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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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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作为一项新兴的纠纷解决方式,商事调解在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治理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的商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队伍显著发展。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经登记设立223家独立第三方商事调解组织,并且组织数量呈现加快增长趋势。与调解组织数量增加相关联的,是我国商事调解案件数量的大幅增加。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为例,该中心自2020年至2022年,案件数量年均增长率达45%;2023年受理商事调解案件达12509件,同比增长31.3%,  相似文献   

2.
<正>一、美国商事调解概况(一)美国商事调解基本情况美国的诉讼程序耗时长、费用高且对抗性强,仲裁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也较高,因此,调解在美国社会已被广泛应用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模式。以阿拉巴马州为例,根据阿拉巴马州争议解决中心(The Alabama Center for Dispute Resolution,Inc.)统计,自1997年至2019年,该州共调解案件109406起,调解成功86472起,调解成功率为79%。另外,调解也不限于小标的的纠纷,2020年美国调解的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最高索赔金额约为15.7亿美元。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省与韩国经贸关系的发展,涉韩商事纠纷不断增多,涉韩商事案件在我省法院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中也占有很大比例。#$研究涉韩商事纠纷与诉讼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对于探索涉韩商事诉讼规律,提高我省涉外商事审判水平,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平等保护中韩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我  相似文献   

4.
<正>跨国诉讼、仲裁和调解被认为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三驾马车”。在跨国诉讼、仲裁中,已有《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作为相应的国际法依据,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却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一直以来未形成针对商事调解的国际立法。为解决国际商事调解立法的缺位,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新加坡调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2018年12月经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  相似文献   

5.
<正>商事调解在我国调解制度中属于“后起之秀”,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分支,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诉讼、仲裁和调解被誉为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三驾马车”,其中针对商事纠纷进行的调解活动具有针对性强、专业程度高、涉及利益大等特点。我国开展商事调解工作三十多年来,这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社会治理效能,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亟待采取相应对策解决。一、树立商事调解新理念无论是战略规划还是决策落实,  相似文献   

6.
民事案件与商事案件适用诉讼调解的区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调解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法院处理的民事案件包括传统民事案件和现代商事案件,两者在基本法理上存在许多共通之处,但是不同之处亦客观存在,体现在诉讼调解程序中,两类案件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外观,这给调解参加人和调解主持者的行为带来了不同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目的即在于通过对两类案件诉讼调解涉及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研究,有针对性地适用不同方法处理民商事案件,以达到案结事了、不留后患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2023,(4):55-59
<正>一、英国商事调解概况(一)英国商事调解的基本情况1.一般概况。与诉讼相比,调解提供了一个快速、便宜、私密且对抗性较小的争议解决渠道,其在英国争议解决机制中占据重要地位。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在2021年的第9次调解审计报告中指出,英国每年约有1.65万次调解。此外,还有大约1万次小额索赔调解,  相似文献   

8.
调解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至今在中国仍然是一种重要的诉讼外争议解决方式。然而,商事调解的发展并不太顺利,主要是因为调解结果不具有终局性,缺乏强制执行力,若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往往还需要重新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反而耗时耗力。  相似文献   

9.
二十二、什么是法院调解?为什么说生效的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上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为解决民事案件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是人民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它与诉讼外的调解,即群众调解不同。诉讼外的调解,主要是指群众性的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自我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10.
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面对知识产权案件迅猛攀升的形势,广东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注重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提高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水平,较好地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去年,广东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975件,审结2140件。在审结的案件中,通过调解或者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为1044件,调解(和解撤诉)率高达48.8%。在充分运用诉讼调解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过程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调解能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争议得以彻底解决。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广东的  相似文献   

11.
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前景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的诉讼调解制度由于法律规范不尽完善,调审不分,程序随意,职权主义过重等弊端而倍受争议。为此,我们对临沂市两级法院的调解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以期通过普遍存在的现状对法院调解制度进行理性的思考。一、法院调解现状的实证考察(一)近十年法院调解发展趋势数据显示,自1992年以来,全市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下降至37.9%,并且商事案件调解率要低于民事案件调解率,不同法院南于对调解的认识不同,调解率差别比较大。  相似文献   

12.
众所周知,当事人是一个法律术语,在任何法律领域,都要涉及当事人这个概念,民事案件有当事人,刑事案件有当事人,仲裁案件有当事人,当然,调解案件也有当事人。那么,何谓调解案件当事人?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指的当事人,主要是指商事调解案件中的当事人,所谓商事调解当事人是指:与商事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到调解程序中自然人、法人和有关组织。而商事的概念,应是对经济、贸易和海事的统称。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确立,商事交易范围的不断扩大,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多。与普通民事纠纷不同,商事纠纷具有主体多元化、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这就要求商事法官具备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商事纠纷诉讼调解的特点和规律,寻求更加有利于商事纠纷解决的诉讼调解方式。一、商事纠纷的基本特点  相似文献   

14.
调解,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案件的一种主要方式。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同样适用这一方式。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通常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在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一齐到庭的调解方式,我们称之为“当庭调解”。在审判实践中,还有一种调解方式:诉讼双方当事人不需要到庭,而由审判人员用书信向一方当事人转达对方当事人意见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成双方达成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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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审判机关在审理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能否适用调解,以当事人合意解决行政争议终结诉讼,因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同而有差异。在行政诉讼方面,意大利等国家在立法上和实务上都没有实行调解制度;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可以有限度地适用和解;日本等国家对此虽没有明文规定,在学说上亦有肯定、否定二说,但在实务上承认和解制度。在行政赔偿诉讼方面,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均可适用调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在审…  相似文献   

16.
李佳勋 《行政与法》2005,22(6):53-55
商事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救济方式,相对于调解、诉讼,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这也是仲裁在法价值意义上值得探讨之处。本论文即从商事仲裁的概念、范围引申出仲裁与调解、诉讼的异同比较,然后说明仲裁特有的优势,最后探讨仲裁在法价值上的意义,并从中体现仲裁最终达到正义、公平的法的价值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薛源  程雁群 《政法论丛》2020,(1):149-160
我国提出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国际商事法庭作为该机制的核心不仅要扩张其管辖,还需要对调解和仲裁提供司法支持和监督,并深化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职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需要配套程序法的国际化,为此要引入国际化的商事调解,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也要有所突破和创新,并在多双边层面推动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和判决的跨境执行。  相似文献   

18.
立案调解是指法院立案庭在立案受理民商案件后,对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民商事案件,在开庭审理前由法院主持进行调解的诉讼活动。立案调解可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纷争,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也能避免因不服判决而减少无理缠诉和无理上访。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要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应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并立足司法调解,着重提出了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有机结合的具体意见。《若干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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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事调解与仲裁的结合(一)关于调解的一般概论调解是第三者在争议当事人同意或邀请的情况下,就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从中进行斡旋协调或予以说服,促使争议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一种解决争议方式。为便于研究,我们将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协议称之为调解协议,将对争议最终解决达成的协议称之为和解协议。诉讼之外的和解协议,实际上当事人就他们之间的契约或非契约发生的争议,通过合同性质的协议予以确定,因此,和解协议就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份新合同。商事调解根据不同的标准可有不同的分类。如按机构来分:有个人调解、机构调解、行政机关调解、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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