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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小光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2)
羁押本质上是一种强制行为。羁押是为了确保刑事追诉程序而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自由,是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但它是以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为前提的,不当羁押是对国家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的严重侵害,导致羁押与基本人权的关系紧张。当前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受到侦控活动的强烈影响,审前羁押率过高,侦查阶段缺乏以辩护权为中心的程序保障权利,羁押替代性措施的适用不理想。新《刑事诉讼法》将人权保障写入指导思想,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强化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并对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进行了调整和规范,立足于人权保障完善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 相似文献
2.
张曙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22-25
审前羁押能够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需。但是审前羁押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影响极为深重。如果羁押制度没有走向法治化、程序化,运用不当则极易侵犯人权。充分关注和论证审前羁押的性质和目的,能够为我国审前羁押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3.
邵劭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53-57
我国审前羁押适用率和超期率双高的现状凸现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漠视,与国外通过对审前羁押的事前控制、事中规制和事后救济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相比,存有一定差距。我国应建立审前羁押的请求权、决定权、执行权和监管权的分权运行机制、听证程序以及救济制度,注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衡平。 相似文献
4.
朱贵华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3):73-77
审前羁押是指在有罪判决生效前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律状态。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着羁押率过高,超期现象严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等弊端。国外审前羁押制度在程序、适用的法律理由、场所、期限等方面与我国存在差异。在完善我国审前羁押制度方面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审前羁押的适用条件、范围和期限、完善取保候审制度,建立逮捕与羁押相分离的制度,羁押场所宜中立化,完善审前羁押的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审前羁押接近于大陆法系国家,却呈现出比大陆法系国家更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其成因主要有思想观念原因、价值原因、制度原因及实践原因等。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应从多方面进行完善,完善、严谨、公正的程序是审前羁押正确、合理适用的一项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6.
高景峰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20(6):8-13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方式。我国1996年刑诉法有关羁押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无法实现人权保障的目标。新刑诉法首次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还要进一步界定其内涵,通过建立定期复查制度及相应的程序规范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顺利运作。 相似文献
7.
张亚涛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7,(2):17-20
相比较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关于人身自由权的规定,我国审前羁押的现状存在诸多问题,被羁押人的各项权利保护不足。应结合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及我国国情,完善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 相似文献
8.
基于对刑事诉讼目的、价值认识的差异及文化传统的不同,各国对其审前羁押标准的界定亦有所区别。笔者于文中对该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了我国审前羁押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完善设想,以期对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非法羁押、超期羁押问题的凸现,深层次的原因是传统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仅注重了刑事诉讼的特殊性,而对审前羁押属性的定位不准确。从法哲学的角度反思传统审前羁押属性理论,重新审视刑事诉讼的诉讼共性,将审前羁押属性定位为诉讼保全,更有利于理清程序原理、完善刑诉立法,提高侦查、检察人员的程序正义意识,保障被追诉主体的人权。 相似文献
10.
赵春燕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1(3):34-36
人权问题是每个国家在社会进步历程中都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在世界性的规范文件中,对审前羁押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有关被羁押人应受到的程序性保障以及具体待遇情况都作了非常详尽的规定.而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则存在有适用上的常规性、关押上的长期性、待遇的非人道性、法律救助困难等非常严峻的问题.对此,我们有必要从一系列制度上,如程序公开、侦查利益排除、加强监督和最低限度权利保障等方面对其进行纠正. 相似文献
11.
刑事拘留条件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德云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6)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审前羁押措施 ,其条件、程序和期限都应该有严格的法律限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 ,存在条件上的不合理性 ,成为了对任何犯罪嫌疑人都可适用的强制措施 ,导致刑事拘留在实践中的大量滥用。应进一步修改以完善刑事拘留条件。 相似文献
12.
审前羁押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剥夺,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功能。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羁押体制的现状弊端重重,在审前羁押的适用条件、决定程序、救济手段、超期羁押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相信通过改革,可以进一步促进整个羁押体制的合理化和专业化,切实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提高刑事诉讼活动的效率。 相似文献
13.
彭剑鸣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3,(6):41-47
刑事诉讼法将看守所从刑事诉讼中的相对不公开机构、边缘性机构、辅助机构改良为相对公开机构、中心机构、兼具监督配合职能的机构,是基于对看守所整顿效果、看守所既有制度建设、检察权监督下的看守所制度运行的经验总结。同时,看守所制度的改良,既是看守所制度回复本质属性并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反映,又是公众更为理性看待"犯罪"和刑事诉讼活动、中国人权状况改善、刑事诉讼从对抗性司法演变为兼具对抗与合作性质的现实反映。而且,之于未来的演变而言,看守所制度的改良为后期的演变昭示了方向。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刑事拘留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适用的工具化、拘留期限过长的普遍化、羁押期限的极限化、拘留适用的随意性,这极大地损害了犯罪嫌疑人权利。这些问题归因于我国立法规定的冲突、拘留标准过低、拘押合一制度、司法审查缺失等。因此,应当对我国刑事拘留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过窄、适用程序不当、缺乏完善执行机制诸多缺陷,因而很难发挥功效。因此现代法治国家的羁押替代措施具有借鉴意义。在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缺陷分析的基础上,比较考察国外羁押替代措施,提出完善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论刑事拘留措施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均正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3):50-52
目前公安机关采用刑事拘留措施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把留置作为拘留的补充措施,先留置后拘留以延长拘留审查时间;在批捕前的拘留审查期限内无法达到批捕证明要求的,都将案件扩大解释为“三类”案件,从而将案件拘留审查期限延长至30日;对“有重大嫌疑”的解释随意。其法律成因是:拘留措施法律规范自身存在的不足;拘留权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因此有修改完善之必要。 相似文献
17.
杨世昌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1):95-97
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措施的严厉性会使被羁押对象的人身自由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对审前羁押实施较大强度的法律管控是现代法治国家采用的通例。我国审前羁押先期刑罚的意味浓厚,法治化水平低下,司法审查与救济程序欠缺。在法治中国的视阈下,要通过转变司法理念,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按照审前羁押的目的性、法定性、必要性、救济性等原则,以严格的司法审查、完善的司法救济制度等来规范审前羁押制度,最终完成我国审前羁押程序的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8.
王连蒲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2):42-45
我国侦查中的强制侦查到案措施包括:拘传、拘留、逮捕,立法的不足在于:第一,没有明确强制到案措施与羁押的分离,混淆了羁押防范措施与强制到案措施之间的关系;第二,拘留所附带的关押期限太长,而使其变成一种准羁押的诉讼防范措施;第三,没有明确公安机关的无证强制到案措施,从而导致本属警察法所规范的留置盘问措施在侦查中滥用。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羁押与强制到案措施分离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缩短拘留所附带的监禁期限,整合留置盘问与其他强制到案措施之间的关系,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将留置盘问作为紧急情形下的侦查强制到案措施。 相似文献
19.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于动态考察被羁押人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最大限度维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在实践中,目前刑事羁押率依然呈高位态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收效甚微,尤其在审查启动、审查模式、审查内容、评估机制、审查环节和审查后果等方面突显了不少问题,非常有必要进行反思,并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加以完善和解决。 相似文献
20.
浅谈我国看守所未决犯的权利实现问题——由“躲猫猫”事件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曲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5):75-77
当前,我国看守所未决犯的权利实现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刑讯逼供、体罚等现象屡禁不止;超期羁押问题有普遍化、严重化趋势;看守所亚文化——“牢头狱霸”现象普遍存在等。对此,应通过实行羁押与逮捕分离,加强看守所自身建设,以及明确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制度等方法,保障看守所未决犯合法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