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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分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因此,如何促进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尤其是如何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亟需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厘析地权结构及其变化是决定地租合理分配的核心,也是有效维护各方土地权益的关键。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地权-地租"理论视角,在分析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合理分配的应然状况基础上,应从以下三方面推进改革:一是改革征地制度,保障近郊失地农民享有绝对地租的收益权;二是改革土地增值税制度,促进级差地租在中央政府和近郊失地农民之间合理分配;三是实行土地发展权转让制度,促进管制地租在远郊保护区农民和近郊失地农民之间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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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大量的基础建设需要更多的土地供应,特别是在农村的城镇化过程中,限于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为将农村城镇化过程的土地需求与征地进行捆绑,造成了城镇化用地必须经过征地得以解决的认识误区,实际上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而征地只能严格适用于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情况,因此其他农村用地则需要通过使用权的过渡进行改变,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因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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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前,城镇化建设总体水平还不高,对农民百姓而言,丢失土地,入城住下,如何解决就业和后顾之忧都是关键的问题。要让农民成为市民就必须真正做到:有工做、有学上、有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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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读者朋友:在上一期,本刊《本期话题》栏目结合中共中央2013年一号文件,以"土地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组织专家对"城镇化与‘三农’"进行了探讨。专家们一致认为,当前土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必须维护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蔡永飞指出,总体上看,最根本的问题是,现行土地制度作为城乡二元体制的基本实现形式是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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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镇化建设总体水平还不高,对农民百姓而言,丢失土地,入城住下,如何解决就业和后顾之忧都是关键的问题。要让农民成为市民就必须真正做到:有工做、有学上、有保障;让农民想住下、能住下、住得下、往得安心和舒心。为此,如何建设和发展适宜农民生活的城镇才是当前城镇化建设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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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场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4,(4):55-5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重点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必须对现有的征地制度进行改革,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平等分配现代化进程的成果。广东省在保障农民土地增值权益过程中注重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探索实行土地股份制,多元化的征地补偿方式,设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集体经济财务监管平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平台,确保集体资产交易公开和公正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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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如下: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促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改革投融资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提高城镇化水平;推动城乡产业化,增强城镇建设的经济基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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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收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不同,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需要易地占补平衡,如何保证两地公平,是有待解决的问题。在国内外耕地占补平衡及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以天津市某区为例采用成本———收益方法测算占用方和补充方的成本收益,比较占补双方的净收益,提出调整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利益分配交易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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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琼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2):51-55
人均GDP正接近5000美元的中国,已经进入中高等收入国家行列,也进入了"增长陷阱"密布期。空间维度看,中国正面临"贫困性增长陷阱"之虑和"非均衡性增长陷阱"之忧;时间维度看,中国正面临"低福利、低消费陷阱"之困和"中等收入陷阱"之险。发展经济学在揭示"增长陷阱"这一现象后,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口号"从增长中进行重新分配"即收入分配治理。中国在"陷阱"密布期的收入差距拉大问题,绝不仅仅是简单地依靠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就能解决的,而必须内外兼治,差距与不公兼治,彻底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即国际上顺势改革国际货币体系和建立新的国际贸易秩序,国内则需多种手段兼用,才能实现标本兼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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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导刊》2015,(9)
集体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有利于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是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和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物权法属性没有得到体现,农民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系统之外。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应建立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长远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法规形式明确和规范土地资产的物权性质,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财产主体,赋予其市场交易主体地位,凸显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切实有效地利用土地财产自身的增值功能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创新应注重改革现有土地征收制度,确权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构建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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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土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制度进行使用权转让,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一项重要变革。它不仅使土地资源价值显化,利用效率提高,而且确保土地增值收益归国家所有。但这其中也存在着土地过分炒作与投机,未尽其利,为房地产商暴富提供了条件,影响社会公平与和谐等负面效应。因此,必须加强对土地市场监管,打击土地炒作与投机行为,增进国家对地价形成的影响,促使土地价值显化。这也是对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进一步改进的内容与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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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征收政策社会公正化:由“保障”到“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我国土地征收社会公正化,应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正观指导下,实施体现社会公正原则——"保护"、并以"社会赔偿"为基点的政策,使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既能"化地"实现工程建设现代化,又能"化人"实现农民身份转型市民化。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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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关键的农业生产要素,是农民的主要财产,是农村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村土地问题。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农业立法、财产保护、城市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足够的社会公共服务是关键。一、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一号文件是政策方向,农业立法是根本目前,中国农用地存在着数量和质量问题,如土地撂荒和耕地污染;建设用地则存在空心村、村庄扩建、随意盖房、乡镇企业用地浪费等现象。2008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