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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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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范围.但关于对象范围的研究,最终要回归到内容范围上来.国际私法的范围除了绝大部分外国学者所承认的冲突规范,还应包括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和国内法中用于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针对国内学者的争议即是否应该把统一实体规范列入国际私法的范围,应持肯定态度,否则有失偏颇.  相似文献   

2.
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与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密不可分。大国际私法说与小国际私法说争论的焦点是统一实体私法的归属问题。在现有国际私法的理论框架已基本定型的情况下应该深化原有内涵,继续研究法律适用问题,维持调整方法的独特性,不宜扩大外延导致体系的庞杂,新的调整对象可以纳入新兴的尚未定型的国际经济法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论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有着密切联系 ,同时 ,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本质区别 :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国际商品流转关系 ,只能是国际私法、而不是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属于典型的私法规范 ,而国际经济法则属于公法的范畴 ;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存在交叉 ,完全可以区分清楚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应该是与国内法平行的国际法体系内两个彼此完全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4.
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历来都是争论地焦点问题,中外不同学者有不同的主张,本文结合各家之言,通过比较,浅谈关于本文较为赞同观点的理解。本文围绕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和内容范围,通过比较得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研究对象,进而得出国际私法具体研究范围。至于国际私法的内容范围,本文认为,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外国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允许外国人选择的国内法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是包含在内。  相似文献   

5.
尹力 《现代法学》2000,22(3):33-36
以国际民商事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的传统功能是法律选择,实现这种功能的载体是冲突法制度。随着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蓬勃发展和国际私法呈现出的统一化趋势,加之冲突法制度的固有缺陷,使得国际私法的功能必然要逐渐演进为法律协调。与法律协调功能相适应,国际私法的范围除了包括冲突法外,还应涵纳国际统一实体法,两类规范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完成对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调整。  相似文献   

6.
当前,在我国,关于国际私法的范围正在进行一场讨论,讨论的焦点在于,直接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包括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和所谓的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法实体规范)是否应该列入国际私法的范围。笔者对此发表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以就教于专家学者及其它同志。  相似文献   

7.
也论国际私法的对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私法的对象,是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产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 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具有法律冲突的民事关系。一般称之为涉外民事关系或具有涉 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作为国际私法对象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国际性、广泛性、冲突 性的特点。涉外民事关系中应由国际私法来调整的范围是法律冲突问题、外国当事 人民事法律地位问题、有关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问题等。统一实体规范不应纳 入国际私法对象的范围。  相似文献   

8.
任何法律部门都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国际私法也不例外。研究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不仪有助于划清国际私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界线,而且还有助于解决国际私法的性质、范围等问题。从实践上看,只有明了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才能充分发挥作为上层建筑的国际私法对经济基础所具有的反作用,更好地为我国四化服务。目前,国内多数同志认为,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也有人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仅仅是涉及外国  相似文献   

9.
对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重新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家强 《法律科学》2002,(6):114-120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国际私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两根支柱 ,涉及到该学科体系的构架。从国际私法的独特功能角度来探讨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产生的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民商事法律选择适用关系。涉外民事关系不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只是引起其调整对象的一种事实或原因。  相似文献   

10.
统一实体法规范是国际条约中直接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统一实体规范是否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各国学者历来存在分歧。英美法系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说认为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但他们也认为关于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范围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规范,应该包括在国际私法中。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特别是法国,则把国际私法作很广义的理解,认为它除了冲突规范外,还应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国籍和管辖权规范。近年来,也有些法国国际法学家主张国际私法也应包括统一实体法。德国的国际私法学说一直认为国际…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国内有关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主流观点的分析,界定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以及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它们之间的关系。认为国际商法应该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未来国际法将形成国际商法、"小国际私法"、"小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四门分支相互独立的格局。  相似文献   

12.
国际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频繁,正在各个方面拓宽和深化国际私法的体例内容.毋庸置疑,调整和规范国际民商法性质的国际私法将发挥与日俱增的巨大作用,而中国国际私法的进步与发达则显然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国际私法是专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的总称。所谓国际私法的性质,就是指国际私法属于哪个法的部门,亦即国际私法应该属于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或者是其他法的部门。关于国际私法的性质,在国际法学界历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主要是以英美法系的学者为代表,如英国学者戴西(Dicey)、①美国学者司托雷(story)②,他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扩大,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突破了传统的民事关系,开始调整具有"准公法"性质的国际经济关系。基于对一国经济立法的公法性质的分析,进一步剖析了各国经济立法域外适用的各种理论,并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第2条的规定,指出我国反垄断法有关域外适用原则的缺陷,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一纵观两个多世纪以来,对国际私法性质的争论,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类:主张国际私法的国际法性质。这一观点的主张者被称为国际法学派或世界主义学派,代表人物有:萨维尼、孟西尼、克雷洛夫等人。其主要理论根据是:1.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密切相关。萨维尼认为,国际私法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存在国际社会,适用外国法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国际社会中产生的。2.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在本质上与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魏思在《国际私法手册》一书中指出:“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最终目的都在于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准据法概念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准据法(applicable law,lex causae)是国际私法中特有的基本概念.现代国际私法作为调整国际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已将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融为一体、综合运用冲突法规范和实体法规范,对国际民事关系加以调整,以达到国际私法的目的.但冲突法仍然是国际私法的核心部分,因为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是解决和避免法律冲突,只要国家存在,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使统一实体法的发展有一定限度,它只能局限于某些国家的某些类别的法律关系,不可能对整个国际民事关系概括无遗,因此,冲突法不能不扮演主要角色.而冲突法在调整国际民事关系时离不开  相似文献   

17.
国际私法学界,对国际私法的概念、范围以及体系等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其主要原因,是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其基本特征认识不清所造成的。因为学科体系的确定和学科界限的划分,都是以学科研究的对象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8.
国际私法中的证据冲突规范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私法中的证据冲突规范初论屈广清一、证据冲突规范概说冲突规范从其本身结构来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指出该规范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作“范围”;另一部分是指出该法律关系所要适用的法律,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为“系属”、“连结点”、“连...  相似文献   

19.
关于国际私法的性质、即国际私法究应属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的问题,历来的争论和分歧均着眼于对国际私法规范本身的分析和研究.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的缺陷在于就事论事而看不到相关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本文从法理学的宏观角度,先从"国内法"论者观点的方法缺陷入手,进而对国际私法性质的判定标准和国际私法的目的等问题做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可靠的逻辑推论,由此得出结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性质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20.
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即国际私法究竟应该包括哪些规范,众说不一,争论很多,在国际上从未有过统一的认识。我国法学界对此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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