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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把关论”质疑□张凤程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法理与人大制度的理论设计上讲,性质明确,程序清楚。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任命权的行使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把关论”就是严重影响任命权正确行使的因素之一。所谓“把关论”,就是把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干部看成...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中有一个选举权或者任命权,而任命权,具体地讲还包括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三个概念。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有关依法选举或者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或者任命事项顺利进行,搞清楚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选举与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区别是十分必要的。一、主体不同。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则是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以,选举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组织代表开展了两项评议活动。一是对同级国家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二是对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进行评议。这两项评议,有的地方工作评议在前,述职评议在后;有的地方述职评议在前,工作评议在后;也有些地方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同时进行;还有少数地方不仅对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进行评议,还对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进行评议;部分省区还通过地方立法对评议作了规范。评议丰富了地方  相似文献   

4.
荟萃园     
社旗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请拟任命人员实行法律考试和作施政演说制度,严把任命关,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过去,县人大常委会在审定拟任的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由于部分组成人员了解实情少,甚至没见过面,影响了正确地行使其职权。去年10月初,人大常委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修改了《社旗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增添了对提请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验,和拟任人员须到会作表态发言的制度。10月28日,"一府两院"提请拟任的公安局局长、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3人,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认真地答了法律知识考卷。当月31日,他们又在县五届人  相似文献   

5.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有权罢免、撤销由它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这样的规定表明,对所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罢免和撤销职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从形式上说,虽然人事任  相似文献   

6.
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有效形式。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办法》,对我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具有一定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7.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职权,而且还规定了行使职权的程序,即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步骤和次序。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人事任免办法或工作条例,依据法律规定,在进一步明确法定程序的同时,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工作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但从执行情况看,有些环节不尽如人意,人大常委会在  相似文献   

8.
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程序,依法对国家机关进行监督,从江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六项措施”依法行使任免权。  相似文献   

9.
正各地人大常委会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均规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应当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得任命。"实践证明,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有利于增强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自觉性。同时,法律基础知识也是一名合格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任前法律测试制度尚缺乏详细的规定,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  相似文献   

10.
《上海人大月刊》2009,(6):49-49
近日,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决定凡是依法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委会通过任命后。适时进行就职宣誓。海淀区副区长贾沫微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壮成为首批宣誓就职的官员。官员就职需宣誓的做法在北京也是首次尝试。  相似文献   

11.
郑明 《楚天主人》2012,(2):43-43
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为了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从健全机制入手,严格人事任免的法定程序,先后制定出台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相似文献   

12.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也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保证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2008年3月13日下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2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这是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举行的首次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实行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是景谷县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促进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县的一项新举措。  相似文献   

14.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法律知识考试,社会反映较好。  相似文献   

15.
天津市河西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命工作又推出新举措,日前召开的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了解的办法》。  相似文献   

16.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对114名经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督促他们更好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这次考试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遍重视。市长莫合买提·巴拉提和其他三位副市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都参加了考试。对领导干部实行法律考试,为各族干部群众学法、普法作了表率,加强了对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  相似文献   

17.
根据自治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12月21日对任命的本届政府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176人进行了法律考试。这一举措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15年来还是第一次,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它对于推进我区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高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推动全区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人民群众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对有关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绝大多数采取的是信访的形式。人大常委会的信访部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的重要窗口:一般的申诉和意见,它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有的还要求反馈办理  相似文献   

19.
7月31日,威宁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紧张活泼的气氛中召开。会议对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开展了别具一格的审议。  相似文献   

20.
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创造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早在80年代初期,一些县级人大常委会就开展了这项工作,至今已经历了10多年的实践。特别是近几年来,述职评议工作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得到了普遍开展,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许多省、市还制定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实践证明,述职评议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结合起来,对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克服腐败现象,增强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都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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