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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所谓信用卡是由银行发行,并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支付后还款,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其以快捷、方便的服务和消费、购物等多功能的特点,深受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信用卡在带给人们极大便利的同时,有关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也呈多发趋势。  相似文献   

2.
信用卡产业的飞速发展,减少了现金流通,方便了百姓生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进步。但与此同时,信用卡的便利也带来一些风险隐患,特别是随着特约商户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普及,信用卡套现案件快速增长,影响了信用卡产业的  相似文献   

3.
银联卡特约商户在受理有预留签名的银联信用卡消费时.应当根据其与发卡银行之间的约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规定,核对持卡人在交易凭证上的签字与信用卡签名条上预留的签字是否一致。未核对签名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信用卡所有人为信用卡设置了密码,但因自身原因导致密码泄露的,可以适当减轻特约商户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朱静芬 《检察风云》2010,(12):80-80
近期由于银行信贷趋紧,不论是买房、装修、买车、置办家电或其他大件购物都容易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因此提前透支信用卡取现成了不少人的新选择。目前,从银行"借"现金有三种方法:透支取现、人民币预借现金和分期付款。同样是信用卡提前消费,  相似文献   

5.
沈佳苗  戴蕾蕾 《法人》2014,(8):76-77
正对于"免息不免费"的分期付款业务的监管目前并不完善,银行通常并没有让众多消费者了解到实际支付的手续费高于贷款利息小到香水护肤品、手机电脑,大到钻戒、私家车信用卡分期付款消费被人们广泛使用。"零利息"也成为各大银行和商家推广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最大卖点。信用卡分期付款是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大额消费时,由银行向商户一次性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的消费资金,然后让持卡人分  相似文献   

6.
一、案件基本事实1993年1月30日,大连市某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本市某银行所属的信用卡管理中心(该中心系非独立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信用卡中心)签定一份额用信用卡(单位卡)协议。协议主要规定:开发公司使用信用卡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均由信用卡中心记入开发公司指定的帐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开发公司必须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未经信用卡中心允许,开发公司不得超过信用卡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支付和偿还;开发公司持卡人用信用卡购物、消费或支取现金的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时,开发公司同意信用卡中心按该金额将…  相似文献   

7.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蓬勃发展,如何有效防控信用卡业务风险已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国内信用卡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持卡人的信用风险和发卡行、受理商户的操作风险。通过对其成因进行分析,本文探讨了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的相关法律措施。  相似文献   

8.
《担保法》与信用卡担保业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担保法》与信用卡担保业务●周蓓蓓潘毅担保业务是银行传统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银行新兴业务的信用卡业务,它与担保的关系更为密切。信用卡是一项高风险的业务,发卡银行只有加强防范,才能降低风险。担保的质量优劣不但直接关系到发卡银行的风险大小、资金安...  相似文献   

9.
一、消费积分类别及特点消费积分,也可称之为消费积分返利机制,是指商户为吸引和鼓励消费、提高消费者忠诚度以及增加客户黏性而采取的根据消费额度返给相应物质性利益的激励机制。这种机制的主要表现是,当消费额达到一定数额时,可以积分换取奖品、抵扣消费金额,可以用于商品、服务之支付,甚至可以换取购物卡等类似货币的财物。根据商家所属领域,可将消费积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信用卡积分,即银行为促进信用卡消费者积极刷卡消费以获得信用卡消费提成、透支利息等营业收入的一种营销策略。二是预付卡积分。  相似文献   

10.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相关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卡是银行或有关机构发给资信较好的公司或有稳定收入的个人,用于在指定商家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信用凭证。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2005年先后颁布的《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和《刑法修正案(五)》,对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作了明确界定,并补充了数种信用卡犯罪的行为模式,为有效打击和预防日益猖獗的信用卡犯罪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法律依据。本文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11.
丛卓义 《法庭内外》2013,(10):32-33
近年来,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更新,信用卡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银行为了吸引客户办理信用卡,纷纷推出了特色服务,使信用卡不仅可以透支消费,还能打折、积分、网上购物或提取现金,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然而,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  相似文献   

12.
朱静芬 《检察风云》2008,(16):80-80
俗话说:开门七件事,理财也有了"七件事":查询账户、提取现钞、存入现金、从事投资、归还欠款、银行转账、缴付账单。随着信用卡的功能日益强大,小小一张卡就可以完成理财的所有"七件事"。信用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信用卡数量已超过6000万张。但是,为了发卡成功,一些银行也存在一些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为此,信用卡消费应警惕一些误区。  相似文献   

13.
利用信用卡犯罪,主要是指以伪造、变造信用卡或以非法手段取得的真卡为媒介,采用冒充持卡人或恶意透支等手段,骗取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几种主要手段利用他人卡进行诈骗作案人拾得或窃得他人信用卡后,在卡主尚未发现或已发现并挂失后,利用银行或发卡机构取消名单传递至各取款银行或特约商户尚需一定时间这一"时间差"到特约商户和银行购物、取款,享受服务,进行诈骗。如1994年3月,作案人员龚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商业银行包括信用卡在内的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刷卡消费亦成为众多消费者的消费方式,纠纷亦随之增多。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在2011年受理的银行卡纠纷案件中,有50余件涉及银行卡被盗刷。这些案件包括银行起诉申领人要求偿还信用卡欠款,申领人起诉商户或银行要求赔偿损失,以及银行起诉盗刷信用卡者要求返还财产等。被盗刷银行卡的损失应由谁买单?有人认为申领人保管不善应承担责任,有人认为商家审查不严应该负责,有人认为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后果,可谓众说纷纭。西城区法院调研发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卡被盗刷还是由申领人买单,纵使商户或银行承担相应责任,追讨之路亦耗时耗力。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信用卡消费在我国居民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是信用卡作为一项高风险的业务,本身具有诸多风险.本文希望通过分析信用卡的风险及产生的原因、我国信用卡风险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信用卡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信用卡,是银行发给资信可靠的消费者使用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卡人在所发信用卡银行指定的单位购物或消费时,不必支付现金,可以避免携带巨额现钞外出所带来的诸多不便。 信用卡自诞生以来,便以其简便、灵活、快捷、安全、可靠等诸多优势,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诱惑  相似文献   

17.
论信用卡交易制度及其法律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 一、问题说明 随着信用卡在我国积极推广,现国人已渐渐接受此一新型之信用支付工具,享受着刷卡消费不需携带现金的乐趣,惟伴随而来的信用卡使用纠纷亦层出不穷,举其要者以冒用、盗用他人信用卡刷卡消费为大宗,而持卡人在面对经济上、法律专业上优势的发卡银行,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为避免其以不合理的信用卡领用合同将相关风险转嫁至持卡人身上,厘清信用卡交易之法律性质遂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8.
银行信用卡犯罪的类型及定性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银行信用卡是由银行机构发给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公民个人的一种特殊信用凭证,持卡人凭卡可以购物消费或取现,在西方信用机制成熟的社会里,信用卡犯罪已成为干扰社会经济的严重问题。据统计,仅1983年一年,美国银行系统信用卡公司因信用卡犯罪造成的损失就达1.2亿美元。我国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不长,信用卡犯罪还属新型犯罪,尚无刑事规范对其作出专门规定,因此实践部门往往难以确切把握不同类型信用卡犯罪的定性,笔者拟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9.
马云波 《中国律师》2002,(11):38-39
信用卡是当今全球发展最快的一项金融业务之一,它是一种可在一定范围内替代传统现金流通的电子货币,同时具有支付和信贷两种功能。从广义上说,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准贷记卡、借记卡、储蓄卡、提款卡(ATM卡)、支票卡及赊帐卡等。但目前国际通行的是狭义的信用卡概念,国外的信用卡主要是指由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发行的贷记卡,即无需预先存款就可贷款消费的信用卡,是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国内的信用卡主要是指贷记卡即准贷记卡,要求先存款后消费,并允许小额、善意、短期的透支。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发行信用卡时,一般都设立了…  相似文献   

20.
论信用卡法律关系的独立性与牵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德芬 《河北法学》2005,23(4):30-32
信用卡交易中存在着多种法律关系,其中,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代理结算和消费信贷双重性质,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不仅存在着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合同关系,还存在着从属于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消费合同的特殊付款担保关系。这三方法律关系间经济上存在的密切联系,决定着法律上在坚持独立性的同时,必须承认其牵连性,才能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信用卡法律关系的高效健康运转,促进银行卡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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