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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该案的事实:材料,本人认为断树砸人的赔偿责任应由村委会首先进行赔偿,然后由护林员向村里支会违约金、赔偿金或执行罚则。其理由如下:一、该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护林员的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主观上有过错。材料显示:“断树处已被虫蛀,距地面1,1米,整株树已枯死,但树冠有较多的枯枝”,且该树林为防风林,高达近10米;作为护林员,基于常识,其应该知道如果不采取措施处理该树,该树就可能折断危及人畜,但其抱着放纵的态度,未采取任何预防的措施,连简单的危险物告示牌也未能钉立;其主观上有间接故意,客观上其应该为而不为;…  相似文献   

2.
“树给毁了,土也没了。”“谁看了都会心疼啊!”“这可是我们挑担子上山浇水才种活的树!”2008年12月10日,辽宁省兴城市大寨乡罗家村的几位古稀老人忧心忡忡地来到兴城市林业局,他们要举报发生在村东山上的几千株槐树被人肆无忌惮地砍伐和非法挖掘土石方的恶劣行径。  相似文献   

3.
[案情]2011年9月,孙某、张某得知某地山上有十几株金弹子树,于是二人到该地找树主人商谈购买事宜。后因未找到树主人,二人便决定先采挖,等找到树主人后再付钱。后二人共采挖了十六株金弹子树兜运回孙某老家并予以转卖。经鉴定,其盗挖的金弹子树兜价值人民币13600元。本案存在两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张某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  相似文献   

4.
张德金  贾杰 《政府法制》2005,(14):16-18
15.5万元正常价买的房子阳台上曾经吊死过人,买主以卖主售房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她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为由,将卖主告上法庭。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黑龙江省首例“凶宅”案,判卖主返还买主购房款4.2万元。然而,人们关注的并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在买房  相似文献   

5.
党中央、国务院强调"建设节约型社会”,我为之大为心动,包括感动:中国的古代文明,经典性的治世要则之一便是节约。而高品位的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首先是节约。节约既是德者之举,也是智者之识。为什么说是智者之识呢?科学家在强调“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的同时强调一个与之相反的术语——“熵”。意思是:物质和能量的转化无可避免地要“自失”掉很多东西。什么是熵呢?举例说:我们砍伐了一株树,将其制作成木器或当成木柴来烧掉,表面看去“物质不灭”,但这株树的本身却永远地消亡了,无法复制也无法复活。同样,一个人死了,火化了,转化成了…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2003年4月,被告人谢某见海景花园附近空地上停放着一批搅拌机、桩管等建筑机械(其所有权人为庞某)无人看管,而桩管上则被人喷上“收购旧桩机”字样以及收购人的联系电话,遂起意冒充财物所有人将该批建筑机械出卖,于是谢某根据桩管上的联系电话与收购人梁某取得联系,谎称自己是该批建筑机械的所有权人,愿将其卖给梁某,后因价格问题协商未成。于是谢某又邀另一被告人黄某共同作案,约定由黄某出面与买主进行交易,事成后给黄某3500元好处费。不日,谢某再次与买主梁某电话联系,此次双方就价格问题协商成功,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人币民3.65万元。次日,由黄某到交易现场出面以一张拾得的他人身份证与买主梁某交易,将被害人庞某所有的、停放于此地的一批打桩机、搅拌机等物(案发后核定该批物品价值近15万元)卖给梁某,并获得梁某支付的价款3.65万元。当日,当梁某用货车来运输该批物品时,被所有权人庞某发现后报警(该批物品并未被拉走),此时梁某遂意识到自己被骗。  相似文献   

7.
《法庭内外》2007,(10):58-58
法官: 2005年10月,占某与村民小组签订了一份《林木买卖合同》,约定村民小组将黄金山所有的林木经人民币52000元转让给占某,占某应在2006年12底砍伐完毕并将山林交还村民小组管理。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介绍   1 998年 5月 ,江西省大余县黄龙镇政府分配给大龙山村商品木材 1 1 0立方米采伐指标。同年六月 ,大龙山村分配给被告人李发良 45立方米采伐指标 (其中 5立方米系他人转让给李 ) ,分配给被告人黄永红 1 0立方米采伐指标。在此期间 ,村里部分拿到砍伐指标的村民 (包括两被告人 )反映 ,按一个立方米的砍伐指标砍一个立方米的木材要亏本。 1 998年 7月 2 2日 ,村主任李发明 (系李发良之兄 )和村支部书记邱隆荣主持召开大龙山村委会会议决定 :有木材砍伐指标的 ,每立方米收取山价款 5 0元至 1 2 0元 ,无砍伐指标的 ,每立方米收…  相似文献   

9.
窦刚 《法治与社会》2004,(10):F003-F003
黄延高速公路洛川施工段全长28.03公里,涉及5个乡镇、17个行政村、597户、2338人,需征用各类土地2637.79亩,拆除各类建筑物1.38万平方米,砍伐树木30.77万株,共计补偿资金3885.35万元。  相似文献   

10.
一、基本案情2002年5月,被告人刘某认识了被告人王某,刘某告诉王某自己手中有一些运输发票,具有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功能,可以提供给王某。如果王某能找到买主并将其卖出,所得价款两人按比例分成,便可以迅速发财致富。王某听后表示愿意,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寻找买主,2002年7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一  相似文献   

11.
2006年5月,张某在明知自己没有烟草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假冒中华软包香烟200条,以210元每条的价格销售给吕某,得款42000元。当日,吕某在明知自己没有烟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又将上述假冒中华软包香烟以380元每条的价格全部销售给何某,得款76000元,获利34000元,后被买主举报成案。案发后,在张某的租房处扣押未销售的香烟93条,经鉴定亦为假冒伪劣卷烟。  相似文献   

12.
日前,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过于自信在砍伐放树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操作致人死亡案,被告人程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程某是绩溪瀛洲闾坑村人。2008年3月19日下午13时30分许,程某在瀛洲乡闾坑村的山上往下放树,见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广西某贸易公司委托甲寻找买主以销售其公司的一批工业粗萘。乙和丙得知后加入了寻找买主的行列。 2002年8月间,在山东从事化工行业的丁与乙联系上, 丁决定购买这批工业萘。由丙请示粗萘货主的代理人甲,甲请示公司同意后答复按每吨1850元卖出,其余事情交由乙、丙处理,乙、丙决定赚取差价,以每吨2200元的价格卖给丁。同月24日丁到广西看完货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其中两项内容是:丁只要固体的净萘,不要其他杂质。所以对仓库存放的萘要更换包装;请工人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出一半。达成口头协议后,乙、丙、丁分别雇请了两批民工,将工业粗萘从铁桶中撬出,先装入塑料袋再装入蛇皮袋中,然后装上汽车,至同月30日晚上搬运装卸  相似文献   

14.
基本案情 王某有意出售一套住房(有银行贷款),于2007年7月30日与买主曹某签订了购房协议,价格为人民30万元.经协商由曹某先行垫付王某欠银行的购房贷款20万元,待过户后由王某还清,王某书写了欠条.同年8月5日,曹某替王某还清20万元的贷款,并于当日开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某于10日在工商银行开立放款存折并交由中介方保管,后于12日将该存折挂卡并开通网上银行.  相似文献   

15.
绿化公司应该没有敲朱先生的竹杠,因为这些树如果值不了这么多的钱,朱先生会计较,保险公司更会计较。笔者想知道的是,作为城市绿化,有没有必要种这类天价树木。此前有新闻说,珠海耗资800万元,在两条道路的导流岛上种植了31棵罗汉松,株均26万元。跟珠海的天价树相比,苏州这5棵树实在算不得什么。  相似文献   

16.
珈珈 《政府法制》2014,(11):20-20
在加拿大,树木是否允许砍伐,是三级政府中最低一级——市政府的权限。许多城市制定了专门的《树木法》,对什么树可以砍、怎样砍,都有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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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自己的承包地内,自己花钱、出力栽的树,需要砍伐时,到有关部门领取砍伐讧是应履行的法律手续,交点工本费也是应当的,可是有些地方却让农民交纳占伐树价值12%左右的费用,这就令农民想不通了。 农村中的大小河道都是由祖祖辈辈务农的人挖出来的,农民理所当然具有使用权,在河内养殖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有些地方政府却明文规定,凡是在大中沟以上河  相似文献   

18.
正[案情]李某等六人合伙出资购买某片林地并办理了林权证过户手续,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即对该片林木进行砍伐。在被砍伐林木立木材积已达到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办理案件的森林公安民警张某接受李某吃请和礼金,以罚代刑,仅对李某处以1200元罚金,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后李某等人将购买的数千棵林木全部砍伐。当地检察机关发现该情况后,由于此案涉及渎职犯罪,经检察长批准,对张某渎职犯罪立案侦查。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检察机关能否对李某等人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对此有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不可以对李某等人滥伐林木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 2001年7月,车主李某与买主王某经我介绍达成车辆买卖协议,价款为47000 元。因所带钱款不够,王某仅付了40000 元现金,为促成交易成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我应车主要求以自己的名义给李某写了一张7000元的欠条。我当时的身份是介绍人,谁知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王某拒付所欠款项。为此,车主于近日转向我追索该7000元欠款。请问我有义务代为还款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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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不能的理论物权中的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主  义内  容意思主义不动产物权仅以合意 (物权的合意 )即可使变动 (发生、变更、消灭 )形式主义不动产物权仅以合意尚不充足 ,只有伴随登记方可使变动公信主义与对抗要件主义不动产的二重转让与对抗问题例题 :设 :卖主A虽然将不动产转让给了第 1买主B ,但是在转移登记完了之前 ,卖主改变了主意 ,将不动产转让 (二重转让 )给以更高价格购买的第 2买主C ,第 2买主先进行了转移登记。这里存在以下 3个问题 :1 在第一次买卖中即使不登记所有权是否也向第 1买主转移 ?2 已经将不动产转让给第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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