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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春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7,(1):105-107
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非营利组织作为主体之一在当代公共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应深入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加强非营利组织公共治理能力的对策,完善非营利组织,促进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
陈清芬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8,(2):37-38
公共治理日益进入人们的视野,社会领域开始自治化的进程,其伴生物就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非营利组织已经并在成为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近年来就非营利组织所能够和所应发挥的作用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中,政府的积极姿态是关键的,但非营利组织也要做出积极的回应,借助政府改革的春风,促进自身的发展与完善。鉴于此,本文则将理论视角聚焦到组织内部治理的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规划了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治理的视域下的内部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3.
蔡磊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6):76-81
在当代治理主义的精神下,政府组织在整个社会中依然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政府仍将发挥着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不再是实施社会管理功能的唯一权力核心。公民的个人责任以及个人对自己决定承担的后果将上升为社会选择过程中的主要法则,多元竞争被不断引入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与生产过程中。非营利组织将与政府一起共同承担起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这些组织的权力也将得到社会和公民的认可。因此,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体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经济法还应当关注介于两者之间的非营利组织,将其列为重要的研究范畴。 相似文献
4.
李珊珊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1,13(3):45-47
当今世界,公共物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体现出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程度。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在方面发挥着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面对社会公共物品需求全面快速增长的现实,通过分析当前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存在的弊端,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从而实现公共物品的政府有效供给,对于缓解财政压力、提高人民福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问题与对策: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体系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兰华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3):52-55
非营利组织在满足社会需求和承担社会职能方面有着政府和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从非营利组织管理体系的角度探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规范非营利组织,发挥他们的社会职能极为重要。 相似文献
6.
叶佳静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3,(2):66-69
20世纪80年代,非营利组织的出现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随着社会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已发展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逐渐凸显,非营利组织的出现和发展迎合了这种社会发展趋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非营利组织展开研究显得及其有必要。西方非营利组织起步早,发展相对来说比较成熟,所以了解西方非营利事业的发展与运作可以为我国非营利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邓辉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7-9
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推动了公共管理的发展,新的社会组织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公共管理之中。在其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还存在非营利组织营利化、非政府组织政府化、公益组织非公益化及影响力不强的问题。为此在借鉴西方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经验的同时,我国新的社会组织要想在公共管理中深化其作用发挥,还要在完善自身建设和优化外部环境建设方面继续努力。 相似文献
8.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3)
市场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作为众多新兴经济主体之一,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更在政治领域内为全球治理危机提供了一种有益的解决方法,成为政府之外的另一种公共管理主体。公民社会则是随着非营利组织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非营利组织所追求的自由、独立以及民主公民权皆是公民社会的核心要素,两者在价值观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非营利组织对公民社会的建设意义重大,它在公民权的保障、公民意识的培育、公民参与方式的多样化及"强社会"的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彭小玲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1):127-129
目前我国正处于突发事件的高发期,而处于社会转型和尚不完善的市场体制下的政府,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独立地应对各种突发的公共事件。非营利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具有超强的资源动员优势、效率优势、专业性优势、维护社会公平的优势。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发挥着开展防灾教育、接受社会捐赠、动员志愿人员、参与现场救援和灾后重建活动的作用。因此,应将非营利组织纳入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 相似文献
10.
刘凯军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3(6):21-23
在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都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两者形成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有助于公共管理效能的提升。然而,在我国公共管理实践中,由于非营利组织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独立性,无法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所以增强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和治理能力,对解决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关系存在的问题有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5.
刘雨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4):22-2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6.
杨长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1):70-73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春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6-39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8.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