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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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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我国迎来了民法典编纂的新高潮。虽然我国民法典将努力延续民事部门法的立法传统,但依然要面对体系的构建问题,以便协调民法典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在《民法总则(草案)》公布的背景下,民法典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从民法典总则到民法典分则再到整个私法,民事权利要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民事权利要素的讨论通常隐藏在民事权利本质论之中。一方面,民法典总则作为民法典乃至整个私法的"公因式",以民事权利要素为体系基础;另一方面,民法典分则以典型民事权利为基础,要求高度独立性和体系完整性,分则是民事权利要素分化的结果,同时构成了流动性私权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人格之有无是民事主体是否能成为主体的最本质规定性,是一种事实层面之判断。然而,权利能力是在主体享有人格之后能够享有何种权利,承担何种义务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是一种价值层面之判断。基于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二者的判然有别,将人格和权利能力的分离是有必要价值意义的。而一般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在法律上能够享有必不可少之权利和承担必不可少之义务之资格;特别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能够享有某种个别的或特定的权利义务的资格或能力。然此种特别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要求相当于对主体权利能力的限制性规定,对此种特别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其价值就在于更加充分的对市民社会生活中各方主体利益的维护和尊敬,并亦科学的明晰民事主体权利能力的内涵,为我国将来制定科学的民法典起基石作用。  相似文献   

3.
民法以民事权利为本位,传统民法典以民事权利为核心保护对象。现代民法典不仅应以民事权利为保护对象,而且应予以扩展。我国未来民法典保护对象的确立也不应只局限于民事权利。顺应民商合一立法趋势以及实现私权一体化保护的需要,应将民法典的私权保护对象确立为私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市民法法典化是一项宏大的市民法文化建设工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标志.市民法法典化任务的最终完成,并不仅仅只是民法典的颁行或者出台,而且应该是我国社会改革转型期市民法文化建设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这一任务,落脚到民法典立法的基础问题上,首先是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的研究结出丰硕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市民社会,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已成为民法典立法的第一基础.  相似文献   

5.
一般意义上,新型民事权利保护问题,是民事立法本身的局限性(固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性(变动性)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新型民事权利是否具有保护之必要性与正当性,以及如何保护等问题,是困扰司法机关的重大裁判负担。该问题不会由于《民法典》的通过而一劳永逸地获得解决;但是,《民法典》关于权利的一般规定条款,特别是第1条、第3条、第109条和第990条第2款、第129条、第130条以及第132条,形成了关于新型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规范,为司法裁判正确和顺利地解决新型民事权利保护问题,提供了有益且必要的规范基础和裁判方向指引。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中,无论是民法典的价值判断层面还是其立法技术层面,都还存在着众多亟待澄清的问题,近期关于物权立法的争论充分表明了这一点."21世纪中国民法之展望--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以民法典的立法体例与精神内涵、民法典各编的制度构造为主题,对民法典的编纂及民法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  相似文献   

7.
由于中国缺乏私权观念和私权意识,民事权利向来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在民法典即将制定的今天,重申民事权利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界定民事权利含义的基础上,论述了民事权利的特征和本质,强调民事权利本质属性是利益性。  相似文献   

8.
担保派生于传统民事财产权利制度之树,究其制度起源而言,原本系为履约保障与交易安全提供一种辅助与约束机制,具有从属特性。而这一特性导致:担保法于理论上多依赖于其他部门法而欠缺独立之可能;同时,担保法律制度之表现形式亦多依附于传统民事财产权利与买卖等交易契约关系之中,鉴于民事财产权利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亦多采分门别类之立法模式,于是乎,担保法律制度也就散见于民商事部门法之中。在民法典国家,担保法多以分散式立法,将物的担保置于"物权编",人的担保及金钱担保置于"债权编"。然及至今日,情势异也!现代担保在实践中被赋予了流通性及促进交易之功能,并在立法上确立了以"担保权益"为核心的一元立法模式,并以此构建了完整的担保法制度体系。当前我国正进行民法典编纂工作,处于如何选择担保法立法模式的十字路口,而民法典的编纂也为担保法立法模式的确立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机会。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检视分散式立法模式在我国适用的弊端,以期在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重新审视担保法律制度立法体系之定位,在为担保法争取立法空间的同时,实现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重构。  相似文献   

9.
胎儿作为自然人生命的初始阶段,是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胎儿的成长、发育状况直接影响着人类生命质量和一国国民素质。因此,自罗马法以来,各国都在法律上设定若干制度以保护胎儿利益。但在我国,除继承法第28条对胎儿权益有所涉及外,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那么,未来中国的民事立法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胎儿利益既是一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重大现实问题。如果要对胎儿利益保护进行立法,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立法例的选择问题。但是,传统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论使得无论采取何种立法例都会面临逻辑上难以周延的尴尬。因此,应当抛弃之以建立现代的民事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10.
试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权利能力”是大陆法系德国支系(日耳曼语支系)和社会主义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一个基本概念,起源于古罗马法的“入格”制度,确立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法典编纂时期,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赋予其更为完美的内涵,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所使用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与(苏俄民法典)大体一致。民事权利能力最初是就自然人而言的,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概念,本文仅就前者加以论述。人格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重大作用,其功能在于确立自然人身份的等级,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民法典从私法上确…  相似文献   

11.
胎儿应否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世界上存在承认主义、有条件的承认主义和不承认主义三种立法模式。我国立法不承认胎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司法实践中出现此类问题无法可依。建议在民法总则中做出保护胎儿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概括性规定,在民法分则中明确赋予母体对胎儿损害赔偿具有请求权,在特别法中规定胎儿享有其他民事权利,逐步完善保护胎儿民事权利立法。  相似文献   

12.
自1900年《德国民法典》首先确认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之后,世界各国民事立法都相继确立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而确立的方式就是赋予法人以民事权利能力。所谓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社会组织或设有组织章程和管理机构的独立财产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就是法律对法人民事地位的认可。作为自然人之外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各种限制,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人人生而平等。另外,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对胎儿权利的保护并不充分,致使胎儿的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不能寻求法律的救济。从罗马法以来,保护胎儿的权益一直是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生命体的保护上,我国的民事立法制度仍然存在很大的欠缺。因此文章试从各国立法与实践的角度上,阐述对胎儿保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期我国能尽快建立合理全面的胎儿民事权利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4.
民事主体制度在现代民法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的核心要素,有许多须予以解释和论证的课题。本文就民事权利能力的内涵从抽象角度予以粗浅的解析。本文正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人格的演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历史,并对本文使用的有关概念予以界定。第二部分对民事权利能力概念进行分析。本文第三部分对民事权利能力作为主体资格及其平等有关内容予以解析,对主体资格的内涵从人的意志和利益、负担的归属两个方面解释。第四部分对法律赋予民事权利能力的有关问题进行探索,民事权利能力虽然基于对人的价值的确认,但它并不意味只能赋予个人。团体因为有了人的参与便有了成为民事主体的条件,但是否将团体作为整体调整并赋予民事权利能力,有赖干经济发展的需求、法律技术的成熟和法律价值的确认。能否独立承担责任不是衡量能否赋予团体民事权利能力的标尺。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编纂中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所有立法要符合宪法精神”,即把宪法精神全面体现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之中,使民法典的时代性、民族性与开放性建立在宪法精神之上,维护民法所赖以生存的宪法基础与“道德哲学的价值”。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学术界需要构建以宪法精神为基础的民法体系,明确民法典编纂的宪法依据,使民法典编纂的内容符合宪法精神,使民法典编纂的程序符合宪法精神,并形成民法典编纂与宪法解释的有效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6.
民国民法典的编纂,基本上是以西方理念为理论基础,受源自于古代罗马法理性精神的启发,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的规律,效仿了西方私法的"民商合一"体例。同时,民国民法典编纂非常重视民间习惯这一实践资源,在编纂之前进行了大规模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充分利用经过实践检验过的本土法制资源。可以说,"中西合璧"成了民国民法典编纂的主要基调,古罗马观念影响了民国民事立法融合中西的风格,清末变法开启了民国民事立法融合中西的时代,孙中山思想奠定了民国民事立法融合中西的基础。中国当下的民法典编纂,既要借鉴和吸纳世界上先进的民法制度及理念,也应传承和弘扬中国各地优秀的风俗习惯及传统。  相似文献   

17.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契约)经济,其法律特征就是民事法律特征。保护合法的民事权利,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做好民事权利保护工作,一方面国家应完善和加强民事立法,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应提高对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18.
论完善我国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各国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式主要有直接保护、间接保护、概括保护。我国目前对隐私权的保护属于间接保护的方式 ,民法中尚未确认隐私权为独立的民事权利。完善我国隐私权法律制度 ,一方面应在刑法中设立侵犯公民隐私权罪 ;另一方面在将要制定的《民法典》中 ,应确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确定隐私权的范围并规定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从知识产权之地位看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是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它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是否归类于某一法律部门。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搞清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关系,不仅有利于民法典的编纂,而且也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  相似文献   

20.
法人是国际私法的重要主体,通过对法人的国籍、住所、营业所、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制定冲突规范,可以有效解决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发生的各种冲突。同时,由于各国法人制度的不同规定,因而存在外国法人的认可问题,我国主要采取特别认可制。总之,对各国法人制度的研究对当今国际民商事交往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我们在《民法典》的立法过程中应实事求是地借鉴各国的普遍做法,提高我国的立法水平,繁荣民商事交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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