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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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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应当包括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先定力是其他所有效力的前提,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是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的四个方面,五方面缺一不可,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  相似文献   

2.
行政行为之公定力是传统行政法学上的一个基础性概念,曾为维护行政秩序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维系其在行政法上基础性地位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动摇。所以,行政行为之公定力作为历史性概念应逐步退出行政行为的效力领域。  相似文献   

3.
在行政行为诸效力中,学界对公定力的争议最大。不但对公定力应否存在具有重大分歧,甚至在有限公定力说的阵营内部也存在诸多争论。沈岿教授曾撰文指出了使公定力理论走出困境所必须解决的六大问题,除了最后两个涉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问题外,前四个问题可一一作出回应,以拨开长久以来笼罩在公定力之上的浓雾,帮助公定力走出所面临的困境,进而推动行政行为效力研究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有限公定力理论混淆了"法安性"与"法实质正当性"在不同层面上对行政行为效力的要求,民众对无效行政行为实施防卫权的前提模糊、效果不理想,不符合我国民众对公权力行为的传统观念及应对行为模式,不适宜移植至我国内地.完全公定力理论承认所有的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通过系统的解决途径,可以解决有限公定力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行政行为公定力是行政行为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树立行政权威,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提高行政效率以及确保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功能。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基于这样的效力,可能使得代表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如果侵犯行政相对人代表的个人权益,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应从坚持有限公定力说、规定抵抗权、完整界定无效行政行为、依赖行政程序法等方面来解决个人权益受损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在法律行为效力体系中的特殊位置决定了其构成的复杂性。不同形态的效力只有相互衔接、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使得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体系完整无缺,从而发挥良好的效力功能。应该坚持逻辑上的整体功能分析思路,并且接受价值理念——平衡论的指引。经过整体功能视角和平衡论的检视,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体系。  相似文献   

7.
伴随着法治观念的发展,行政行为的效力理论亟需完善,公定力概念亟需法律规范以指导实践。有限公定力的理论依据是:实质法治主义的必然要求、保障人权的需要、行政权自律所必需。有限公定力需要相应的现实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8.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行政行为作为国家机关公法行为的内在属性.在我国,传统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吻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界限不清,对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不力,行政行为无效标准是保证公定力符合法治、正义原则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行政行为效力理论已经舶来多年,面对现实中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却始终回应乏力,如行政行为对民事审判的拘束问题、妨害公务的认定问题、公定力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以及执行力与诉讼期间是否停止执行问题等,既有的理论很难给出融贯的解释。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的重要使命是作为沟通行政行为与法治系统的桥梁,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方能为相关实践提供可能的指导。  相似文献   

10.
由于人民法院内部职能分工和行政行为公定力效力的缘故,人民法院在运用民事诉讼程序审查行政登记纠纷时会陷入难以有效裁判的困境。在民事诉讼中,考虑到行政登记行为的有效与否依赖于合法性悬而未决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以效力待定为由排除行政登记行为的证据效力,并对行政登记纠纷进行独立判断。由此作出的民事裁判应当作为行政机关变更行政登记的依据。只有这样,人民法院才能将及时有效的解决行政登记纠纷,真正实现定分止争。  相似文献   

11.
行政行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是实现行政管理和控制的关键性因素,其效力是体现行政权威的重要基础。人们更多地关注行政行为的效力的内容。对于行政行为效力的概念在目前研究不多,本文认为行政行为的效力是行政行为因符合法定的要件而获得的国家保障其内容的实现的力量。是法律对于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保护,也就是行政行为的在法律上的效力,是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律在有关规定中,既有完全公定力的规定,也有有限公定力的规定。司法 实践中,对涉及相对人抵抗权的案件处理也出现矛盾。文章认为,立法应用概括的方式确定完全 公定力原则,同时,从绝对无效行政行为中逐项列举实行有限公定力的数项无效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不在于解决裁判冲突,而在于提升诉讼效率.学界对于该主题的研究,存在方向性偏差.在继受大陆法治传统并确立了行政诉讼排他性管辖的背景下,行政行为对民事法院的拘束力,主要体现公定力或构成要件效力.这种效力,始于行政行为的生效,无关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下命、形成或处分),无关行政活动的具体方式(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行政行为内容对于私权的拘束力,应追溯至私法规范和私法学理.行政裁决类案件不能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许可类侵权案件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包含排除妨碍而定;不动产物权登记与真实权利状况不一致并不表明存在真正的裁判冲突,此种不一致可通过变更登记、信赖保护制度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行政行为无效理论是行政行为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范畴,其存在的理论依据是行政行为公定力的有限性,并以公民权利抵制行政权力为它的价值背景。可以通过对行政行为无效的界定、其法理基础及其价值目标的探讨,来说明行政行为无效理论在行政法中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5.
行政行为无效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行为的无效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基本范畴,其存在的理论依据是行政行为公定力的有限性,并以公民权利抵制行政权力为其价值归依。文章在探讨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及其后果的基础之上,对建立我国的行政行为无效制度提出了若干理论及对策上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登记同时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由其引发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呈现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织的状态。基于物权法的“区分原则”,不动产登记行为并不会对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产生公定力,不动产物权变动根本上取决于民事主体间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对于不动产权属有争议的,应直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在极少数情况下,登记行为对民事权益的实现产生影响,应先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问题。同时在处理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产生的民事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7.
论无效行政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效行政行为包括绝对无效行政行为和相对无效行政行为。绝对无效行政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 ,因此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必也不应当遵照执行。相对无效行政行为在被有权机关依法确认为无效前推定有效 ,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相对人认为无效的 ,只能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8.
通过对行政行为事后效力的研究,形式上来看对行政行为之后的一系列行为的关系的分析和评判,实质上是为了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行政行为事后效力研究从具体行政行为事后效力中的责任承担的事后效力、救济的事后效力、变更的事后效力和抽象行政行为事后效力、审查的事后效力、抽象行政行为变更的事后效力等角度揭示了行政行为事后效力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9.
有观点认为,笔者先前提出的以一种排除式的思路重构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的进路存在“忽视整体性价值”的缺陷。本文在阐明这种排除式思路的理论基础的前提下,对该诘难进行回应,进而提出适用排除式思路重构行政行为效力内容所应遵循的四大标准,并试图为当前对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的研究所面临的困境指出一条切实可行的研究进路。  相似文献   

20.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有实践意义的一个重大研究课题.也是当代中国行政法研究最为薄弱的环节。我国法学家对此问题缺少深入的理论研究。行政行为的效力问题,通常成为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不容易作出合理有效的正确判断而必须攻关的一种老大难问题。文章深入探讨行政行为的效力问题,论进行政行为效力内容,以及行政行为的无效、撤消和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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