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届论坛除了秉承以往各届论坛务实、互动、前沿、开放的风格外,特别加重了互动与自由表达的成分.旨在让更多的论坛参加者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与会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交流、学习、探讨空间。本届论坛组织形式更加突出多样性、互动性、权威性,既有弘扬主旋律的主会场,也有探讨律师实务的分论坛;既有以资深大法官、知名学者为主角的专家讲座,也有以执业律师以及律师协会会长为主角的演讲与对话。归结起来,此次论坛呈现出五大看点。 相似文献
2.
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德恒论坛”于2005年1月10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举行了隆重的开坛仪式并进行了第一次讲座。该论坛将每月举办一次,邀请中外知名法官、律师、学者,就当前诉讼制度和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看法。未来三年内,三大诉讼法与《律师法》将会有新一轮修改,在此背景下,本论坛第一阶段的目标就是为法律的修改提供一个非官方的相互交流、推动立法完善的平台,创造一个中外专家学者交流的桥梁,提供一个展示律师界理论水平和参与立法的渠道。·论坛第一讲的题目是“中国律师的走向——《律师法》修改前瞻”。主讲人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王丽博士;主持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评论人为司法部律师工作司李仁真副司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兴良教授和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球合伙人李贵方博士。主讲人王丽女士在演讲中提出了关于中国律师的六大走向,尤其是她提出的“建设中国律师文化”的观点,得到了全体在场专家的高度认同。陈兴良教授关于中国律师业目前存在的七个不平衡现象的阐述全面而深刻地反映出当前中国律师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李仁真女士以一个教授专家的身份,结合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介绍了中国律师业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律师法》修改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使听众更加全面、宏观地了解中国的律师制度改革状况。李贵方律师结合其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对于“律师法》修改中的律师定位、权利,《律师法》与《刑诉法》的关系和律师文化等重大问题发表的体会和看法,则使与会听众对“律师法》的修改和中国律师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的处境有了更为直观和感兴的认识。主持人陈卫东教授在总结发言时认为,从历史来看,中国律师制度的最早出现是清末外国列强在中国治外法权的产物针对陈兴良教授的七个不平衡补充提出了第八个不平衡一律师职业身份与当下中国律师的职业道德的不平衡。在三个小时的演讲和讨论中,与会专家从各自的研究和工作领域出发,针对现行《律师法》中存在的问题,发言互动热烈,并提出了很多实用的建议,共同为《律师法》的修改问诊把脉。与会专家不同专业和工作背景使此次讨论非常富有建设性和实际指导价值。我们节选了王丽博士和陈兴良教授的发言录音,整理刊发以飨读者。希望这样的讨论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对正在进行的《律师法》修改工作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帮助和启示。 相似文献
3.
七个不平衡:中国律师业的现状与困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德恒论坛”于2005年1月10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举行了隆重的开坛仪式并进行了第一次讲座。该论坛将每月举办一次,邀请中外知名法官、律师、学者,就当前诉讼制度和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看法。未来三年内,三大诉讼法与《律师法》将会有新一轮修改,在此背景下,本论坛第一阶段的目标就是为法律的修改提供一个非官方的相互交流、推动立法完善的平台,创造一个中外专家学者交流的桥梁,提供一个展示律师界理论水平和参与立法的渠道。论坛第一讲的题目是“中国律师的走向——《律师法修改前瞻”。主讲人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王丽博士;主持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评论人为司法部律师工作司李仁真副司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兴良教授和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球合伙人李贵方博士。主讲人王丽女士在演讲中提出了关于中国律师的六大走向,尤其是她提出的“建设中国律师文化”的观点,得到了全体在场专家的高度认同。陈兴良教授关于中国律师业目前存在的七个不平衡现象的阐述全面而深刻地反映出当前中国律师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李仁真 相似文献
4.
5.
6.
5月29日至30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杭州市律师协会、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共同承办的“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在杭州隆重举行。浙江省人大法工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胡虎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马国华,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省律协副会长、秘书长,各市(省直)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广州、 相似文献
7.
8.
《中国律师》2006,(6):21-21
中国青年律师论坛脱胎于中国律师论坛,诞生于中国律师论坛的大旗之下,首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与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同时在安徽合肥举行。创立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的初衷,就是今天为青年律师搭建一个平台。明天为青年律师撑起一片法治的天空。在充满激情和自由氛围的北京大学校园内,第二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诠释了“青年”即青年律师和青年学子的内涵,发出了“未来有我”的呐喊。同时,也定下了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的基调:今后每一届论坛都与国内各大法律院校联办,让青年律师与中国青年学子携手共创未来。青年学子是未来的青年律师,青年律师是未来的成功律师。青年律师将年龄优势与职业选择结合起来。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在自己的执业生涯中尽情演绎。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从未名湖畔移师歌乐山下,之所以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是因为西政务实的学风与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的宗旨是一脉相承的。本届论坛召开之际恰逢中国律师制度诞生百年、《律师法》颁布10周年。“十年情·百年梦”理所当然成为论坛的主题。本刊将节选论坛上的精彩片断,陆续发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9.
10.
<正>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主办的“2022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一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于去年12月25日举行。论坛以“奋进新征程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采取线上形式,同时在广州设置线下会场,各地律师、税务师、企业财税人员、税务干部、税法研究生等逾三万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相似文献
11.
12.
13.
具有西方对抗特色的律师制度,如何在中国“和谐”体制下定好位、走好路、大发展,这是交给中国律师的时代命题。笔者认为,律师调解业务的创新发展,或许就是一个中国律师界能赢得各方面共同发展的结合点。
一、国外律师调解模式的概况
1、国际律师联盟调解委员会
国际律师联盟下设国际律师联盟调解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组织的国际调解中心论坛,自2001年至今已举办了12次论坛会议.组织世界上各调解中心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中心通过定期聚会讨论的方式,达到互换信息、通报情况、交流学术成果、总结实践经验。这是我国学习借鉴世界律师调解发展的窗口。 相似文献
14.
点睛网·第二届中国律所主任与合伙人领导力研修班暨高峰论坛,于2012年10月18日一21日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由点睛政法网络学堂(点睛网)主办,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办。《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清华大学战略管理专家刘冀生等,以及知名律所主任、管理专家、全国各地的律师、媒体参加了本次论坛。本届高峰论坛以"提高中国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合伙人的领导力"为主题,秉持"全面提升与会律所管理者 相似文献
15.
2006年的中国律师界盛事不断,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刚刚落下帷幕,10月14日至15日,由北京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又在大家的期待中隆重登场。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宫晓冰司长,胡占山处长,全国律师协会于宁会长、金山副会长,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董春江处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李大进会长、王立华、巩沙、彭雪峰、金莲淑副会长、赵小鲁总监事、萧骊珠秘书长以及来自北京、辽宁、重庆、广东、浙江、江苏、深圳、山东等地的200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盛会。 相似文献
16.
2012年12月8日,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律师》杂志社、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前海深港合作高端法律论坛暨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开业庆典”在深圳隆重举行.论坛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梁建东主持。 相似文献
17.
18.
百姓宪政,与其说是一个论题,不如说是一个愿望,而且,是一个在不太遥远的将来会变成中国现实的愿望。中国有着追求宪政的百年奋斗历史和50年的宪法实施历程,但是,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讲,宪法仍然是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大法,宪政也似乎是一个与己无关的话题。那么,以一个律师的眼光看,以一个百姓的感受谈,宪政是什么或者宪政应该是什么呢?所谓宪政,通俗地讲就是民主政治、宪法至上,即国家权力要受到宪法的约束,政府只能行使宪法明确授予的权力,包括权力的范围和行使权力的方式,来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以达到个人与社会、个… 相似文献
19.
《中国律师》2005,(12):2-2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制日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于2005年10月10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降重开幕。论坛的主题是“区域经济与法制建设”。议题分为: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投资保障;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成员方法律体系研究;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发展;4、律师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正式系列活动之一。本次论坛,应邀来自中外的知名专家、自贸区成员国代表、学者、律师立足东盟,面向世界,共同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经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课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探讨与交流,为区域经济的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建立和完善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幕式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明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发表了致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新文到会,自治区检察院、法院以及其它机构的主要领导参加了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薛云华、东盟国家代表、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龚勋等主办单位领导到会并发表致辞。东盟国家司法、经贸官员、WTO专家组专家、其它自由贸易区专家、中国相关省(市)律师协会领导、国内外知名律师、法制日报社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领导和代表近200人参加了本届论坛。与会人士希望,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背景下,将每年一届的法律市务论坛办成“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平台。通过论坛,汇集立法、司法机构,汇聚法学家、经济学家、法律服务专家以及企业家、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使其成为推动和完善自由贸易区的法制化进程,推动和保障中国-东盟博览会、巾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制建设重要平台。 相似文献
20.
近日,一个名为“2010第三届亚洲律师领袖论坛”的活动吸引了全国律师界的广泛关注。
事件起源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前会长高宗泽律师的一个郑重声明。7月28日。高宗泽律师通过中国律师网郑重声明:“在该参会通知的宣传海报中,擅自宣称本人为大会顾问,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该论坛组委会也从未与我有过任何联系,我对该活动毫不知情,在此之前也从未听闻所谓的‘亚太区律师行业发展促进会’、‘中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协会’、‘联合国律师管理委员会’等机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