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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必须对被追诉人采取强制措施。此关乎公民宪法性权利,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乃至人权。  相似文献   

2.
在西方的经典政治理论中,财产权被视为"最根本之自由",而与生命权、自由权一道,被并称为三项基本人权,反映到刑事诉讼法中就是被追诉人的财产保护与生命、自由权一同构成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由于长期以来在我国财产权并不被认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对被追诉人财产权的保护方面都存在着重大缺陷,这对公民的财产权保障极为不利。随着私有财产保护的入宪,迫切要求完善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制度,以确保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  相似文献   

3.
为了满足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需要,实现"民主刑法"、"公民刑法"、"保护刑法"的价值追求,刑法应当确立全面保护原则,保护公民、单位、社会和国家的法益,对公民法益的保护应处于优先地位。确立刑法的全面保护原则有民主主义、人权理论、限制刑罚权思想的根据,但其必然会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障碍。我们应该坚持刑法的全面保护原则入宪,在我国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刑法既要全面保护公民的法益,又不得对罪犯适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残酷刑罚。"并在刑法立法中贯彻落实全面保护原则,补充刑法总则的法律空白,开展合理限制下的犯罪化,还应对刑法解释进行规制,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4.
国家刑罚权与检察职能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检察制度是随着国家将刑罚权分解并由不同国家机关承担侦查、起诉与审判职能而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是法治思想的产物。刑事法治的要旨在于对国家刑罚权进行限制以保障公民个体的权利。我国法治实践表明,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应从侧重刑罚的保护功能(惩治犯罪)向刑罚保护功能和保障功能(保障人权)并举,维护国家刑罚权良性运行的轨道转变,这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对检察权运行的本质要求,也是"法律监督"属性在刑事司法领域的本质含义和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5.
狭义的刑事司法(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和规范刑罚权、保障人权的双重机能,并且侧重于人权保障机能。刑事司法实践中,通过倡导轻轻重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裁量刑罚时把教育改善犯罪人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轻刑化”和“非刑罚化”,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发挥刑事审判程序应有的“入罪”过滤功能和“出罪”畅通功能,实现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相似文献   

6.
在西方的经典政治理论中,财产权被视为“最根本之自由”,而与生命权、自由权一道,被并称为三项基本人权,反映到刑事诉讼法中就是被追诉人的财产保护与生命、自由权一同构成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由于长期以来在我国财产权并不被认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对被追诉人财产权的保护方面都存在着重大缺陷,这对公民的财产权保障极为不利。随着私有财产保护的入宪,迫切要求完善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制度,以确保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  相似文献   

7.
龙建明 《时代法学》2015,13(1):23-29
财产权是宪法保障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鉴于刑事诉讼权力运用难免会侵害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为此,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予以救济就成为刑事诉讼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国家赔偿法虽有关于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的制度设计,但存在诸多缺陷,如正当程序理念缺乏,当事人的听审权未能得到体现,程序法定不足,司法救济被禁用,搜查侵权的救济方式缺失。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刑事被追诉人的财产权救济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维权作用--人权约法与我国法律的视角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侦查阶段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权利最容易受到侵害的诉讼阶段.因此,国际人权约法对侦查阶段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提出了"及时获得律师帮助"、"有效辩护"等"最低刑事司法准则".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预示着我国应当参照人权约法,改革刑事司法制度,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维权作用.  相似文献   

9.
公诉的功能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和社会在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过程中所应当具有的功用和效能。它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犯罪追诉功能,二是权益保障功能,三是程序约束功能,四是诉讼监督功能,五是侦查引导功能,六是法律警示功能。(一)犯罪追诉功能这是公诉的首要功能。公诉对犯罪的追诉主要是通过对刑罚权的实现来达到追诉犯罪的目的。刑罚权包括刑罚创制权、刑罚请求权、刑罚裁量权和刑罚执行权四个方面。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的犯罪追诉权,主要表现为刑罚的请求权,也有人称之为求刑权。这种求刑权尽管只是一种诉讼上的权力,但它有明确的实…  相似文献   

10.
刑事裁判的既判力就是"刑事既决事项",即具有实体内容的生效刑事裁判所确定的事项,并在客观上产生禁止刑事追诉程序重复启动的效力。既判力的价值在于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的协调统一,维护法院裁判的确定性和终局性以及限制国家专门机关恣意行使刑罚权。我国没有明确承认刑事裁判的既判力,不利于加强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和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安定性,最终将危害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立法应当采用折衷主义模式,承认刑事裁判的既判力,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界定为起诉的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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