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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对社会主体的作用力。宪法效力的发挥依赖于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和谐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和谐,社会关系的和谐需要宪法和法律来调整,宪法和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本身就是其效力发挥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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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中国开始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来修改宪法,由此形成了中国现有的宪法文本体系。从中国1982年宪法原文与其后的宪法修正案的编排组合等问题入手,对中国现有的宪法文本予以探讨,明确其存在的一些缺陷并给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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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拥有最高效力。但是在现实中,宪法的规范效力往往无法实现,违宪活动时有发生,这与我国缺乏有效的宪法监督机制有关。一般来说,世界上宪法监督机制无非就是司法审查制度、议会监督宪法制度、专门宪法监督机构等三种类型,为了实现宪法监督的实效,各国都选择适合本国国情需要的宪法监督机制。在中国建立何种类型的宪法监督机制一直是学界争议的难题,而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宪法法院,保障宪法实施,是符合当代中国现行体制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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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伟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7,12(6):51-54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是在不断地宪法文本变迁中迂回前行,期间虽有暂停甚至是倒退,但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进步终究是不可阻挡的.明确宪法调整的对象、充分发挥宪法解释作用,会走出频繁修改宪法文本的困境,从而有利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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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2014,(5)
南亚国家宪法中的政策条款不仅具有结构上的特色,而且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具有明显的宪法效力。南亚国家宪法中的政策条款,仅仅是对立法机关立法行为的一种判断,同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也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原则的规定。南亚国家宪法中的政策条款不具有可诉性,同时也排除了司法审查。南亚国家宪法建立起了政策条款和基本权利条款在宪法效力上的区分与平衡机制,这体现在:将基本权利条款与国家政策条款分开并赋予不同的效力,基本权利条款和国家政策条款在内容上有重叠,基本权利条款和国家政策条款冲突时折射出社会公平的价值等。南亚国家政策入宪的启示是:国家政策入宪,有利于对国家的长期发展进行确定性指引,为人民评价和监督政府提供了明确标准,可以展示国家的目标和理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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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宪法中是否应该规定经济制度或经济政策的问题,学界持肯定与否定两种直接对立的观点。在我国,自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开始,经济制度与经济政策类条款开始被明确写入宪法。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四部宪法承袭了这一传统,它们均对各自所属时期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或经济政策做了如实的反映。虽数量不同,内容有异,但透过经济类条文在四部宪法文本中的变迁历程,我们能够管窥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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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宪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可以有多个角度,但是从规范等级体系理论考察,对于一国的法律实践更有现实意义。在规范等级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民法作为普通法律从属于宪法,其效力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但是民法作为调整私法领域的基本法,也有自己的个性,两者只有互相配合才能实现对私的领域的完整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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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稳定观有静态与动态两种存在形态。静态宪法稳定观下的宪法稳定性是基于对宪法修改的排斥而实现的外在形式上的稳定,其在普适性上存在欠缺,应选择动态宪法稳定观。判断宪法稳定性的标准在于:成文宪法能否适应现实宪法的需要,包括宪法文本、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在内的各种宪法表现形式能否有效地适应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而适时、适当地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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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目前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现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既然宪法是法,而法皆具有可诉性之品格,那么宪法司法化就是理所应然的,从纯理论角度讲,宪法司法化有两种实现形式:违宪审查和宪法的司法适用。在我国目前的宪政体制下,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是难以实现的;而以“冒名上学”一案为契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赋予法院宪法解释权和适用权,将成为也已成为我国通过宪法的司法适用而实现宪法司法化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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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和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和三十周年大会讲话中都强调了宪法实施的重要性,习近平同志更是指出了"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监督制度作为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其切实启动与完善对于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从文本走向实践具有重大意义。遗憾的是,从2003年的孙志刚案到2012年的任建宇案,对于实践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都只是隔靴搔痒,完善宪法监督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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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光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7,(5)
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国家机关的监察委员会,这一新的国家机关的设立必然涉及宪法修改问题.此次修改以采用修正案的方式为宜,并且新增的修正案应当是可以作为独立适用的条款,既能保证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一致性,又能保证宪法的稳定性以增强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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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程序是静态的、局部的程序性条款,宪法程序化是动态地、整体性地要求宪法的实体内容要有正当法律程序予以保障.宪法程序化并非否定宪法实体内容,相反,却是从程序保障的角度来推进宪法实体内容的实现.宪法程序化是人权保障的形式选择,以人权保障为目的宪法程序化应是未来宪法发展之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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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已作为新兴人权被提出,越来越为宪法所保障。虽然我国宪法文本上缺少环境权的直接规定,但通过宪法解释的方式从我国宪法文本中推衍出环境权是较为合理的方式。由我国宪法基本国策条款推衍出的宪法环境权为客观法性质的环境权,赋予国家保护环境的义务,不具有可请求性。由我国的概括性人权保障条款所推衍出的环境权具有主观权利的性质,具有可请求性。具有主观权利性质的环境权是一种社会权,赋予国家积极给付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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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阐释宪法的精神,补充宪法缺漏。宪法解释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解决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维护宪法尊严,为及时地解决宪法冲突提供有效的机制。我国应当选择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法院或者宪法委员会作为宪法解释主体,同时在我国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不论是从立法效率还是司法效率来讲都能够发挥宪法最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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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使我国宪法权利案例大量出现,社会需要宪法权利的司法实施.以宪法的名义维权,大量宪法权利争议以行政法案例的方式出现,是对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提出的要求.借助于行政诉讼保护宪法权利,行政制度规则在诉讼中面临挑战,社会迫切要求建立直接实施宪法的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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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视域中的正当性问题是以宪法文本的正当性为前提、以宪政的价值判断为主线展开的。公共利益原则的宪法正当性主要涉及公共利益原则的宪法表现形式、公共利益原则的价值判断标准、公共利益原则的宪政制度设计等问题。研究公共利益原则的宪法正当性,对于我国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具体适用此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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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宪法实施采用广义的宪法实施内涵,有利于将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规范贯彻落实到国家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司法裁判中的宪法援引是宪法实施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因此,对宪法援引的实证研究能够获得宪法实施的直观印象。借助于新兴的大数据技术,检索含有宪法援引内容的裁判文书,对其进行统计学处理和分析,形成关于宪法援引案件的系统性认知。在此基础上,运用宪法学原理对宪法援引进行解析,以主体为宪法援引的区分标准,将其分解为当事人宪法援引与法院宪法援引两种不同类型,便于深入考察司法实践中宪法援引的具体方式和实际效果,进一步印证宪法援引在推进宪法全面实施过程中所具有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