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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袁荷刚 《法学杂志》2012,33(1):152-155
商业信息只有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时,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何认定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是否存在容易产生争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规定应当删除"实用性"要件,以采取合理措施的程度作为评价"合理性"的标准,同时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应仅仅限定为"技术信息或商业信息"。  相似文献   

2.
商业秘密审判实践中的三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目前尚无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法,而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表述,在我国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同时满足四个要件:"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具有实用性(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只有...  相似文献   

3.
【裁判要旨】外国企业起诉国内企业侵犯商业秘密及著作权的行为发生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界定外国公司主张的技术信息、作品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和符合作品的要件。非法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为客户进行维修、使用他人著作权进行培训.分别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和著作权。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时可以将非法维修获利及非法培训所得作为损害赔偿的参考依据,并按每一侵权行为酌定损害赔偿数额。此种情形下,不发生请求权的竞合。  相似文献   

4.
戴磊 《山东审判》2005,21(1):101-104
秘密性、商业价值性和保密性(采取保密措施)是商业秘密的三大构成要件,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三性"才能够构成商业秘密,主体才可能对其商业秘密享有商业秘密权。而作为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三性"的内涵是特定的,非泛意的。要准确认定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需要对商业秘密每一个构成要件进行科学地界定,本文将着重论证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中的"秘密性"。  相似文献   

5.
陈爱华 《知识产权》2012,(12):91-98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商业秘密必须要满足"非公知性"、"有用性"及"管理性"三个基本构成要件,本文主要结合大阪地裁关于"陶瓷电容器积层机的电子数据"一案的判决来解析在日本司法实践中对商业秘密上述三个要件的规定。判断"非公知性"要件时,日本法院主要考虑"秘密信息的相对性和整体性";判断"有用性"要件时,日本法院则考虑其经济价值性和公序良俗性;判断"管理性"要件时,日本法院从是否控制接触信息、是否规定保密义务,以及是否对商业秘密进行区分三方面进行考虑。而上述三个要件的内容实质上都没有超出《TRIPS协定》对商业秘密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的反思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一、商业秘密具体界定的完善 国际上把商业秘密作为财产性信息,给予等同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我国《刑法》也将商业秘密定性为知识产权。此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将商业秘密界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使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管理信息。”该定义基本包含了国际通行标准的要素。但仍显抽象,缺乏具体操作性。象“不为公众所知”的衡量标准及商业秘密是否也应具备新颖性等,法律皆不明确,因而对于商业秘密组成部分的内涵需要进一步明确。理论界对此有三要件说(秘密性、价值性…  相似文献   

7.
我国许多学者主张“新颖性”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我国有些司法判决也持相同观点。笔者认为,主张商业秘密具有新颖性的观点曲解了法律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规定,不利于正确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因此,澄清商业秘密是否具有“新颖性”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8.
试论商业秘密权及其法律特征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郭世栈 《知识产权》2001,11(3):27-31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新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刑事犯罪。这就从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上确立了一项权利——商业秘密权。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人们寻求法律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现就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与法律保护等问题,结合理论和实践,谈点浅见。  一、关于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相似文献   

10.
周波 《电子知识产权》2013,(11):100-102
评析北京片石书坊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诉台海出版社、南京快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本案要旨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秘密性、商业价值性和保密性要件的前提下,图书出版策划创意、编排体例、内容选取等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而是否具有新颖性,并非判断上述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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