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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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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公诉案件的撤回起诉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起诉后能否撤回起诉问题未作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公诉案件能否撤回出现了争论,同时对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条件、效力、限制及权利保障等问题也需进一步研究。现结合实践就撤回起诉的问题作如下探讨。一、公诉案件能否撤回起诉公诉案件的撤回...  相似文献   

2.
一、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撤诉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由起诉部门补查,也可由侦查部门补查。实践中,自侦案件的补查,可以在检察机关内部得到协调处理。而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旦检察机关做出起诉决定,公安机关就认为是对侦查工作的认可,检察  相似文献   

3.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实践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并没有刑事诉讼法上的依据,仅有司法解释上的依据,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缺陷。法律应就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性质、司法审查的运用、撤回起诉的效力以及司法救济等问题作一规定。  相似文献   

4.
侦查、起诉、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三大环节,起诉前承侦查,后启审判,在刑事诉讼中起着不可忽视的枢纽作用,所以要构筑公诉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在起诉环节构筑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应建立三个机制:受案前的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受案后审查起诉机制和结案后监督引导考评机制。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公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公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检察机关就某些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各国比较通行的做法,许多国家的法律对此均有规定。本文指出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不同于公民、法人的起诉,应当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否则难免会影响公民权力的自主行使和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6.
王魁 《天津检察》2008,(4):67-68
一般认为,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当事人或公诉人的起诉进行形式或实质方面的庭前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决行为。不予受理情形在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中比较常见。然而,对于刑事公诉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不予受理的具体规定。那么,法院是否可以就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可以,法律依据是什么,其合理性何在,  相似文献   

7.
陈秋婷 《法制与社会》2013,(26):118-119
撤回起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之一,更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内容。2013年1月1日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了撤回起诉的现实操作程序,是对《刑事诉讼法》就此问题空白而进行的必要补充。本文将从撤回起诉的效力以及撤回起诉的实施监督等方面浅论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现实性,以求加深对撤回起诉的本质认识和实质了解。  相似文献   

8.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实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审查起诉部门最富挑战性的工作。随着刑诉法的修订实施,改变了庭审模式,公诉人成了庭审中的主角,出庭公诉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了整个审查起诉工作开展的好坏。我院自1998年元月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10件,起诉201件,出庭公诉近200次,起诉案件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是我院积极适应新的庭审方式,努力探索出庭公诉工作的结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9.
海峡两岸公诉制度比较研究苏州大学薛喜堂公诉制度是指法律对公诉案件有关起诉的各种规定。它包括起诉的机关、起诉的条件、起诉的原则、起诉的形式、起诉的程序、起诉的效力等。祖国大陆与台湾对刑事案件的起诉,虽然都是以起诉法定主义(即对已构成犯罪并符合起诉条件的...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栖霞市检察院一直把案件督察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在认真落实“一案三卡”监督管理办法的同时,又结合实际创新推行“一卡三书二表”,从而实现了纪检组以“一案三卡”为抓手来督查干警执法执纪情况和督查组以“一案三书二表”为抓手来督察业务科室办案情况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比较科学的案件督察工作机制,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仅去年以来,我院就实施督察67次,做到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移送起诉后无退查、起诉后无延期审理、无无罪判决,刑检案件无错捕、错诉,所有起诉案件均被作…  相似文献   

11.
正不起诉决定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司法裁量权,具有终止刑事诉讼活动的效力。正确把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既有利于正确执行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有利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挽救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一、检察机关行使不起诉权的现状一是相对不起诉适用案由具有一定局限性。从笔者的执法办案实践来看,相对不起诉案件中,绝大部分是涉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且这类案件做出不起诉  相似文献   

12.
公诉案件不宜撤回起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规定了法院有要求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权力,而对检察机关起诉以后能否主动要求撤回起诉没有规定。该法第11条关于不追究刑事责任六种情形之第四项情形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表明立法仅允许自诉案件在起诉以后撤回告诉,但对公诉案件却没有作这样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公诉撤回,作为公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是变更公诉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对检察机关是否可以将已经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撤回起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两高”的司法解释却针对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不仅造成了理论界的困惑,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不少的问题,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很有必要从理论上完善这一制度,进而规范司法实践中的撤诉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2007]高检诉发18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公诉撤回的适用事由、程序、处理等问题均做了详细的规定,这对于指导实践、规范操作、强化指导、提高案件质量无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论撤回公诉     
余经林 《法学评论》2007,25(1):63-69
撤回公诉对保障人权和提高诉讼效率都有着重要的价值。我国应以立法的形式在刑事诉讼法中就公诉撤回制度作出规定;撤回公诉的时间应限制在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法院在对检察机关的撤诉请求进行审查时应听取被告人、被害人的意见,然后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公诉案件撤诉后一律不得重新起诉。  相似文献   

15.
公诉裁量权是指公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审查相关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就具备足够犯罪嫌疑,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提起公诉问题进行斟酌、选择进而做出处理决定的权力。[1]如何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条件下正确运用和完善公诉裁量权,以有效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是当前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6.
公诉工作中检调对接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调对接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种创新型工作机制,是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最佳方式。公诉工作中实行检调对接,有利于实现刑罚预防目的,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办案效率;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选择,刑事和解工作的经验总结;其适用范围主要是轻微刑事案件,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的案件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  相似文献   

17.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互查、抽查相结合及“回头看”的工作方法,认真总结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开展情况,针对2003年不起诉案件存在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及其它四个方面19个问题, 制定七项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不起诉工作。一、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的规定,对拟作出不起诉的案件做到“三必须”。即必须严格依照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认定犯罪;必须依照刑诉法规定的证据标准认定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必须依照刑诉法及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规定的不起诉条件衡量是否适合作出不起诉,从严掌握不起诉案件标准。尤其是相对不起诉条件的适用,必须掌握有法定情节的才可以适用,不能放宽条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特别是刑法上规定为“双罚”的犯罪,如走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案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 该起诉的必须起诉,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严格执法。  相似文献   

18.
刑事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实证分析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撤回起诉(简称撤诉),是指公诉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或不能将被告人定罪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决定撤回起诉请求的诉讼活动。撤回起诉是一种刑事诉讼过滤机制和诉讼程序补救机制,与公诉机制共同彰显诉讼的程序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借口检察机关移送的证据和其他材料不齐全而裁定驳回起诉。笔者认为,对公诉案件裁定驳回起诉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刑诉法的规定,应予制止。裁定驳回起诉多适用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中,一般是指在原告的诉讼权利(胜诉权)已经消失而不愿撤诉、坚持起诉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原告之诉的决定。其适用条件主要有两条:一。原告诉讼权利已经消失,实践中多表现为胜诉权消失。二、原告不撤诉或坚持起诉。。\民法院如果受理审判,只能是增加讼累,浪费司法资源,这是不可取的。就其…  相似文献   

20.
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好酌定不起诉工作,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指出通过建立健全酌定不起诉案件的质量保障机制,将有助于确保酌定不起诉案件的质量,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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