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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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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的条约具备不同的效力等级,因此,笼统地谈论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问题是不严谨的。只有当处于同一效力等级的条约与国内立法冲突时,条约才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关于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我国采取的是逐一立法的方式,即只有当我国的一项立法明确规定某项或某类条约可在我国直接适用时,该项(类)条约才可以通过并入的方式直接在我国适用,否则,只有通过制订国内法的方式,将条约内容转化为国内法。  相似文献   

2.
吴秋萍 《法制与社会》2011,(33):256-258
条约在中国的适用主要包括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条约在国内法上的效力以及条约在国内适用时的解释三方面的内容。本文指出针对条约在我国适用的立法与实践较为混乱的问题,我国应在《宪法》中对条约的适用作出原则性规定,采用纳入与转化相结合的条约适用方式,并区分“直接适用条约”与“非直接适用条约”,以便更好地确定在“直接适用条约”与国内法相冲突时如何适用及解释条约。  相似文献   

3.
陈卫佐 《法学研究》2013,(2):173-189
法院地国家国内法中的冲突规则和已对该国生效的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同属该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多数国家的国际私法制定法均有优先适用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的规定,但其国际私法分则对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的处理方式则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在裁判涉外民事案件的实践中,实体法解决办法有别于冲突法解决办法,仅在案件不符合国际统一实体私法条约的适用条件的情形下,才能依法院地国家国内法的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已对法院地国家和其他缔约国生效的国际条约并不等于选择了合同准据法。而如果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了尚未对法院地国家生效、但已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国家生效的国际条约,则只能视为对无法律约束力的“非国家规则” 的选择。由于“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事项既不适用冲突规则,也不适用实体私法规则。法院地国家国内法的冲突规则不会同国际条约中的国际民事程序法规则发生抵触。  相似文献   

4.
试论WTO协定在我国法院的适用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关于WTO协定直接适用的问题 这里所指的直接适用是指WTO 协定有规定而国内法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形下,WTO协定是否可以适用。至于WTO协定与国内法冲突时如何适用的问题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进行讨论。 由于WTO协定均是缔约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国际条约或多边国际条约,所以研究WTO协定直接适用问题实际上关系到国内法中如何适用国际条约的问题。对此,国际上分为两种适用类型:一是赋予国际条约以国内法效力,从而在国内法中直接适用国际条约,这种方式被称为国际条约“纳入”国内法;二是将国际条约的规定制定成为国内法规…  相似文献   

5.
CISG有自己的适用规则并且其适用规则优先于缔约国法院所在国的冲突规则。对包括CISG在内的民商事条约的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则不够明确,中国法院在CISG适用上亦存在一些问题。中国法院需要重视对CISG适用条款的引用和对CISG适用规则的语义分析和法律推理,以规范适用分析并对CISG适用规则的解释共识作出更多贡献,同时避免国内法冲突规则的不必要引用,杜绝对CISG和国内法适用顺序的混淆。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指导案例和司法解释的方式来促进前述改进。而最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在民事法律制定和完善中对民商事条约的直接适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6.
《北方法学》2021,(1):124-137
《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条约适用双轨制。投资准入采取裁量执行的条约直接适用模式;其他事项则不直接适用条约。条约适用双轨制引发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的冲突。传统的国际公法视角难以说明《外商投资法》条约适用双轨制的合理性。从限制东道国政府规制权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法角度考察,条约适用双轨制的合理性在于,国内法所受实质冲击最小。然而,因未能注意到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在投资治理方面的制度分工,现行配套措施或过于强调条约义务,或过于主张国内法独立性,背离了条约适用双轨制的功能定位,理应得到纠正  相似文献   

7.
应从立法上考虑条约在我国的效力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鸣 《中外法学》2006,(3):351-360
<正>本文的主题属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范畴。条约在一国(国内)的效力包含三个基本问题:第一,条约是否可以在一国为法院所直接适用?第二,条约在一国国内法上的地位如何?这个问题也可以表述为:当条约和国内法抵触时,谁优先适用?第三,在一国国内谁有权按照什么规则解释条约?  相似文献   

8.
国际条约在中国适用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永伟 《法学家》2007,1(2):143-151
条约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缔结的国际协议,不是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其本身不是法律.条约欲在缔约国内得到适用,必须要得到缔约国宪法的规定,确立为国内法,或者被赋予以国内法的效力.中国应采取纳入与转化相结合的方式赋予条约以国内法的效力,条约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的确立应反映并符合国家的基本政治与法律特征,以便适当地解决在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适用条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WTO规则在中国法院如何适用的理论探究,学者们的目光主要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视角与维度进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WTO规则在中国法院如何适用的理论探究,学者们的目光主要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视角与维度进行。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历来就有一元论、二元论之争,不同的理论依据必然产生不同的结论。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理论是针对一般的国际条约而言的。目前,在中国的宪法及宪法性规范未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如何适用作出规定,相关民商法律、诉讼法律中又有国际条约直接适用、优先适用规…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以WTO协议在我国的适用为中心议题 ,以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为指导 ,论述了条约的国内适用和我国适用条约的方式 ;专门阐述了WTO的性质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作者得出的结论是 :WTO在我国的适用方式应当是直接适用 ,当其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有优先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及中国的实践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国际法与国内法存在着区别与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处于变化之中。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法也存在着集中化的趋势,但一个“公力救济”的国际社会尚未最终形成。中国目前尚无宪法性法律规定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根据实践,中国在条约的国内生效问题上采用的是纳入的方法。由于缺乏明确规定,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存在困难。应在宪法性法律中明确规定条约在国内生效的程序、不同性质的条约与相关国内法的等级。  相似文献   

12.
航空器上法律事实与行为法律适用问题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瀚  孙玉超 《河北法学》2006,24(2):39-43
航空法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部门,既包括公法又包括私法,既包括国际法又包括国内法.航空器高速飞行和跨界运输的特点,加之各国航空运输领域民事责任立法之间的歧异,不免引发国际航空运输有关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华沙公约体系也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仅仅调整航空运输责任,大量案件的处理需要由冲突规范指引.受海商法的影响,航空法中的国旗国法原则逐渐被各国实践及公约所接受,但是,与船舶主要航行在无主权存在的海域航行不同,飞机主要在主权国家的上空,所以航空器上的事实与行为能在多大范围内适用国旗国法原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从国际私法层面对航空器上发生的事实与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中的国旗国法原则及例外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刘万啸 《政法论丛》2014,(2):96-104
传统国际投资条约与应对气候变化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因此应实现国际投资条约与气候变化应对条约之间的衔接,兼顾投资自由化与政府管制.要实现这一目标,最佳方式是通过改变国际投资条约以顺应应对气候变化的低碳运动,改变国际投资条约将促进和保护投资作为唯一重心的现状,并采纳环境保护等其他领域的国际法规则.近年来国际投资领域呈现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趋势.目前一些投资保护协定范本和新签订的双边和区域性投资协定已经纳入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等有关东道国管制外资内容的条款,逐步实现投资者利益与东道国利益保护的平衡.我国对现有国际投资条约进行调整、修订以及新投资条约的谈判,应考虑国际投资条约的这一发展趋势,以顺应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政策.  相似文献   

14.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onflicts of international law on genetically modified (GM) food labeling and explains possible methods to harmonize these conflicts. One way is to interpret the treaties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Biodiversity Conven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 the other way is to enhance cooperation among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treaties, such as WTO, Biodiversity Convention,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ILC), and 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 These methods cannot form 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GM food labeling accepted by most countries. The difficulties with this issue concerned illustrate that GM food labeling shows off conflicts between trade law and environmental law, which lead to legal chaos that is faced with uncertainty of technology, frag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diversity of domestic law, and complexity of national interests on environmental labeling and process labeling.  相似文献   

15.
民法是现代社会赖以正常运转的基础法律。在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上,行政法借用民法的概念与制度时不应改变私法主体既有的行为规范,以免社会无所适从。担保制度运用于行政法,形成行政担保不仅可行而且合理。行政担保与民事担保共用担保的一系列制度,可以建立起行政法与民法之间的桥梁,使各种不同的权利之间具有相互比较的基础,也可以节约大量的立法资源,避免一些潜在的矛盾。  相似文献   

16.
任强 《北方法学》2016,(3):149-160
国际投资协定通过条约义务设定,促使投资东道国保护其境内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则以保护东道国利益为宗旨,并为国际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实践认可。"国家安全例外"在平衡国际投资者与投资东道国利益中扮演重要角色,但该条款会为以保护东道国国家利益为名行投资歧视之实的行为提供"条约保护伞",对国际投资造成不合理限制。在国际投资协定由"重投资保护轻东道国保护"向"投资者与东道国兼顾"的转型中,我国拟在《外国投资法》中设置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做法正逢其时,并与"投资者—东道国纠纷解决机制"退出国际投资条约的呼声相呼应,将为投资东道国利益提供条约上的保护。但在国际投资协定尚未完成转型的时期,通过国家安全审查国际投资时应兼顾考察所涉及的投资协定,以免国家承担可能发生的条约不履行的国际责任。  相似文献   

17.
跨境破产法的统一历来是法律统一化的难点。以往的研究成果多从统一化的内容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述,而忽视了法律统一化的方式。实际上,对于跨境破产这种利益冲突集中的领域,“形式”与“内容”均会对法律统一化的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回顾跨境破产法统一化的历程,条约、示范法、超国家的法逐一登上历史舞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情境下发挥各自的作用,表现出明显的法律统一化方式多元化的特征。这种多元化的统一方式正在形成一种“合力”,共同推动着跨境破产法律统一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8.
沈子华 《河北法学》2020,38(1):68-79
条约是公认的国际法,许多国家在司法实践中都将条约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适用依据。但在我国,宪法并未规定条约在其中的地位,条约主要是立法转化适用而不是吸纳适用,其也不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适用和参照依据。因此,有必要构建法院解释条约的机制,明确法院解释条约发生的条件,同时建立参照条约的个案解释方法,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可以直接以非人权条约为适用依据来裁判案件,援引人权条约或者参照条约进行论证和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19.
著作权法借鉴国际条约与国外立法: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迁 《中国法学》2012,(3):28-38
在要求我国迅速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著作权制度的外部压力下,我国《著作权法》的制定及其后的修改大量借鉴了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国外立法的规定,此种立法产生了三方面副作用:(1)"博采众长"造成了条文之间的逻辑矛盾;(2)直接照搬国际条约使得立法过时或过于粗糙;(3)对国际通行规则的改动导致立法目的无法实现。目前启动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并无外部压力,建议按以下三种方式借鉴国际条约和国外立法:(1)以一个法系中一个主要国家作为借鉴的样板;(2)改对国际条约规定的直接照搬为根据国情、用本国立法语言重新制定精细化的规则;(3)除非有充分理由,不轻易改动国际通行的规则。  相似文献   

20.
谢晖 《北方法学》2012,(4):5-15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诱致了许多社会矛盾的产生,其中司法矛盾尤为显眼。司法作为解决当事人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途径,理当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大量法律,司法的受案率也在逐年提高,但由司法推导的法律运行效果却不甚理想。转型中国的司法矛盾集中表现为司法独立与司法受制、司法守成与司法能动、精英司法与大众司法、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诸方面。从法哲学视角对这几对矛盾进行评析,可以探知转型中国司法矛盾的症结所在,并提供相应的学理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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