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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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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要旨】对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赔偿问题,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进行了规定。该规定可视为输血感染疾病的医疗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案号一审:(2008)邮民一初字第0425号二审:(2010)扬民终字第0202号【案情】原告:李某。被告:高邮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高邮医院)。被告:扬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以下简称扬州血站)。原告李某于2005年11月5日因交通事故被送往被告高邮医院住院治疗,同年11月10日在该院行左额开颅血肿清除手术,期间输入由被告扬州血站提供的红细  相似文献   

2.
原告: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静岗县磐田市。法定代表人:长谷川至,该株式会社社长。被告:天津港田集团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法定代表人:龚兆杉,该公司董事长。被告: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法定代表人:何万利,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雅马哈株式会社)因与被告天津港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田有限公司)发生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原告在中国注册了“YAMAHA”、“VISI…  相似文献   

3.
又是一个春夏之交,气候宜人。 1993年5月10日,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江苏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于当月20日前供给原告台湾奇美公司生产的商标牌号为PA—757的ABS树脂200吨,总金额216万元人民币;需方(即原告)在接货后给付供方(即被告)  相似文献   

4.
原告机电产品销售公司诉被告机电设备总公司欠款一案,因原、被告同属物资集团公司,并且由同一人即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李某又被解除了在被告处的职务,所以本案表面显得纷繁复杂。其实,我们只要抓住中心环节,理出主要脉络,双方的法律关系也就清楚了,争议也就能依法解决了。 原、被告均系独立的法人单位,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是代表法人的,应由法人负责。本案原、被告虽然由同一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但不能脱离这一原则。 那么,李某为什么把原告应收的货款交给被告上帐呢?  相似文献   

5.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9年结婚,婚后于1 980年生育一子,即被告李小某。2002年,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号楼某号房屋一套,登记在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名下。被告朱某占20%份额,被告李小某占80%份额。201 2年7月31日,原告李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朱某离婚,并要求分割上述房屋。但被告朱某表示,该房屋系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共有,与原告李某无关,不同意分割。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现原告李某就上述房屋的财产权属问题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与被告李小某无关。  相似文献   

6.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立富,经理。 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TITAN SHIPPING PTE LTD)。 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TAT PIN(PTE)LTD]。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公司)因与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公司)、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斌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木材公司诉称:1988年7月20日,原告在海南省海口市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了订购  相似文献   

7.
【案情】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2015年1月21日,本案被告(反诉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与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签订《融资协议》,约定诺米多公司委托飞度公司通过"人人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融资88万元(包括诺米多公司出资70.4万元)。诺米多公司委托飞度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展示诺米多公司  相似文献   

8.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3,(1):374-378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公司)因与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公司)、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斌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木材公司诉称:1988年7月20日,原告在海南省海口市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了订购9000立方米马来西亚坤甸木材的购  相似文献   

9.
原告:某乡多种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多经公司) 被告:某县昌华农机化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昌华公司) 被告:吉某,昌华公司临时聘请的业务员案情:1993年春,吉某将自己多年的业务关系户多经公司介绍给昌华公司,双方法人代表当面签订大麦购销合同。同年8月16日,吉某个人到多经公司出售大麦。多经公司提出有库存羊毛衫请吉某销售,经协商以每件18元的  相似文献   

10.
案 情   起诉及答辩:原告北京市温菲尔德工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温菲尔德公司 )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北京北方华娜丝绸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北方华娜公司 ), 1将原告生产销售的真丝机绣女式短袖上衣的“温蓝德”商标撕去,换上了被告的标牌加价销售。 2被告专卖柜的导购小姐对顾客称,该服装是被告在国外订织订染的,原告卖的是被告公司处理的残次品。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有六千件成衣、九千件半成品积压,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的侵害,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与被告交涉未果,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相似文献   

11.
【案情】原告:吴文景。原告:张恺逸。原告:吴彩娟。被告:福建省永春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姆林公司)。被告:厦门市康健旅行社(以下简称康健旅行社)。原告吴文景系受害人张渊之妻,张恺逸系张渊之女,吴彩娟系张渊之母。被告牛姆林公司开发的牛姆林生态旅游区系国家4A级旅游区。2005年5月5日。原告吴文景、张恺逸与张渊等17人,参加了由被告康健旅行社组织的牛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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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败诉据中国法院网2006年6月3日消息:5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于先生诉被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公司)有线电视收视纠纷一案。认定被告的行为并未违反原、被告之间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的约定,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等诉讼请求。2004年3月,原告于先生到歌华公司海淀分公司甘家口营业厅办理了有线电视收视手续,并一直按照规定交纳收视费用。2005年5月5日上午9时许,原告在家中收看电视节目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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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7年5月19日,A市B区法院应原告甲公司的申请,对被告乙公司的4000吨煤予以诉前财产保全。5月21日,B区法院受理了原告诉被告要求返还财产案,李某担任审判长。6月11日,李某接受被告请吃。6月13日,李某未认真审查被告提供的担保单位的实际担保能力,即将诉前保全的4000吨煤予以解封,且未将解封情况通知原告。解封当天,被告就开始低价恶意销售。1997年10月29日,B区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3450吨煤(折合人民币109.08万元)。等原告甲公司申请执行时,诉前保全的4000吨煤已被被告销售一空,担保单位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为此,B区法院追加了被告乙公司的债务人和担保单位的股东等作为被执行人,至2000年6月21日,已执行并交付给甲公司57万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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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Cartier International B.V(卡尔蒂埃尔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地亚公司)。被告: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原告于2002年6月7日取得了第14类豹形图形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780467号,核准使用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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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5期【案情】2007年3月14日,原告张建中、被告杨照春签订合作出资协议,约定原告和被告共同出资1238万元,以被告名义受让南京绿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61.75%股权,其中被告出资877.501万元,占43.77%;原告出资360.499万元,占  相似文献   

16.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3,(1):369-373
原告利比里亚易迅航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易迅”轮(M/VTRADE QUIKR)因与被告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延安”轮(M/V YANAN)发生海上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此反诉。天津海事法院依法进行了合并审理。原告诉称:原告所属“易迅”轮于1989年7月10日,在34°36′N(N表示北纬,下同),123°05′E(E表示东经,下同)海面上,以航速9节(“节”表示航海速度,1节=1.852公里/小时,下同),真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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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介绍原告:爱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联动在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爱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侣科技公司)与被告北京联动在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在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3年9月4日作出(2013)朝民初字第08367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2010年6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浙江爱侣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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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原告系某信托投资公司,被告系在原告处开立帐户进行股票炒作的客户李某。自1996年7月1日起,被告在原告证券营业部炒作深圳、上海股市股票。截止1996年11月25日,被告股票资金帐户有资金余额3000余元。在一次委托买卖中,因原告失误,造成被告一笔交易受损,于是,原告开始为被告炒作股票垫资(无书面协议)。自1996年11月26日至1997年3月18日,在被告连续炒作股票过程中,原告累计垫资15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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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福建泉州纯真熊胆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胆酒公司)系被告福建建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中集团)的子公司。1997年8月25日熊胆酒公司与原告福建隆达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广告意向书》,约定被告拟委托原告设计、制作、发布“纯珍”熊胆酒的户外广告与电视广告业务。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任务,否则,被告将取消原告的代理资格。同年11月14日,隆达公司与建中集团签订了一份《户外广告合同》,约定:建中集团委托隆达公司全面负责“纯珍”熊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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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中心医院研制的“中草药计价装置”于1987年1月7曰经国家专利局批准授予了专利权及专利号。被告北京机顺制作中心闻讯,派人到原告处观看了样机及操作表演后,于当年1月21日与原告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这里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获得专利的“多功能微电脑计价机”即“中草药计价装置”(签订合同时改为此名,以下简称“计价机”)技术转让给被告,并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帮助培训技术人员,被告于同年2月15日至7月20日分两次付给原告入门费20万元,如逾期不付,应支付违约金;被告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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