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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基于平衡保护私人自治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两个基本点的考虑,公私法划分标准采用"规范性质区别说".按照这种观点,民法中的任意性规范都是私法,强行性规范都是公法.这是以规范为单位对民法属性进行的考察.民法既有私法性的规范和制度,也有公法性的规范和制度,既调整私法关系,也调整公法关系,所以,民法是公私混合法.  相似文献   

2.
民法学界通说认为,婚姻家庭法是私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但是,从法律体系架构的角度考察,婚姻家庭法并非只是私法。法律体系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并非绝对,二者互为关联、互相影响。以我国现行《婚姻法》文本为分析对象,可知强制性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占绝大部分;国家公权力介入婚姻家庭,维护弱者的权益相当必要。因此,有必要转换思路,突破传统思维定势,确认婚姻家庭法是公私混合法的性质,以求符合婚姻家庭的基本价值与功能。  相似文献   

3.
为有助于化解公私法划分及部门法公私法属性之争议,用历史实证的研究方法,呈现近代私法、公法的体系划分以及公私法与民法等部门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传统的历史性自然延续,经历了从规范、学说体系到部门法的演变;借助于现代法学方法论,解释现代法学家对公私法分类传统的质疑,实质上是揭示出以法律文本为表征的民法等部门法内在规范组成要素的公私混合性,这是自罗马法以来的一种法律文本之常态;要合理考量公私法之间的关系及它们分别与部门法的关系,应立足于三个视角加以区分:传统与体系;规范;本体规范。  相似文献   

4.
对中国“宪法第一案”的讨论集中于宪法司法化而少有注意宪法的私法化问题。宪法第一案中反映出的宪法私法化倾向因为“有权利必有救济”而正当化了。实际上,在坚持公法/私法的区分的基础上也可以给宪法第一案当事人的权利提供必要的救济。应当区分两种不同的公法私法化,宪法第一案所代表的公法私法化背后隐藏着令公私法混淆的危险。  相似文献   

5.
“公私法混合”、“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公私法观念重新得到中国学界的重视,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论,在公私法观念上也存在着一些误解和含糊之处。这比较突出地体现在"公私法混合"、"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这三个概念的使用上。"公私法混合"、"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往往被当作"标签"来指代法律社会化这个法律内容,二者之间被机械地建立起等值关系。但这一方面会限缩法律社会化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又会不适当地扩张法律社会化的指涉范围。  相似文献   

6.
从表面观之,物权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互不包容,互相排斥。学者对物权法定原则之批判大多以二者之乃对立关系而据理力争。本文通过对物权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的关系的辩证分析,得出二者乃对立统一关系之结论。  相似文献   

7.
凯尔森法律科学理论中,纯粹法是指实在法。它是法律秩序的一般理论,并非特殊的个别的某个法律体系。它是有别于自然、正义和政治的,能够与自然科学并肩之法律科学。在凯尔森纯粹法理论中,效力和实效理论有着重要价值。“规范的特殊存在”的效力所指和意指存在区别。尽管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二者之间联系同样不可忽略。  相似文献   

8.
国家法与非国家法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传统,国家法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弥补民间法调 整方法的不足而出现的规则。非国家法属于人类学家所讲的"小传统",属于大众文化;而国家法则属于相对应 的"大传统",属于精英文化。国家法是民间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这一点上看,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 融合的。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还是要以国家制定法为价值主导,但绝不是将其强行推进到民间社会,而是 强调二者的互动,即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关系,既以非国家法补充国家法,又用国家法整合非国家法, 二者共同起作用,致力于现代化法制建设实践。  相似文献   

9.
评法律实证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一种源远流长、影响深广的法理学学说。当代政治哲学家、法理学家哈耶克、德沃金对法律实证主义、尤其是对凯尔森和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观点进行了严厉地批判。在中国,虽然法律实证主义没有正式存在和流传,但类似的观点却广有影响。为了把中国建成现代化的法治国,应当借鉴、学习先进法治国的经验,肃清法律实证主义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马克思以文章《论犹太人问题》对鲍威尔的关于犹太人解放的观点进行了系统的批判。他指出鲍威尔的问题在于未能明确区分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这三个概念。马克思沿袭鲍威尔的思路,从犹太人的解放问题入手,分析了三个解放概念的所指以及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最终形成了他对人类终极解放的唯物主义解释。  相似文献   

11.
从行政公法与刑事公法形成的历史动因来看,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并非基于某种抽象的学说,而是基于特定的司法裁判程序设置以后审判实践之需要,法律程序在相当程度上形塑了法律规范的内容。宪法规范的调整范围涵括了公法与私法两大领域。代议机关的“立法程序”、行政机关的“肯定性行动”、特定机构的“宪法审查”等公法程序,构成了宪法实施的“公法机制”类型。“物权法”相关条款承接与转换宪法上的“国家所有权”条款,构成了宪法的私法实施条款。此外,司法机关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的“合宪性推定”、“合宪性解释”,亦得构成宪法实施的另外一种“私法机制”。不过,宪法条款经由公权部门之适用介入私权领域和私法体系时,在侵权案件中还需遵循“私法规范优先适用”原则,在公权介入时还需遵循“比例原则”与“辅助性原则”。  相似文献   

12.
部分法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对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不能绝对化。其间的联系与区别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呈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13.
在国际私法中,适用直接适用的法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都可以达到排除外国法,从而维护本国的主权和利益的效果,其中"直接适用的法"作为20世纪中期兴起的一种理论学说,反映了随着国家职能的加强,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经济、生活干预的要求.而传统国际私法中的公共保留制度在近来也发生了变化.作为能够达到同样目的的两种手段,两者之间关系如何?是否具有互换性?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分析阐述,并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间接限制模式的存在提出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14.
行政法的嬗变:由公法到公私法合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法私法的融合趋势、弱权力和非权力行政领域的出现、行政权力权利化和职责化、平等型行政法律关系的生成和拓展等因素,导致作为传统公法的行政法正逐步嬗变为集公法私法于一体的法律部门。私法介入行政法必须遵循法定、私法优先等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私法化不是全方位的,它受权力弱化、平等理念的深化、权力职责化、行政公共性和服务性理念的拓展等因素的掣肘。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公法债权中的税收优先权为基点,首先厘清了公法债权的内部受偿顺位,然后讨论了税收优先权与私法债权优先权的竞合和受偿以及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受偿,试图从逻辑上理顺公法债权和私法债权的受偿顺位。  相似文献   

16.
论法治社会中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均衡定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国在实现法治的进程中,应从制度上入手,慎重处理好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对公权力和私权利进行合理的定位。社会主义法治应该改变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强弱不平衡、不对等状态,使两者处于一种势能均衡状态,以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  相似文献   

17.
该文揭示了社会法中"公法私法化"发展模式的历史局限性,强调加强社会法中的公法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以完善公权力对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私权利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8.
公共利益的法律意义,是关系到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划分的宪政问题。以公法与私法之区分理论为分析框架,是实现公共利益含义具体化的重要进路。在公法、私法两个法域中,公共利益分别体现为:价值定位上的内在根据与外部界线,规范模式上的命令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法律后果上的法律制裁与行为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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