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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与我国司法官遴选:基本认识与框架设计思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已经确定从2002年起,将初级检察官考试、初级法官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合并进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本文从这一背景入手,探讨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与我国法律人才选拔的关系,研究了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设计的基本思路,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于我国包括法官和检察官在内的司法官透选以及我国司法官的培训的多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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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涉及现行的法学教育体制、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官选拔机制。现行制度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认为,应重新构建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才可能避免它们各自的不足,促进其和谐发展,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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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研修所教育及对法学教育的期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首次全国司法考试已于2002年3月30、31日结束。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必然会给我国法学教育、司法官培训等制度带来一系列新问题,本文作者提出的虽然是日本司法考试、司法研修制度的问题,但其中涉及的内容对我们不无启发。希望刚刚起步的中国司法考试、司法官培训制度能吸收国外有益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官培训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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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背景入手,探讨了我国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思路,分析了我国司法官遴选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官遴选制度应遵循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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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对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理清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立法宗旨和意义,进而找到实现其立法宗旨的科学高效的途径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立法初衰。实现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立法宗旨的途径很多。诸如,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司法研修制度的确立、科学规范的司法考试等。笔者认为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于职业法律者选拔的统一化和精英化,但其最终的宗旨就是实现职业法律者选拔的精英化并认为应以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司法考试作为实现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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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学教育与法曹培养制度改革之成因及现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至今为止韩国通过一次性司法考试选拔法曹人员,这种考试制度没有学历要求,无论是谁只要通过司法考试都可以成为法曹三家之一员,这种考试制度当然有其合理性.然而,21世纪是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新世纪的法曹人员既懂法律又懂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传统的通过一次性司法考试选拔法曹人员不能满足时代需求是韩国各界的共识.日本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之起步晚于韩国,但是,2004年起法科大学院开始正式运营.邻国的这一断然举措极大地影响了韩国改革法学教育与改革司法考试制度的决心,2005年,韩国通过法定化决定彻底改革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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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4):20-28
我国目前采取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方式来提升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法律素质。但是这种法律职业资格同质化之路只能是过渡性的。司法官与律师资格必须进行二次分离,目的是通过提升司法官的"法律素养"来提升民众对该职业群体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以实现其"职业化"之路,而不是现在依靠国家赋予他们的"司法权"来确立其"权威"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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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笔者赴德国对其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人员培养、使用进行考察。从中感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离不开完善的司法制度,当然也包括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选拔制度。
早在19世纪70年代,德国就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凡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等法律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取从业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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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制度模式比较与中国司法考试的制度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司法考试制度是一个中间环节,其机能是如何将符合现代法制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队伍中来。由于现代社会功能的分化,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主要是通过高等教育来承担。因此,司法考试制度主要涉及到法律职业制度和法学教育制度两个方面。法律职业制度和法学教育的模式也影响到司法考试制度的定位和功能。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下,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应该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吸取国外司法考试以及法律职业选任制度的教训,处理好法律职业选任制度与法学教育的关系。本文主要围绕着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这两方面,比较大陆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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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的基本理念与主要特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日本现行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并吸收了二战以前的考试经验。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选拔法官、检察官、律师 ,并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的司法培训 ,从而保证了法律职业人员的资质 ,并形成了一个法律解释共同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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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司法考试制度正处于转型期中,新司法考试自2006年度实施,而旧司法考试制度将到2011年才废除。新司法考试通过与法学教育和司法研习改革的有机结合,形成新的培养法曹体系。作为法曹培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司法考试由原来的选拔型考试转变为资格考试,注重确保职业法律人才的素质。在几年的实践中,新司法考试制度暴露出了许多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提供了许多崭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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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职业的专业分类谈司法考试内容和题型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因实行一次考试且考试内容没有体现法律职业中的专业分类情况,既无益于法律专门人才的选拔,实践中也不利于法院、检察院的在编人员通过司法考试。一些欠发达地区甚至出现了法官、检察官匮乏以致于影响审判和检察工作正常开展的现象。为此,笔者设想了体现法律职业专业化分类特点的司法考试内容和题型设置方案,以有助于法律专业化人才的胜出和法院、检察院在职人员法律专业知识的发挥,实现对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缓解有关法院、检察院业务力量不足的问题。从深层次上讲,法院、检察院只有在其现有人员基本通过司法考试的前提下,才能严格执行从外界录用司法考试合格人员的用人制度,最终实现司法考试制度与司法机关用人制度的真正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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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十周年,回顾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发展历程,总结成绩与经验,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作出部署,这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改革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为国家法治建设选拔更多合格法律职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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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法治国家的制度安排看,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人才的基本方式。各国法治国家因为法律体系和法律职业结构不同,司法考试制度和法学教育模式也不尽相同。但无论何种司考模式和法学教育制度,两者最终皆为法律职业指向,二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对于培养法律人才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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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制度及其价值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考试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上大多数具有良好法治秩序的国家培养和选拔所需职业法律家的一项重要制度。2001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标志着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2002年3月30日、31日,我国首次司法考试已如期举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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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法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是中国法治事业的基础,但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司法考试、职前职后培训等制度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整体都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武汉市司法局的司考数据为基础,对司法考试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探讨;同时对法学教育、司法研修和入职后的继续教育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一条龙式的总体规划,阐明合格法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不仅要注重知识,更要注重技能,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和筛选出合格的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