中最为明显的当属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微罪的正当性建立在法益保护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的基础上。在立法设计方面,微罪入刑应当严守“非实害犯”的界定,并以故意这一主观要件对刑事可罚性予以限制;同时应配置轻缓化的处遇措施,注重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在司法适用方面,微罪一律起诉、一律判刑的思维不可取。为实现个案公正,应当充分发挥现有刑事诉讼制度框架内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功能,并激活我国《刑法》第37条定罪免刑条款,以达到微罪的轻缓化处罚效果。  相似文献   

13.
老年人犯罪是指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实施犯罪行为的总称。老年人犯罪呈现以下特点:犯罪率低,犯罪年龄集中,文化程度低,男性居多,犯罪地域相对集中,累犯、前科少,共同犯罪较多,犯罪客体比较集中,诉前羁押率低,判处刑罚较轻。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是周全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需要,是适应老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需要,也是契合刑法谦抑性、人道性以及刑罚经济性、刑罚目的的需要.并且,中国立法史上历来存在“矜老”传统,而国外相关立法也值得借鉴。建议在实体法上,规定封老年犯罪人原则上从宽处罚,限制死刑、无期徒刑的适用,限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明确不构成累犯,放宽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在程序法上,规定对老年犯罪人慎捕慎诉,规定讯问审判时亲属在场权,完善指定辩护权,对刑罚执行予以特别关照。  相似文献   

14.
马晓炜 《河北法学》2008,26(2):46-51
我国《刑法》为职务犯罪配置了死刑,司法实践中也有贪官被执行了极刑,然而我国职务犯罪的犯罪率却连年攀高,所以这不得不使我们反思我国职务犯罪死刑的设置对于控制职务犯罪的作用。首先从职务犯罪的概念界定谈起,进而从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外因等角度论述我国废除职务犯罪的必要性,并进而就我国目前在未废除职务犯罪的死刑这一现实情况下,探讨如何严格控制职务犯罪的死刑。最后,就未来逐步废除职务犯罪死刑的路径进行具体的设计。  相似文献   

15.
尚向平 《政法学刊》2006,23(6):38-41
根据刑法的谦抑性,从刑罚的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不同角度,对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没有涉及到人身权利的财产型犯罪,包括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不符合刑罚的价值及谦抑性要求,应当废除。  相似文献   

16.
刘传华  张杰 《行政与法》2007,(4):112-114
刑罚在经济犯罪中的运用需要理想的刑罚结构。为此,可结合经济犯罪的特点分析各刑种在调整经济犯罪时的利弊得失,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出一种以罚金刑和有期徒刑为主体,以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刑相结合为辅助,以拘役刑作为罚金刑替代措施处于次要地位的“三角形”式的刑罚结构模式。以此为指导,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为例,对我国现行经济犯罪的实然刑罚结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现行经济犯罪的刑罚结构由于死刑、管制刑的存在,而使其具有不合理性,因此,要优化现行经济犯罪的刑罚结构,必须废除死刑,取消管制刑,并对其他刑种进行微调。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十一)》共调整了18项个罪的自由刑以及9项个罪的财产刑。落实产权平等保护精神并不意味着刑法一定要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与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法定刑配置保持一致或均衡。对非法集资犯罪法定刑的加重并不可取。相较无限额罚金制,倍比罚金制是更优的立法选择。将集资诈骗罪的三档法定刑压缩为二档是囿于立法技术的无奈之举,原刑法规定的第三档量刑幅度并未被取消,而是并入修正后刑法规定第二档法定刑中。追诉时效制度属于实体法规定,应当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结合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变化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相似文献   

18.
论死刑的替代措施——以我国刑法立法为基点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在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全面废除死刑,但由于我国已经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因而应当将死刑罪名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我国现行刑法对68种犯罪规定了死刑,主张废除其中的56种犯罪的死刑,保留其中12种犯罪的死刑。在废除56种犯罪的死刑后,除传授犯罪方法罪、组织卖淫罪这两个罪的死刑规定明显不合理,不属于废除死刑后采取替代措施的外,对其他54种废除死刑的犯罪均应以25年不得假释或者减刑后服刑期不得少于25年的无期徒刑作为其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9.
毒品犯罪死刑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出于现实中打击毒品犯罪的需要,我国现行刑法的毒品犯罪仍然保留了死刑。但是,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我们应当严格限制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从立法论角度看,出于对人权的保护和尊重,以及受到毒品合法化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应当力争废除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保留的死刑。  相似文献   

20.
Laws enabling penalty enhancement for crimes motivated by hostility or prejudice, i.e. hate crimes, have become common in many countries. However, laws as a measure against hate crimes have been contested, because their deterrent effect has gained none or little support in the (limited) literature, and they may be considered symbolic rather than deterrent.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attitudes towards penalty enhancement for hate crimes. Previous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 of this question are scarce. The material consists of a survey targeting nearly 3000 Swedish university students. Support for penalty enhancement for hate crime was moderate, shown by one third of the total sample. Results supported the premise that students belonging to a minority group, assumed to be at risk of hate crime victimization, agree to a higher extent of penalty enhancement than students belonging to the majority. Previous victimization experiences and worrying about being victimized were not significantly related to punitive attitudes. However, respondents who perceived the risk of victimization to be increased for minority groups in general were more likely to support penalty enhancement for hate crime. Findings should be confirmed in a nationally representative sample since the public’s perspective o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is important for understanding and dealing with the social problem of hate crim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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