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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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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改革进入了操作程序设计的新阶段。本文结合国情与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循着先封存后消灭,两步走的基本思路,对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的操作程序,从适用范围与条件、工作机构、封存操作程序、封存的解除、犯罪记录消灭等五个方面入手,进行了尝试性构建,并对程序构建中需要正确处理的五个问题,作了思考。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犯罪记录封存不等于犯罪记录消灭,现有规定存在适用范围过小、主体不明确、程序模糊等问题。从长远发展来看,有待进一步完善并最终确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九条免除了未成年前科报告义务,是对现行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的修正和完善,也是对多年来“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的规范性确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免除”严格限制犯罪记录的对外公开,弱化社会公众通过犯罪记录公开而对未成年人进行非规范性消极评价,在消除“犯罪标签”效应的同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治理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但该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且与诸多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存在冲突,加之受传统观念“标签效应”的渲染,直接影响制度实施的效果和未来走向。在规范和事实之间,需要社会观念的转变、特定环境的支持和配套制度的跟进,并在时机成熟时,将该制度升格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5.
前科消灭是指曾受过有罪判决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人具备法定条件时,注销其有罪或者罪及刑记录的制度。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建立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是世界普遍化的趋势,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迈出了可贵的一步,但是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的方式、消灭的条件、消灭的法律程序、法律效果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信息窗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沪举行为期两天的少年司法改革与宽严相济——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今天在沪落幕。与会专家对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有必要进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的研究,以利于失足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7.
《青少年犯罪研究》2010,(4):F0004-F0004
2010年6月24日,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专家论证会在山东青岛举行。人民法院报社总编倪寿明应邀出席论证会并发表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就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政策依据作了介绍,团省委、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预防办成员单位参加了论证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教学科研单位的一些知名专家学者应邀到会。  相似文献   

8.
由人民法院报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专家论证会今天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  相似文献   

9.
信息窗     
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摘录)建立和完善依法从宽处理的审判制度与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方式及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探索建立被告人附条件的认罪从轻处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  相似文献   

10.
《青少年犯罪研究》2009,(6):F0003-F0003
2009年10月24日至25日,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研讨会”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举行。  相似文献   

11.
前科是指曾经受过有罪宣告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事实’,前科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对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的各种权益产生法定或者非法定的影响。对犯罪前科的影响进行限制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收缩犯罪前科的范围;二是在满足一定时限或者条件下进行前科消灭。为了减少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的障碍,降低再犯的可能性,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未成年人前科的保护制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建立了未成年人前科保护制度,但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一是前科制度与人事档案制度、政审制度相结合,导致了“一朝犯罪,终身为罪犯”的后果;二是对未成年人平等权的司法保障薄弱。因此,该制度仅仅停留在法律的规定上,规范与事实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断裂,实践中只见前科,不见前科保护。我国现有的前科保护制度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一是要建立犯罪记录登记制度;二是要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条件消灭制度;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平等权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2.
为了帮助触犯刑罚的未成年人“无痕迹”地回归社会,山东省乐陵市近日启动实施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对未满18周岁的犯罪未成年人将销毁其有关犯罪记录,其就业、就学、担任普通公职等权利将不再受到限制。乐陵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的《乐陵市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施细则》规定,  相似文献   

13.
我国立法、司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罚措施处处体现了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这符合我国所签订的一系列国际公约或法律文件的基本要求。然而,根据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事法应当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相结合的角度进行考察,并关注“行刑重其轻”刑法思想的运用。为此,有必要在刑事立法、司法两方面分别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宽”和“严”进行具体修正,例如,“宽”的方面包括刑法应当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前科消灭制度,“严”的方面包括刑法应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等。  相似文献   

14.
不久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制定和颁布了《青岛市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对于决定封存其轻罪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其案件卷宗和相关资料将被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相关部门为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时.不记录其轻罪犯罪情况。继后,南开大学又在修改《本科学生学则》时加上了受处分的期限:“警告,三个月;严重警告,六个月;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证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随着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提上正式的日程,这不仅为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社会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更为未成年人罪犯复归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了最重要的保障。通过对403名法官、323名公众、24名律师和1400名未成年人罪犯的调查和实证研究,笔者试图厘清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所面临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从而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一些富有针对性的建议,为治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会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推进少年司法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09年6月13、14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上海检察官培训中心隆重召开。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山东、广东等地的领导、嘉宾、专家、  相似文献   

17.
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报告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值得关注的问题。报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加大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进一步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网络,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危机干预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累犯的规定,不利于为成年人的教育改造,是与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相违背的,也是新刑法典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精神相违背,与我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改革方向相违背。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少年司法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新媒体技术应用的日益普及,涉案未成年人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随处可见的涉案未成年人隐私被暴露于社会公众眼前,凸显了我国相关立法的缺位,特别是执行、保护措施等立法的缺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带来了新的契机,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逐步进行不公开审理制度的完善、新媒体产业的法律规制、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细化、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罚、社会责任的强化等改革。  相似文献   

20.
《青少年犯罪研究》2009,(4):F0004-F0004
2009年6月13日-14日,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少年司法改革与宽严相济——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上海市检察官培训基地举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全国相关政法院校、研究机构以及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广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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